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
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于1989年9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直属海关总署领导的正厅级海关,管辖范围为甘肃省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办公地址位于安宁区银安路9号。

1989年9月28日,兰州海关开关,正式对外办理海关业务。1999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兰州海关获得空前发展机遇,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工作和监管手段等,都进入全面、快速发展历史时期。2006年9月,国务院批准兰州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海关。

历史沿革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为遏制走私、维持战时经济秩序,成立甘宁绥货运稽查处。民国30年(1941年)12月25日,国民政府中央财政部关务署将"甘宁绥货运稽查处"改为"兰州关税务司公署"(以下简称兰州关),主要职责是征收战时消费税。民国31年(1942年)1月10日正式办公签证,并接收原"甘宁绥货运稽查处"所辖10余处分卡。民国33年(1944年)1月,国民政府中央财政部下令统一分支关称谓,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河口、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岷县徽县碧口镇天水市固原市平凉市兰州市东岗镇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3处为兰州关所属支关。兰州市设立公路车站、黄河桥、西稍门、邮局、飞机场等5处支所。青海省西宁市设立西宁分卡。由于地方势力阻拦与干扰,西宁分卡设立不久便撤销。绥远分关关区设陕坝、五原、大井、普克提等4个分卡,后又统一改为分所。民国34年(1945年)8月,随着抗日战争胜利,国民政府实行复员工作,决定裁撤兰州关。但由于海关财产不能一时处理完毕,海关员工无法尽快复员等原因,兰州关的裁撤工作一直延后到民国35年(1946年)6月初才告结束。

新中国诞生后,在高度集中统一的外贸体制下,甘肃省主要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部署和各专业总公司需求,调拨当地出口商品给指定的天津市广州市上海市等口岸,经口岸海关办理通关出口业务。甘肃未设立海关机构。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东南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拉大。1980年,甘肃省获得地方自营进出口权,进出口贸易得到较快发展。从1985年8月起,甘肃、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3省区海关业务由西安海关管辖。1986年6月,西安海关设立驻兰州监管组,  办理甘肃省的海关业务。为支持甘肃、宁夏、青海发展,1989年7月,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兰州海关,副厅(局)级,直属海关总署。关区范围为甘肃、青海、宁夏3省区。

1989年9月28日,兰州海关开关,正式对外办理海关业务。西安海关驻兰州监管组撤销。随着宁夏、青海省对外开放的发展,1997年10月26日和1998年10月8日,银川海关和西宁海关分别独立建关,兰州海关关区范围仅限甘肃省全境。

从1989年9月至银川海关、西宁海关成立期间,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进出口货物一般在兰州海关及兰州海关派驻青海监管组或银川办事处办理。但由于报关单位报关习惯以及费用成本核算等原因,大部分货物仍然在口岸海关报关进出。至2005年底,甘肃省进出口货物在兰州海关报关只占33.7%。2006年,海关总署实施区域通关改革后,才使一直在口岸清关的进出口货物逐步转至兰州海关报关。2008年底,甘肃省进出口货物在兰州海关报关已达51.6%。

1999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兰州海关获得空前发展机遇,组织机构、人员队伍、业务工作和监管手段等,都进入全面、快速发展历史时期。2006年9月,国务院批准兰州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海关。同年年底,兰州海关办公地点迁至安宁区银安路9号。

2019年机构改革后,兰州海关内设正处级机构14个,正处级隶属海关7个,直属事业单位4个,代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事业单位1个,派驻纪检组(正处级)3个。

主要职责

依法履行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打击走私,以及辖区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等职责。

组织机构

内设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组织协调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和关党委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精神并督办检查;承担口岸管理规章制度、口岸发展规划、电子口岸规范、口岸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在关区的实施工作;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地方政府口岸工作;承担涉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海关事务;负责起草兰州海关党委工作计划、重大会议材料、关领导讲话稿等,拟定兰州海关会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关区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政务公开、12360热线、公文处理、印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等工作。

主要职责:牵头承担兰州海关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担关区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报备及评估清理工作;推进兰州海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兰州海关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管理兰州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管理兰州海关行政执法资格事务,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工作;管理兰州海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审理兰州海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兰州海关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事宜;承担关区普法工作,管理兰州海关公职律师事务。

主要职责:承担关区日常业务统筹协调、综合管理事项、通关一体化相关工作;承担业务综合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制度在关区的落实工作;承担关区通关流程标准、申报规范、通关运行管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承担自贸区和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监管制度、海关重大改革事项在关区的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承担关税税政、进出口税则、进出口税收政策、税目税率、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管规定在关区的落实工作;承担关区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原产地规则及签证管理、海关估价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关区国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组织关区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关税措施;承担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在关区的落实工作;承担关区进口商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工作;承担关区国家实行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验证工作,监督管理法定检验商品的数量、重量鉴定;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关区出口商品检验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自贸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设立和事中、事后监督工作;承担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和人员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工作制度在关区的落实工作;承担物流监控、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管理的工作制度在关区的落实工作;承担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关区的落实工作;承担关区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工作,承担关区海关管理环节的反恐、维稳、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关区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海关统计制度,承担关区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业务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发布关区海关统计信息和海关统计数据,承担报关数据和单证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国家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政策,以及省市政策,拟定关区发展规划。承担相关动态监测、评估工作,推动关区服务进出口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技术方案,组织开展兰州海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境内外传染病疫情的收集、分析、研判、通报、预警工作,承担兰州关区口岸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并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开展传染病及境外疫情监测,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口岸输入性疫情处理;承担总署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感染性物质)卫生检疫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开展兰州关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总署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载工具、货物、行李、邮包快件、尸体骸骨卫生检疫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承担兰州关区出入境人员及口岸人员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和服务、卫生宣传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兰州关区口岸航空食品配餐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单位的卫生许可及日常卫生监督管理;承担兰州关区口岸饮用水供应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以及口岸饮用水供应、公共场所、储存场所和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日常卫生监督管理;承担兰州关区口岸及输入性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措施,指导兰州关区出入境口岸卫生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关区兰州市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国际卫生机场(港口)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兰州关区口岸核心能力考核和动态管理。

主要负责拟定关区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承担关区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承担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承担进口食品企业备案注册和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按分工组织实施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依据多双边协议承担出口食品相关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海关对进出口企业、自然人统一信用管理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兰州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事务工作;承担兰州海关进口食品、化妆品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和进口商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兰州海关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和生产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兰州海关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承担加工贸易等海关保税业务的管理制度、出境加工监管制度、加工贸易耗料管理制度、加工贸易单耗参数等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专项稽查、常规稽查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关区内的专项稽查行动;承担海关贸易调查、市场调查、引入中介机构协助稽查等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兰州海关风险防控中心职责,组织实施海关风险管理和紧急预防措施制度,开展相关情报收集、风险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兰州海关预算绩效管理、财务内控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兰州海关的中长期财政规划、预算、决算管理和会计核算管理,以及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各类经费、资金、基金和专项拨款等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兰州海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经营服务性收费,指导和协调兰州海关后勤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兰州海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实体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兰州海关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涉案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桨轮船装备及油料、制装等装备设备管理工作;管理兰州海关银行账户和各类票据。承担兰州海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兰州海关科技发展规划、科技装备保障规划、科技管理工作制度、信息化标准规范、科技预算的落实工作;承担兰州海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兰州海关科技装备配置标准、配备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兰州海关实验室管理、科研项目、信息化应用项目管理;承担兰州海关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技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工作,以及大数据平台、应用平台的建设和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和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兰州海关新技术及装备评估、引进、推广工作;承担兰州海关科技专家、人才队伍和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主要职责:承担海关系统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系统执法评估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系统内控机制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海关系统管理审计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兰州关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总署党委和兰州海关党委工作部署情况开展督察工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兰州海关开展外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派出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执法评估、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

主要职责:承担兰州海关党委组织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海关总署党委、兰州海关党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海关干部人事管理各项制度;拟订兰州海关干部人事规划、制度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承担兰州海关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兰州海关公务员管理、海关关衔、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工作;拟订兰州海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照人事权限组织实施;承担海关事业单位、企业、主管社团的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制度在兰州海关的落实工作,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抓好落实;落实总署部署,拟订关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承担兰州海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兰州海关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职责,承担兰州海关党委宣传部日常工作。协助兰州海关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关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起草兰州海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协助兰州海关党委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承担组织总关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指导各隶属海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指导各隶属海关党委、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协助兰州海关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推动关区思想宣传文化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推动关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关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关区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协调推动关区纪律作风建设,组织落实《海关内务规范》工作要求。承担兰州海关直属机关党委指派的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承担兰州海关直属机关纪委日常工作,领导关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日常监督,组织落实党纪处分决定执行和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开展关区群团工作。负责开展关区定点帮扶工作,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帮扶任务。承担政治部综合协调事务,协助起草兰州海关党委及政治部相关文稿。承担兰州海关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关区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承担向兰州海关党委报告关区巡察综合情况、向兰州海关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的职责,传达贯彻关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承担关区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协同人教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对兰州海关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对巡察成果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报告。承办兰州海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主要职责:承担兰州海关党委纪检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兰州海关各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和海关总署决定、命令和有关工作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兰州海关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协助兰州海关党委和机关党委组织协调我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受理对兰州海关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查办违反党纪政纪案件;承担兰州海关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关区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关员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受理对兰州海关管理的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对涉嫌违犯党纪政纪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纪律审查和审理,协助开展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复核工作;开展廉政监察,监督、检查兰州海关党员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对兰州海关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联系协调地方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相关工作;指导兰州海关党委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

(一)兰州海关党委第一派驻纪检组,监督区域为中川机场海关、敦煌国际机场海关、酒泉海关,常驻中川机场海关。

(二)兰州海关党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监督区域为金城海关、金昌海关、保健中心、数据分中心,常驻金城海关。

(三)兰州海关党委第三派驻纪检组,监督区域为天水海关、平凉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技术中心,常驻天水海关。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承担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使用管理,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承担兰州海关机关离休干部离休待遇落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事项办理、基本养老金及其他各项待遇落实,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健康休养和日常用车等精准服务工作;按分工承担退休司(局)级备案人员出国(境)、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初核上报等工作;协助兰州海关机关去世的离退休干部家属办理丧葬及有关事宜;协调处理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和落实政策工作;指导协调各派出机构离退休干部工作。

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实行海关、公安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为主的管理体制,缉私警察编制统一纳入公安编制序列。兰州海关缉私局列入甘肃省公安厅机构序列,机构名称为:甘肃省公安厅走私犯罪侦查局。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在兰州海关所辖区域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二)负责查处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毒品、制毒物品、伪造的货币、淫秽物品、文物、珍稀动植物及制品、废物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

(三)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

(五)在地方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负责制止在查办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和危害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抗拒、阻碍缉私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六)开展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合作,接受和办理海关其它业务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包括公安边防部门)、工商、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七)开展缉私情报工作,负责受理走私、违规案件线索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八)依法受理、查办与走私犯罪案件有关的申诉,办理国家赔偿和治安处罚案件的行政应诉。

(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查办走私违法违规行政案件时,可行使检查权、查问调查权、扣留权、查询存款汇款权、连续追缉权、行政处罚权、责令改正权;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十)负责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势分析。

(十一)负责关区走私、违规案件的统计、综合分析。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隶属机构

事业单位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关长:李辉

党委委员、副关长:齐志宇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张东方

党委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局长:郭卫东

党委委员、副关长:田艳萍

党委委员、副关长:王洪亮

注:以上更新截至2026年3月。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 >

本关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2-08-14

本关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6-03-19

内设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6-03-19

隶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6-03-19

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6-03-19

领导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2026-03-19

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名单.光明网.2026-03-19

生活家百科家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