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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虚假贷款,什么是冒名贷款

今天给各位分享冒名虚假贷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冒名贷款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被冒名贷款发生逾期怎么办

一、应积极与办理贷款、信用卡的银行进行协商(如果银行拒不解决,可向人民法院上诉,要求银行承担因“审核不严”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要注意搜集证据,鉴于冒名贷款的各式合同、证据非本人签署,可以申请法律鉴定。

三、切勿听信任何中介机构可以“洗白”信用记录的谣言,选取正规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拓展资料】

办理按揭贷款注意什么问题?

1.购房人决定签约之前,应了解开发商指定的合作银行,咨询自己是否满足办理贷款的条件,以免盲目签约后贷款不能获得批准造成退房困难。

2.购房合同要只约定首付款支付时间及办理贷款付余款,尽量不要约定贷款到位时间(贷款由按揭银行打到开发商账户上),否则购房人可能由于自身以外的原因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购房人对于贷款迟迟未能办好要提高警惕,如果排除自身信用不良或者收入证明等原因,则往往是开发商方面的问题,所以要及时联系开发商或者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搞清楚贷款办不了的真正原因。

4.如确定是开发商方面的原因导致贷款不能的,购房者应当主张退房权利,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起诉如果开发商在起诉以前解决了贷款的问题,贷款顺利办妥,即买卖双方的购房合同得以继续履行,则购房人再起诉退房将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贷款买房如何选择还款方式?

虽然各家银行都已推出不同种类的贷款产品,但目前为止,房贷者最常用的还款方式还仅是局限于“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

采用等额还款还款方式,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方便还款,但支付的利息款较多;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

就这两种方式而言,或许房贷者已习惯使用“等额本息”还款。但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更适合房贷者在多金融政策的市场环境中使用,虽然最初还贷时借款人会感觉到每月的负担较重,但随着归还的本金增多,利息支出也就会相对减少,最终还贷压力会减轻很多。

冒名贷款的定罪量刑

冒名进行贷款的行为,在数额达到刑法规定情节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第四条:

根据《决定》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借名冒名贷款是指实际需求贷款的人因各种原因,自己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在信用社取得所需贷款,从而采取假借他人的名义在信用社获取非法贷款。

(借名和冒名贷款的区别就是假借他人名义知情和不知情,冒名贷款的性质更为严重)借名冒名贷款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用社部分客户经理直接或间接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当自己需要周转资金时,往往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自批自贷贷款(主要采取骗取或伪造贷户身份证和贷款证,私刻假印章、模仿贷户签名以贷户名义在信用社获取贷款)。

2、信用社客户经理的近亲属需要贷款而又不符合贷款条件时,客户经理将可能采取假借他人的借名冒名贷款方式发放关系人贷款。

3、当前,信用社为加强信贷管理都严格控制贷款跨区,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因为跨区贷款较为明显,客户经理为逃避跨区贷款,将会采取假借辖区内他人名义的借名冒名贷款方式发放跨区贷款。

4、虽然借款人符合条件,但是以前已经办理了贷款,按照规定不能再向其发放。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经理如果还想办理这笔贷款业务,就可能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事实上的垒大户贷款(有的用企业法人或股东的名义贷款给企业使用)。

5、当前,信用社都实行了严格的贷款授权制度,客户经理只能在权限内发放贷款,当超过自己权限时,客户经理要上报有权人审批。

当因为某种原因未能审批而客户经理想发放贷款时,客户经理将可能采取借名冒名贷款的方式发放超权限贷款,使贷款授权书成为一纸空文。

6、客户经理为逃避监督,在同一时期用两个人以上的名义冒名或借名办理多笔贷款,由一人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

冒名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立案标准为6万元,达到6万对冒名贷款对责任人处以5000至10000元罚款。给予有关信贷住责任人,经办人记大过或开除记录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全额经济损失赔偿,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被骗子盗用身份信息进行贷款,本人有义务还贷吗?

没有义务还贷。如果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盗用办理了贷款,客户本人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的,毕竟贷款不是本人申请的。如果对方借贷的机构/平台根据对方留下的信息找上了自己,客户可以直接跟机构/平台说清楚情况,让机构/平台去找骗贷的人还钱。

法律分析

有证据证明身份证是被别人冒用的,就不用负法律责任。而由真正冒用身份证的人负责,建议尽量报警处理。若身份证是因为之前丢失过才被盗取了信息的话,客户还可以用此前的挂失证明作为报案依据。同时因为对方冒名贷款后多半不会还款,而贷款机构、平台很可能会根据对方留下的信息找上客户,所以客户也要同贷款机构/平台说清楚情况,表明借贷并非自己所为,从而确认债务的不合理性,对此进行清除。要是贷款机构/平台想要收回款项,让其直接去找冒名借贷的人。而若是贷款机构/平台对自己的解释置之不理,仍然不停催款的话,客户也可以向当地银监会或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该机构/平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纠纷实在处理不清楚,客户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什么叫借名贷款,什么叫假冒名贷款,区别

区别是被借人是否同意你使用他名字进行贷款。冒名贷款和借名贷款的主要区别:冒名贷款是用户本人不知情,但是用户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借名贷款是用户本人知情,另一方使用用户的名义去申请贷款,这样双方都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本质来说,借名贷款的情节是更严重的。另外,不管是冒名贷款还是借名贷款,对于用户本人来说都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这样用户会遭受资金损失。

一个是串通好被使用名义的一方受连带责任。一个是被使用名义一方对情况完全位置属受害方不会受到连带责任。前者两人共同承担责任 后者冒名贷款者承担责任,道德上讲前者的情节更为严重。如果你没有亲自去办理,比如签字不是你的笔迹,这种情形你可以申诉不是你的贷款,从而拒绝还贷,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这个银行应该承担审核不严,造成失误的责任。

名义借款人和贷款实际使用人不一致:

一是冒名贷款。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理农户贷款时,在名义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借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取得贷款。如曹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李某的身份证及名章在农村信用社办理冒名贷款5万元。二是借名贷款。借款人在征得名义借款人同意并取得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情况下,以多个借款人名义取得多笔贷款,获得较大贷款额度。此类问题比较突出,如某市13个县(市、区)27家农村信用社中该类贷款占该辖区冒名贷款总笔数和总金额的86.37%和79.73%。三是假名贷款。部分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混乱,为完成收息任务,虚构借款人名义和个人资信等信息资料,违规放贷。如某社为了完成贷款利息收入任务,信贷员虚构5人姓名,伪造个人信息资料以贷收息5笔共计9.35万元,贷款后直接转入利息收入科目,虚增贷款利息收入9.35万元。

关于冒名虚假贷款和什么是冒名贷款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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