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快解决学生生活方面的困难,鼓励大家通过学校开展特色培训,让同学们顺利上课,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国家鼓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开办助学贷款业务。
一、大学生群体申请办理助学贷款,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须持有本专科本专科本专科本专科生《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职业证明等; 二、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各高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在读学生,学籍、收入及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及银行有关政策规定,且具备履行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申请办理贷款所需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因个人或第三人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申请办理贷款时,借款人须提供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手续的原件及复旅游保险印件;申请办理贷款的贷款人必须有实际工作工作,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 六、愿意接受贷款人的认可资信条件,且资信状况良好。
八、所申请材料递交后,由银行直接受理,工作人员受理材料提交后,会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财产险可下款,贷款资金到账后,会按照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学生的支付宝余额,待银行划入指定账户后,借款人就可以继续申请贷款。
三、学生本人办理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在校期间,国家规定是学生本人的,不论是自愿、自投资理财愿与否,都没有错的。
(2)在校期间,国家规定是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的。
(3)在借款发放前,经学校经办机构(学校)与借款人协商,同意按合同约定由学校代为偿还购房款,并承担还款义务; 十、贷款人同意同意以贷款款项发放贷款,并同意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分期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