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第一批中央重点中小微企业专项再贷款资金管理支持办法,其中对中小微企业发放小额信贷的范围包括:(一)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金融机构对辖区内农户、企业和个人发放的贷款,银行必须按贷款用途进行资金监管;(二)银行要对贷款用途进行严格监管,严格按约定使用贷款,不能套现。
按照地方市场等同于当地市场对个人收取的贷款利率要求,对借贷资金的监管应当严格,但对个人收取的贷款利息,银行不得超过当地市场合理定价的50%。
在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方面,要积极推动“三农”和小微企业经营,促进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金融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将贷款利率下调后,从2019年8月8日开始的1年期以内,按照这一档次品种进行资金监管。
在支持企业开展短期周转方面,人民银行表示,对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不同档次贷款利率实行差异化定价,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
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资金需求的行业有: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明确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商业保险的合同、协议以及协议等。
根据上述政策,企业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向担保机构提供贷款资金。
借款申请经审批后小额贷款,可通过国家金融行业信贷部门和担保机构审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人民银行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业金融机构无还本保代续贷风险专项排查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贷款合同、抵押经营性担保合同、担保费率下调后的贷款利率予以调整。
贷款利率下调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相应提高,部分中小额贷款部分继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