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以及以下哪类学生不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范围? 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大学生贷款,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有什么要求?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三、校园地贷款申请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扩展资料
生源地贷款所需要的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去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办学生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
1、借款学生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借款学生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学生诚实守信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借款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5、借款学生成绩良好,学习刻苦。
6、借款学生可以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7、借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
(2)诚实守信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罗山籍新生或高校在读的罗山籍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罗山县;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申请贷款时贷款学生主动退回?
申请贷款时学生主动退回可能是学生的资料提交错了或者其他原因。生源地助学贷款显示负责人复核退回的原因可能有两种:
一是,借款学生的条件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若是这种情况资助中心一般会主动和您联系。
二是,县资助中心经办人员处理不符合要求,因此被退回要求重新处理,当然也不排除是省审核人员为了系统操作上的需要,做了临时处理。
关于退回原因的具体介绍:
其实很多人都是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但是有些人他的条件是不符合的,所以就会被系统退回。如果你被系统退回了,一般就是有两种原因,一种原因是你本身的条件根本就不符合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比如说你的家庭很富有,拥有车和房,这样的话工作人员在审核的时候就会把你的申请给退回去。
第2种原因就是县级资助中心人员的处理不当,可能哪方面信息填写错误了,所以就会给你退回来,让你重新填写信息。
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如果是第1种情况,学生本身就没有资格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那么你就不要再去申请了,你以为你的家庭条件是比较好的,能够承担起大学的学费。
如果是第2种原因,你可以联系一下县级资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一下被退回的具体原因,然后你再重新修改一下申请的理由,然后就可以通过了。 所以如果发现生源地贷款被退回,也不必太过于惊慌,要找清楚是什么原因再对症解决就可以了。
拓展资料:
不过这个贷款本来就是为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准备的,如果在审核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你的家庭是很富有的,就不会通过你的申请。所以如果你的家庭条件可以的话,就不要去申请这个贷款,可以把它留给更需要的人。
关于不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条件和以下哪类学生不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范围? 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