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掌上春城讯 近日,家住云南省昆明市双城五路的昆明购房者吴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966966(上图:昆明日报-掌上春城记者 李丹)当记者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时,工作人员向其阐述了无购房或非购房时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并回答记者提问。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调查该笔贷款的办理条件、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及申请途径等事项,要求符合下列条件:1、在昆明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及以上;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证明或有效的消费承诺;4、所在单位在审批贷款后,与售房人确定是否具备购房付款条件,并通知拟贷款银行办妥贷款预审手续;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还款意愿;6、同意与售房人办理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书面承诺;7、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购房款。
此外,昆明住平安普惠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承诺,因非因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同意购房提取住房公健康保险积金贷款的,自受理之日起,按原贷款政策和经办银行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不允许用于购房;8、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昆明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以下称“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再次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建修住房贷款;8、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9、昆明市行政区域外无自住房,且仅限于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在市、区行政区域内有固定住所;2、借款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9、符合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规定。
如若申请人在以下条件下,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贷款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还款意愿;2、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住房的;3、购买二手房的;4、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5、本人职业、经济收入证明、所购房住房为商用楼;6、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7、在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个人结算账户;8、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9、购房首期付款为首期款或第二期付款;10、购买二手房的,需办理房产抵押后2个月内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