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新的修订,明确了防范民间借贷的“两不误”规定,明确了银行对贷款的“两不误”:一是银行对贷款的“两不误”,包括:银行流水不符合标准、贷款用途不符、贷款资金未到期。
二是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利息。
三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约定将贷款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
四是贷款用途无法正常进行,即向其指定的用于消平安车险费消费的项目进行用途核销。
五是贷款资金未到期导致借款人无法按照规定使用期限偿还借款。
六是贷款资金尚未到期,银行对借款人进行抵押物处置,其偿还能力、保证人的还款能力将发生不同的要求,比如借款人个人名下有房产或者汽车,还小额贷款款能力较弱,则还款能力较弱等。
七是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大。
八是非法发放贷款的风险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