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商银行助学贷款产品“助学贷款”是由福建农商银行发放的,用于支付在校生的学费或生活费用的贷款。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应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有所差异。
凡是借款人所在学校及学籍均为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资助金额在500元以上。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应届毕业生应信用卡享受的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由借款人的实际经济收入水平、学历教育期间学费、住宿费、医疗费、人寿保险住房贷款等综合考虑后的最新一年利率定价执行。
如遇国家规定“其他规定不予贷款” ,可致电福建省农商银行福建省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告知其是否符合标准。
在福建省农商银行办理助学贷款,请遵照约定,按月收取,并按期还款。
福建省农商银行助学贷款利率优惠: 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不超过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由借款人自愿承担。
如若不符合标准,借款人申请的助学贷款利率应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
贷款期限不超过17年。
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如未及时还款,可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后自动解除合同、收取罚息和复利,利息由借款人每期分期偿还全部本息,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
待毕业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月收取。
贷款年限不超过18年,按年付息,不计算月还款额 。
若借款人到期不还款,贷款利率将一并下调至当期LPR。
借款人在办理助学贷款时,应结合还款能力等因素进行计算,如其计算公式为:应还本金+利息(每期应还本金累计额+利息累计额-利息-贷款本金累计贷款);如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还款资金总额不超过贷款本金总额,按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年限逐月按期来偿还贷款本息的,计提剩余贷款利息。
待逾期本金重新计算。
如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