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贷管理第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贷款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中小企业审慎经营活动总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其中,融资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融资期限不得超过3年;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
银行在办理贷款申请和贷款业务时,应通过综合评估后,确定借款人每期偿还多少钱和金额。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服务法》第三十七条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风险,要根据本办法的解释来确定。
因此,根据本办法的“中小企业发展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符合条件的高净值企业进行合理调整,努力提升经营效率,提高融资效率,做好资金安全稳步流动金融服务机构,并积极配合有关金融组织制定差异化的再融资方案。
企业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认真核对自身情况,了解客户提供的贷款产品;2、仔细阅读贷款产品条款,如期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仔细阅读贷款计划书、贷款政策书等;3、不要动起心来跑去买保险;4、保持理智的借贷行为,并尽量按时还款。
3、加强沟通,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业务品种;5、提高信贷决策的高效性,并做好合规性的沟通。
2、建立良好的信用氛围,并保持沟通协调。
对于有稳定还款偿还能力的中小企业,应提高信用度,不要盲目借款,以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个人信用的影响扩大。
3、严格落实好相关政策,提高服务质效。
金融系统通过严格的健康保险审核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金融机构等,还应主动与银行沟通,确认真实可信,妥善管理信用记录,提升信誉度,并配合受托支付方落实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