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差别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3月18日起,下调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10个百分点,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具体如下:1、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在5年期以上LPR基础上,各银行根据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首付比例,各地可自行决定。
2、小额贷款对于贷款购买二套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财产险自2021年8月1日起,各地房贷新政陆续接连发布,如遇节假日、集中商贷、集中房贷、限期房等特殊情信用贷款况,不作规定或取消。
3、针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目前已有部分城市跟进,如广州、深圳、厦门、济南、烟台、福州等新规。
4、对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从最近的5年9.0%降到5.8%,首套和二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至4.6%,由此可见,对于首套房贷,银行在审批贷款时,要对该笔贷款保持基准利率水平不变,比如南京二手房贷款基准利率一般在LPR的基础上增加10个基点,因此,对于普通的普通首套房贷款的话,购房者需要了解清楚自身经营情况等相关细节,合理安排时间。
5、对于购房自住资金不足且购房资金不足的人群,调整后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通常不会发生调整。
6、对于部分商业银行和中介机构在放款前不会先收取任何费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针对部分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大多会按照目前全国正常执行,但对于二手房市场,多数银行和中介机构都会收取年化10%-15%的年化服务费。
同时,在二手房市场,如果是无贷款资质的二手房市场,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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