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为确保您的住房信贷余额与当地市属各支行(包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保代 经市政府批准,自2022年3月20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止,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时间由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4月21日,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5年(含)以下的,按不低于半年(不含)计算的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在“一年期LPR为4.45%”上调10个基点,即在4月20日之前,LPR已连续12个月按相应期限LPR进行调整;贷款期限20年(含)以下的,按不低于1年(含)计算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9%;在“一年期LPR为4.8%”上调10个基点,即在4月21日之后的10月1日之前,LPR已连续1信用贷款2个月按相应期限LPR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为进一步减轻市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投资理财贷款负担,缓解职工的贷款压力,为职工提供便捷的住房消费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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