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金明精机(300281)大幅拉升,现涨7.69%
9月28日讯,金明精机(300281)今日早盘10时00分出现异动,目前金明精机报价4.9元,涨幅为7.69%,成交量8.7万手,换手率3.32%,振幅9.89%,量比17.74。
技术面上,目前金明精机(300281)处在5日线、10日线上,20日线、30日线下,另外,该股短期均线出现明显的“空头排列”,技术上看压力重重,短期或难有起色。
最新的中报显示,金明精机(300281)实现营业收入225844752.64,净利润31934400,同比增长6.56%,每股收益0.08。
金明精机(300281)所在的机械设备行业,整体涨幅为0.07%。板块内个股银龙股份(603969),锋龙股份(002931),金明精机(300281)涨幅较大,分别上涨10.06%,10.0%,7.69%;金明精机(300281),天鹅股份(603029),银龙股份(603969)明显放量,量比分别为17.82,17.56,13.64;振幅较大的相关个股有锋龙股份(002931),银龙股份(603969),新莱应材(300260),振幅分别为11.12%,10.27%,10.24%;
金明精机(300281)主要从事塑料机械、塑料制品等方面的业务。三季报显示,该公司股东人数(户)为7856.00,较上个报告期增加+6.2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塑料机械装备供应商.其主要生产薄膜吹塑设备和中空成型设备.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汕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2010年公司薄膜吹塑设备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同类产品前三名。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1、聚焦主业,经营业绩卓有成效
化药板块,原料制剂协调配合,形成长链供应的联动效应,有力支撑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其中江苏汉阔复产后,形成多个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自身产销优势,稳定保障MAP原料供给;中药板块,湖南廉桥骨碎补市场份额有较大突破,中药材业务开发7家大型企业;医疗器械板块,力声特人工耳蜗植入体增加6岁以下临床适用范围,注册变更获批,产品适应性拓宽,2021年收入同比增长15%,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
2、坚持创新,研发项目稳步推进
公司大力保持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推进创新药临床研究、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工作,积极推进力声特人工耳蜗研发平台。
两个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进展顺利。抗肝纤维化的国家1.1类新药氟非尼酮胶囊项目已完成Ⅰ期临床研究,获得总结报告,启动Ⅱ期临床,约40家临床分中心已基本通过伦理审查,十余家已召开启动会,Ⅱ期临床开始病例入组;治疗难治性癫痫的派恩加滨项目已启动Ⅰ期临床试验,完成单剂量给药的临床研究,与临床中心沟通多次给药临床方案。
2021年仿制药替格瑞洛已取得药品批文;地氯雷他啶口服溶液完成注册申报;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口服液完成申报资料。一致性评价项目持续推进。本报告期公司开展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项目10个,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项目4个。
3、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化药产业链优势
公司依托江苏、重庆、海南三大基地,聚焦高附加值仿制药与特色药,产业链布局架构已基本搭建成形。江苏盐城中间体基地开元医药完成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施工,实现复工复产。江苏汉阔4-AA硅烷化物市场紧俏。重庆乌杨原料药基地进一步优化品种布线,合理降低施工费用,一期工程已进入全面收尾阶段。海南制剂基地新建桂林海药、DG车间和DK车间完成3Q验证和工艺验证,通过GMP符合性现场检查,车间已陆续投入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制剂产线利用率,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开展委托加工业务:与5家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各项目已处于车间改造及工艺试生产阶段。开展小柴胡颗粒的恢复生产工作,已完成现场核查。
4、狠抓管理,实现降本控费
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实施契约化管理,实行“两书一办法”,完善经理层业绩考核和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职能部室定岗定编方案。建章建制,推进公司制度“废改立释”相关工作,新制定采购、招标等12项制度,完善修订10项制度。
开展对标提升行动,瞄准领先水平,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落实管理提升专项工作,成立管理提升工作小组,由各业务分管领导牵头业务板块,分别从生产、研发、销售、资金、两非五大板块加强管理,全面提升管理能力水平。
5、销售突围,努力增量控费
优化营销组织,提高人均劳效。采取营销公司-省区-区域的扁平化管理架构,执行每人每月盈亏分析,季度考核,按结果进行优化淘汰。通过持续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及人员结构,以及完善薪酬考核办法,销售公司人均劳效较2020年提升了约55.15%。
梳理重点产品市场、制定增量政策。把激励措施落实到一线,拓展产品布局,力争既有市场求增量、空白市场求开发。联动原料、制剂生产计划,保障主销产品的供应;切实提升产品质量,紧跟各地市场招标联动,统筹中标落标方案。
6、防控风险,筑就发展基石
严控财务风险,加强财务管控:通过资金的高度集中和统一结算,严控资金支付风险,实现全面预算的刚性控制;成立“两金”压降专项工作小组,将“两金”压降工作成效纳入内部经营业绩考核;制定应收账款催收政策,执行严格的应收账款责任制;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完善存货管理。
加强内控,完善制度:核实内部控制缺陷防范与风险管控应对措施的完整性,有针对性地新增或修订管理制度。修订发布了《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海南海药合规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形成风险管理信息收集、风险评估、风险监控、监督与改进的闭环管理,健全风险防范体系。
有序开展安全环保整治工作: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结合实际,修订完善EHS管理手册、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对应急预案。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环保提升行动,共计完成26项专项整治任务,不断提高安全附件、安全措施的软硬件管理水平,加强环保设施设备的运维管理。
(二)主要业务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公司围绕大健康布局,涵盖中间体、原料药、化学制剂、医疗器械、现代中药、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等领域,目前以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
1、主要产品
公司常年主要产品包括六大系列,分别为抗生素系列、胃肠道用药系列、抗肿瘤药系列、人工耳蜗系列、与制剂配套的原料药和中间体系列及其他产品。
2、医疗服务: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鄂州鄂钢医院有限公司旗下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鄂钢医院开展的综合医疗服务。
3、中药材: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围绕中药材产业链开展经营,目前主要业务为中药材贸易、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材交易与仓储服务。
(三)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管理已完成全面信息化,以销售预算、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安全库存量为依据编制采购计划,通过招标比质比价择优采购。物料验收合格后,采购部门核对单据无误后通过ERP系统启动结算流程。公司将结合发展需求及时更新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标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工作的有效管理,不断优化供应商体系,确保供货安全,合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的方式,生产计划按照客户需求、销售计划及安全库存标准制定,并在执行中根据订单情况动态调整。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内控程序,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GMP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对产品的制造过程、工艺规程、卫生规范、质量控制进行管理,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
(1)制剂及中成药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营销公司-省区-区域的扁平化管理架构,直接参与各地区药品招标,中标品种按国家规定的两票制执行销售,通过配送公司将药品配送到医院。公司一级经销商遍布全国,再辅以学术推广,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营销网络。
(2)原料药及中间体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原料药投标、参展国内外专业展会、定期拜访客户等方式推广原料药、中间体。公司在做好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已在国内外建立了较为稳固的销售网络,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已出口至世界三大洲30余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信誉。
(3)人工耳蜗销售模式
人工耳蜗产品主要采用直销和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上海力声特已在上海、北京、湖南、江苏、山东等省市设立百余家人工耳蜗手术中心。此外,上海力声特在上海、北京、安徽、河南、山东、吉林、山西、广东、广西等地区建立了营销服务网点,负责人工耳蜗销售及维护、升级工作,在直销覆盖区域外通过经销商销售。同时,市场推广方面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及耳鼻喉科及听力行业学术会议进行市场推广,提升了公司品牌和影响力。
(4)中药材销售模式
基于客户需求和公司供应链管理模式,公司中药材贸易主要从中药材产地经营户采购药材,向下游中药饮片企业、中成药制药厂、医药公司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创新求发展”的战略部署,精心构建化学药、生物药、中药、医疗器械四大领域研发体系,在海口建立研发总部,在上海、重庆等多点建立国内研发中心,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合作研发,形成以自主创新为主体,以联合开发为重点,以技术许可、技术转让为补充的多样化的创新研发模式。
(四)研发注册产品进展及主要品种相关信息
1、已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注册所处的阶段、进展情况
2、已获得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主要产品注册证
3、已纳入省级、国家级的《医保药品目录》的主要产品
[注]:注射用头孢孟多酯钠纳入河北、黑龙江、辽宁、山东、西藏、湖北、河南、安徽、内蒙古、新疆、广东、湖南、海南、贵州省级医保药品目录,其他主要品种(不含人工耳蜗、原料药及其中间体)均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报告期内,无主要药品新进入或者退出省级、国家级医保目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事项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38,614,138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35,979,264股变更为1,297,365,12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事项
2018年公司与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生物”)签署复方红豆杉胶囊全国代理权协议,同时公司向赛诺生物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年费率为8%,该额度在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并以赛诺生物复方红豆杉胶囊的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350号)作为对海南海药30,000万元借款的担保保障措施。
为有效解决上述财务资助问题,加快公司债权回收,经多次沟通,最终确定还款方案。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赛诺生物分期偿还债务。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赛诺生物偿还的5,500万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及500万元其他债权抵偿,并已将赛诺生物5000万元药品抵押给海南海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三)关于华穗19号信托事项
2019年12月24日,公司购买了“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19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穗19号信托”),购买金额人民币2亿元,该信托产品有效期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截至2021年9月23日,公司未收到华穗19号信托本金2亿元。截至2022年1月18日公司已收回债权本金2亿元及利息3,589,66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2021年11月3日及2022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债务抵偿的进展事项
1、关于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的主要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海药向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转让部分应收款项债权,南方同正以债权本息净值446,362,578.91元承接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协议约定,南方同正受让目标债权,并以其全资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正在开发的(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东门岭地段海药花园)项目未来三年销售收入的35%作为目标债权转让对价,不足部分由南方同正补足。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1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3日及2021年2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关于解除协议的主要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要求海药房地产返还购房款总计23,045万元。根据协议支付计划,三年内,海药房地产海药花园项目整体销售收入的15%将划归公司,用以向公司支付上述返还购买海药房地产部分房产的本金、违约金及利息,各年度不足部分,海药房地产有义务以现金补齐差额。且按协议的支付进度要求:海药房地产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不低于总计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解除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药房地产应支付公司不低于15,000万元,公司已收到海药房地产支付款项1,800万元,总计欠付2021年应付款项13,200万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为持续推进上述债权转让及债务抵偿工作,促进债权的回收,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根据《清偿协议》协议的约定: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101套商品房(建筑面积11,007.33平米)抵偿2021年应支付给公司的欠款,101套商品房的最终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或12000元/平米(按建筑面积计总价为132,087,960.00元)孰低者为准。海药房地产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与海南海药签订网签备案合同,2023年09月30日前向海南海药交付该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时间将在房屋的实际交付之次日起的365天内完成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和2022年4月23日《关于债务清偿协议所涉房产的评估报告》。
(五)海南海药、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财富”)以及盐城烽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盐城烽康”),同日还签署了《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远期受让合同》(以下简称“远期受让合同”)。根据远期受让合同,海南海药应于2022年1月18日前受让兴业财富所持盐城烽康基金份额19334.04万元,并支付溢价款(按7.2%年利率计算)。已收到兴业财富的催款函,鉴于远期受让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公司已明确回函该协议对海南海药不发生法律效力,并已按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29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www.if..)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www.if..)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此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www.if..);《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www.if..)。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5,415,451.9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4,151,059.31元,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77,742.9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先核查同意后,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10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www.if..)刊载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www.if..)刊载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结合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适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及签署正式授信协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长王建平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董事长,公司董事赵月祥先生在医药控股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建平先生、董事赵月祥先生系关联董事,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www.if..)刊载的《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www.if..)刊载的《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股东大会已选举王俊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则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做相应补充,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长王建平先生
战略委员: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董事赵月祥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长王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王俊红女士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张强先生、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董事王俊红女士
(四)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孟兆胜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副董事长刘悉承先生、独立董事魏玉林先生、董事封多佳先生、独立董事张强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www.if..)刊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1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66”,投票简称为“海药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增富先生、监事韩晓静女士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周亚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主持人为张增富先生,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www.if..)刊载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www.if..);《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www.if..)。
此议案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等。具体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司编号:2019-036)。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股份进行处置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并考虑公司资产配置状况及经营、投资活动资金的实际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对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金明精机(股票代码:300281)、人民同泰(股票代码:600829)股票,在不低于2020年12月31日收盘价的情况下择机进行处置。
二、证券投资的具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持有的证券及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证券投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开展的各项证券投资均未超出董事会审批的权限,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金明精机、人民同泰股票进行处置,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5,415,451.91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74,151,059.31元,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77,742.96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考虑到公司研发支出、技改及生产经营等所需大量资金,为节约财务费用,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6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年度决算审计费用将在10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在90万元(不含税)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变动情况予以确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具备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宇锋,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萌,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伟,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南海药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95.4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84.8万(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审计工作中执业作风严谨、独立、公正,遵守职业道德,与公司保持着正常、良好的工作关系,规范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提议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经核查其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限一年。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566证券简称:海南海药公告编号:2022-03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一、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概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了减值迹象梳理、分析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预付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金融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预付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318.1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果发现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低于成本价等原因,导致存货成本有不可收回部分,按不可收回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计提,对于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计量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当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金额532.41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至少于每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公司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54.78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在年末对持有的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逐一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评估。对于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021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5,994.42万元。
(五)商誉减值准备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涉及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21年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262.87万元。
(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报告日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021年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值准备1,492.12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94,414.54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492.1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35证券简称:嘉诚国际编号:2020-018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8日,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3,000.00万元。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引入广汽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资本”)和广州盈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蓬投资”)、广东省金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资本”)和佛山市时代怡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怡和”)、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科”)、广州万宝长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长睿”)等战略投资者。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和商业合理性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均拥有深厚的产业背景、投资和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行业资源,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之间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将基于战略投资者在市场、渠道、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与战略投资者在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领域、家电与快消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领域和物流供应链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最终实现公司更加持续和稳定的发展。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将在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领域、家电与快消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领域和物流供应链领域与公司展开战略合作,相关领域均为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引入上述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及合作共赢,提升公司竞争力及增强盈利能力,具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
二、战略投资者情况
(一)广汽资本全资子公司盈蓬投资
1、基本情况
■
盈蓬投资拟筹建私募投资基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盈蓬投资作为该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上述私募投资基金尚未筹建完成。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盈蓬投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3、主营业务情况
盈蓬投资是广汽资本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
4、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盈蓬投资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金石资本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金石资本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金石资本成立于2020年3月4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暂未展开实际业务。
4、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石资本自成立至本公告出具日未展开实际业务,因此无财务数据。
(三)北京智科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北京智科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北京智科最初由北汽福田于1999年发起设立,主营业务为大汽车产业链及智慧物流产业链的产业运营及产业投行业务,其投资并作为第二大股东的北京普田物流有限公司为福田戴姆勒-奔驰、比亚迪汽车、福田汽车集团等客户提供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物流服务。
4、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北京智科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万宝长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万宝长睿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2019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一批国有企业集团实施战略性重组。其中,广钢集团、万力集团以及万宝集团联合重组设立了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宝长睿属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国有战略投资平台。
3、主营业务情况
万宝长睿主营业务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4、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万宝长睿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与广汽资本、盈蓬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摘要
1、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嘉诚国际
乙方一:盈蓬投资
乙方二:广汽资本
2、战略合作
(1)战略投资者具备的优势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乙方二是上市公司广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及唯一的产业投资平台,主要业务范围为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乙方二充分运用汽车产业链资源,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和后市场等一系列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关键领域,同时深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机会,投资了一批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并为所投资企业提供先进管理经验,拓宽资源渠道,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携手发展、实现共赢。
乙方一是乙方二的全资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是乙方二旗下从事股权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乙方一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3917;截至目前乙方管理资金规模逾30亿元,已成为汽车产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产业投资平台之一。
甲方看好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的发展前景,为了进一步布局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市场,双方同意开展战略合作。本次战略合作旨在实现“资源整合、开放共享”,双方将发挥跨行业的资本协同效应,整合多产业的优秀行业资源,凝聚优势,实现价值共享。
(2)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
A、合作领域
围绕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乙方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支持,助力甲方进入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并进行业务开拓。
B、合作方式
乙方将引荐其旗下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企业以及相关客户资源与甲方进行业务交流,探讨业务合作的可行性;
乙方将引荐甲方与广汽集团旗下汽车销售、物流配送、进出口和配套服务等业务线条进行业务交流,积极促进双方开展业务合作,在符合市场化前提及同等条件下,乙方将积极推荐甲方为合作对象;双方将在客户业务拓展方面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拓展客户;
乙方将在自动驾驶等前瞻性领域方面积极与甲方进行业务合作交流,助力甲方在科技创新方面及科技物流企业方面的发展;
本着为甲方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双方在利用乙方的资源加强地区联动、产业联动等方面探讨引荐、互换等业务模式,充分发挥各自地域和产业优势,实现创收降本增效。
(3)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甲方开拓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4)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认购人根据股份认购合同成功认购甲方股份之日起算,并在认购人持有其根据股份认购合同认购的甲方股份期间持续有效。
(5)战略投资者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定价依据
战略投资者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定价依据由双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进行约定。
(6)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乙方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通过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7)持股期限及未来退出安排
A、乙方看好甲方未来的发展前景,计划与甲方开展长期的战略合作并长期持有甲方股权,暂未考虑未来的退出计划。
B、乙方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乙方本次认购的标的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锁定期届满后,乙方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及退出计划。
3、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济损失及为追索或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如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2)在双方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关于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的相关约定,视为乙方根本违约,如乙方无法改正或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
(3)任何一方由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其他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否则将视为违约。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在不可抗力或者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应当立即恢复履行本协议义务。如不可抗力或其影响持续30个自然日以上并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4)如因甲方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宜或本次发行未获证监会批准,或因乙方不具备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要求,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因此调整或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于下列条件全部达成之日生效:
(1)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发行获证监会核准;
(3)股份认购协议生效。
(二)与金石资本、时代怡和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摘要
乙方一:金石资本
乙方二:时代怡和
乙方二是一家集新风系统、空调设计、销售、安装为一体的企业,是国内知名品牌的进出口供应链服务商。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二是多个知名品牌广东区域的代理商及多个水饮品牌的区域代理商以及松下新风系统、家用空调省级地区指定的唯一总经销商,主要代理松下新风系统、送风机、浴霸、家用空调、商用空调等系列的产品。乙方一为乙方二控制的新设投资平台。
甲方主营业务是为制造业企业及电子商务企业提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的第三方综合物流服务和个性化的全球物流解决方案,并代理销售物流业务客户的产品作为供应链延伸服务。为了进一步拓展全程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市场,双方同意开展战略合作。本次战略合作旨在实现“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符合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同经营理念。通过战略合作,双方可实现“降本共赢、效率提升”的合作目标,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围绕家电与快消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领域,乙方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支持,助力甲方在家电与快消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领域的业务开拓。
B、合作方式
乙方及其子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物流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作为供应商;
围绕家电与快消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乙方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支持,对于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机会予以优先引荐;
乙方同意,在考虑出售其业务或资产时,应优先考虑甲方的购买意愿,即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以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
(3)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甲方开拓家电与快消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业务,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4)合作期限
本协议在乙方持有甲方股份期间持续有效。
(4)如因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事宜或本次发行未获证监会批准,或因乙方不具备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战略投资者”的认定要求,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因此调整或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就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事宜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发行获证监会核准。
(三)与北京智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摘要
乙方:北京智科
乙方是一家跨地区、跨行业、混合所有制的专业投资管理平台,其股东包括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等战略投资人。乙方通过开展产业投资、产业运营与财务投资推动产业升级与整合,并为股东创造价值。受益于乙方较强的汽车产业背景,乙方的产业投资运营领域主要聚焦在大汽车产业链及智慧物流产业链,投资企业布局包括了整车及零配件物流服务企业、汽车零配件企业、汽车改装企业等。
甲方看好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的发展前景,为了进一步布局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行业市场,双方同意开展战略合作。本次战略合作旨在实现“资源整合、开放共享”,符合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共同经营理念。通过战略合作,双方可实现“产业与资本联动发展”的合作目标,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本着为甲方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双方在利用乙方的资源加强地区联动、产业联动等方面探讨引荐、互换等业务模式,充分发挥各自地域和产业优势,实现创收降本增效;
乙方在整车及汽车零配件等物流行业领域有较为深入的产业布局,将依托其全球化视野和投资并购渠道建设,寻找处于甲方上、下游的投资并购项目,积极协助甲方拓展国内外市场,以期获取潜在新客户和业务机会。此外,乙方同意,在考虑出售其所投资的物流行业企业股权时,应优先考虑甲方的购买意愿,即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以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
(四)与万宝长睿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内容摘要
乙方:万宝长睿
乙方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财务咨询等业务,公司旗下企业共10余家。其中,全资子公司广州万宝长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万宝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股权、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将重点围绕广州工控产业战略,投向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及新材料等领域优质企业。目前乙方发起设立了智能制造,参与设立了轨道交通等多领域股权投资基金,并控股1家上市公司金明精机(300281.SZ)及参股数家实体企业。
乙方确认,其属于广州工控全资国有战略投资平台。广州工控是在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到2020年完成国有资本85%以上投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的要求的背景下,由广钢集团、万宝集团、万力集团三家联合重组而成。广州工控拥有万宝、五羊、万力轮胎等多个知名品牌,以及山河智能(股票代码:002097)、金明精机(股票代码:300281)两家上市公司,企业总数达百余家,在高端装备制造、材料制造、制冷家电、橡胶化工等多个领域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技术积累。
甲方看好物流供应链行业的发展前景,为了进一步开拓物流供应链市场,双方同意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围绕物流供应链领域,乙方充分利用其掌握的资源,根据甲方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供支持,助力甲方在物流供应链领域的业务开拓。
B、合作方式
乙方将积极在高端装备制造、材料制造、制冷家电、橡胶化工等各领域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物流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作为供应商;
围绕物流供应链服务,乙方充分利用广州工控及其旗下企业的资源,原有已经合作的所有业务保持可持续性稳定性,另外根据甲方的业务持续增长的需求提供新增业务支持,对于甲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机会予以优先引荐;
乙方将积极引荐广州工控及其旗下企业合作的跨国公司与甲方开展业务交流,助力甲方向国际化物流企业发展。
(3)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助于甲方开拓物流供应链业务,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引入战略投资者并与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投资协议》,各战略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关于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