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主观: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为两类情况来看,一种是个人申请,一种是夫妻二人共同申请,其贷款的额度是不同的。
1、个人申请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额度的60%
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36万元;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为21万元。
2、二次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为18万元。
2、夫妻二人共同申请
借款人以及配偶均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首套房的贷款额度: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二次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为30万元。
3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1、青岛上调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6万元上调为50万元。
2、在青岛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单职工为36万元、双职工家庭仍为6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影响因素有哪些1、征信原因。公积金贷款对于借款人的信用要求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近半年内有逾期的情况,不仅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审核结果,还有可能导致贷款额度偏低。如果是因为征信情况导致的,建议大家多咨询几家银行,看各家银行给的贷款额度,一般房贷政策稍微宽松的银行,给的贷款额度也会高一些。
2、年龄原因。公积金贷款对于借款人的年龄也是有要求的,最大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是申请时的年龄会影响贷款期限,一般用公式:法定退休年龄+5-申请时的年龄来计算贷款期限。如果年龄比较大,不能贷到预期的贷款期限,那么也可以选择共同贷款,让年龄较小的做主贷人,然后房产证上写两个名字,若是主贷人符合要求,额度可能会更高。
3、收入原因。如果是因为收入达不到银行的要求,导致公积金贷款偏低,但其他方面条件都不错的话,是比较好解决的。毕竟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已婚人士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那么可以增加共同还款人;但如果不是已婚人士,那么可以增加父母为共同还款人。不过,主贷人+次贷人的收入必须要在每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
4、缴存基数和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还受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账户余额影响,公积金缴存基数和账户余额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贷款的最高额度。
4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主要以还款能力和抵押物价值为依据,一般最高可贷总价值的70%左右,另外可根据居住年限和首次购房等因素获得利率优惠。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主要以还款能力和抵押物价值为依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可申请购买自住住房、商业办公用房以及自有产权商业房地产类项目的借款。青岛市公积金中心最高可贷款总金额的70%,每人最高可贷款150万元(含),最低贷款额为2万元。对于首次购房的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利率优惠,此外,还有其他因素可以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如居住年限、婚姻状态等。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贷款由银行或信贷公司提供,具体计算标准可能略有不同。
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担保?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一般不需要担保。这是因为在公积金贷款中,缴存公积金本身就是一种质押物,即缴存额度为贷款金额的一部分作为抵押。同时,个人信用记录也是考虑贷款风险的重要因素。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主要以还款能力和抵押物价值为依据,最高可贷总价值的70%左右,并受到居住年限和首次购房等因素的影响。公积金贷款一般不需要担保,缴存公积金本身就是一种碧前没质押物。建议在实际申请贷款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悔凳:
《悔纳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按月计提,月缴存额不低于本单位现行月平均工资的5%。
5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如下:1、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2、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3、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4、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
5、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锋搭氏。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或者是自己在官网下载,填写好之后,把个人的相关材料与证件都递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风险、个人征信进行全方面的调查与核实,看其是否符合贷款的要求;
3、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之后,委托银行根据合格的申请手续到中心划款;
4、银行按照合同把贷款的资金全部划入开发银散商的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若是额度不够的话,剩下的可以申请商业贷款,那么商业贷款的部分审核主体就是银行,能不能通过看申请人是否满足银行的要求,主要是看个人的还款能力怎么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枝歼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6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
青岛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由申请人的公积金以往存储金额、账户的余额、上缴的比例、贷款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决定的。按个人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实际上可以贷款的额度要以青岛当地管理处最终审核后的额度为准,审核主要依据一下几点:1、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2、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按照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的余额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3、贷款额度不能高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4、贷款的额度不能高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的贷款额度;
5、以10000元为起点,按照五千元的整数倍来确定。
一、2016年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青岛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全市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60万元;全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统一调整为35万元。
2、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可贷额度计算公式:
1、依据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2、依据房屋总价款计算贷款额度=房屋总价款×70%。
二、2016年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龄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7青岛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自2022年6月15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政策原文:
青岛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3.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即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房屋
种类
房龄(年)
最低首付款
比例
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
利率
余额倍数
首套
二套
单方
双方
首套
二套
新建
住房
/
30%
40%
36
60
基准
倍
15倍
经适房20倍
再交易
住房
0-10
30%
40%
36
60
基准
倍
15倍
11-15
40%
50%
16-20
50%
60%
21-25
60%
70%
26-29
70%
80%
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根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还贷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并参照借款申请人的意愿由公积金中心综合确定,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房产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8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主要是由申请人的公积金以往存储金额、账户的余额、上缴的比例、贷款能力等因素来综合决定的。一般来说,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新房时,夫妻双方都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可贷60万元;只有借款人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贷36万元,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9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主观:按以下公式来算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的: 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女为55岁,可贷年限商品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举例: 每月和单位分别缴200元公积金,请问我能贷多少公积金 可贷额度为:200÷8%×0.3×12×(60-33)=243000元。但由于目前个人最多只能贷20万元公积金,所以他最多只能贷20万。 一、按以下态裂橘两种方式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 (一)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 借帆团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 (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 1、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 2、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注1:二手住房以成交价和评估价两价中的较低价作为房屋总价; 注2:商品房以合同房价为房屋总价(不包括装修价),借款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总价中包含装修价款的,其房屋总价按扣去15%计算。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源丛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10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关于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不高于以下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具体如下: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贷款额度计算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 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