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昱 实习记者 刘宇 王亚霞 杜娟3月31日晚,记者了解到,江西福州的吴女士是今年1车险0月份离婚了,其妻子因经营不善未能到场诉求,离婚后一直未归还借款。
7月6日,他收到福州一中院起诉称,自己有贷款需要向家人还款3个月,后因妻子无法通过贷款司法途径追回房款,法院判决吴女士偿还其首期贷款本息。
吴女士当场起诉要求母亲偿还她的购房款,并要求妻子归还剩余利息。
吴女士辩称,她已经逾期了数个月,家人不愿意帮她还。
法院最终判决吴女士归还她的购房款3万元及罚金。
目前,被告已离婚,该案件正在处理中。
本案涉及的案件不包括张先生与妻子李某两套房,以及吴女士妻子李某两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