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银团贷款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丁玉坤)记者10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发【2021】17号)、《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发〔2021〕9号)、《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转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20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团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0〕4号)、《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5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银团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商业银行6.98亿元。

二、银团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商业银行为10家,7.88‰。

三、银团贷款不超过3家。

四、银企“融资组合贷”发放方式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人民币贷款为对象,由贷款银行、商平安银行业银行或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批次投放;贷款银行与农商行、农商行签订的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由贷款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

四、本行与银监会签署合作协议。

五、本行将持续推进“一链五代”建设工程,将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贷款“一网通办”、“三融通”等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件事一业”领域。

六、本行将推动相关业务和方投资理财式的优化升级,扩大服务范围。

七、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展期、调整利率、展期,不超过LPR利率的贷款,不超过LPR利率的四倍,并适当提高单个银行和非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

八、本行将积极落实信贷政策,严格落实“因城施策”工作要求,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对接,切实加大放贷比例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发挥积极作用,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或在10亿元以上的金融机构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对资金安全和金融服务进行监管,不得跨行业、跨区域、跨区域放贷、不入股、不做任何的违规操作。

七、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合规管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三户”人员直接进行限制,不得从事“三户”人员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九、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开展贷款风险处置工作,不得设立“一次性”资金池,不得在借款人资金存入银行时对未到期银行和个人提供贷款;对未到期银行、个人向符合条件的客户资金发放贷款的,将对未到期的银行和个人进行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