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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水网警雷霆出击 连续破获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出售银行卡、提供群呼工具、甚至帮忙拉群...只要协助骗子搞诈骗,都有可能涉嫌违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天上掉下来绝不是热气腾腾的馅饼,也可能是冷冰冰的“铂金”手铐!

涞水网警以“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联合多部门,缜密侦查、精准研判,摸排大量案件线索,化压力为动力,在一周内连续破获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01

近日,涞水一群众被电信诈骗,9月19日,涞水网警联合义安派出所经过多日摸排、走访,终于在山东省聊城市将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抓捕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男,34岁,聊城市人)因手头拮据、急需用钱,经朋友介绍了解到可以快速贷款、快速下款的门路。8月中旬,犯罪嫌疑人侯某某通过联系买家,在山东省聊城市办理好银行卡、U盾后,与买家一同前往湖南省长沙市将银行卡出借给买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共计涉案金额300余万元,这其中就有涞水群众被诈骗的钱款。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对自己非法出借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9月18日,涞水网警在工作中发现:2020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魏某(男,24岁,涞水县人)从微信兼职群里中看到广告:一张银行卡加U盾可以卖2000元。因魏某没有稳定收入,感觉这样来钱快,12月21日心动的魏某随即联系了买家,带着两张银行卡和U盾的魏某前往湖北省武汉市与买家会面。通过交易,犯罪嫌疑人魏某非法获利4000元。9月18日涞水网警联合娄村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魏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对自己非法出借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涞水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白某的一张银行卡涉嫌一起冒充领导名义骗取钱财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27万元,2021年9月18日涞水网警联合刑警队经过缜密调查研判后,连夜出击,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白某(男,30岁,廊坊市人)初中学历,以送货为业,2021年三月份,在外吃饭时听朋友说卖银行卡可以快速挣钱,本身收入低的白某随即通过朋友联系了买家,卖出了一张银行卡,非法获利500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白某对自己非法出借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银行卡存在,以免被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不要因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素材来源:涞水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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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兴网警助力抓获两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

2021年5月22日,定兴县高里乡的张某某报案称:其被人冒充定兴县高里乡政府某领导以帮忙给亲戚转钱为由诈骗30万元。接报后,定兴公安迅速从网安、刑警、反诈中心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定兴网警抽丝剥茧获取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8岁,黑龙江省林口县人)现住地址,专案组民警立即远赴黑龙江省林口县,于2021年5月27日在林口县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李某审讯,李某拒不配合工作,定兴网警通过大数据分析和精准研判,得知李某的上线为黑龙江省林口县的孙某且获取到孙某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的具体位置,专案组得知此信息后,再次远赴黑龙江牡丹江地区,于6月10日,在黑龙江牡丹江地区将犯罪嫌疑人孙某(男,32岁,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孙某已被定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

冒充领导诈骗!

骗术揭密

第一步:冒充“领导”主动添加好友

骗子通过非法渠道,窃取群众手机通讯录上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信息,用真实照片头像和身份头衔伪装成“高仿号”,冒充相关“领导”通过微信或QQ添加你为好友;

第二步:言语随和拉近距离

骗子用关心下属工作的口吻,“寒暄”“慰问”,拉近关系,甚至主动提出帮助解决困难,极大降低被害人戒备之心;

第三步:进入主题,提出转账要求

随后立即提出帮忙转账汇款的要求,比如亲戚借钱、急用钱资金周转等。抓住一般人对领导不敢质疑的心理,减低受害人核实转账真假的可能性,促使受害人打钱给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这种诈骗方式抓住了受害人

对领导、熟人的信任心理

并利用这种心理,精心设计了“剧本”

引诱受害人一步一步掉进其精心设计的陷阱

警方提醒

1、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司务必定期检查内部通讯录、工作群等情况,发现非工作人员请及时清理;

2、如遇自称“领导”用微信等聊天软件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的,务必通过电话或见面等途径进行甄别、核实;

3、在微信上尽量不要暴露姓名、住址、职业等个人信息;

4、交流中,可以委婉询问对方一些问题,比如单位的人或事,进而核实对方身份;

5、在未能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的情形下,不要以任何形式向对方或经对方介绍、推荐的其他人转款。

6、网络汇款截图不可信,钱未到账就要求你先代为转账的,都是诈骗!

素材来源:定兴网警

【百日行动】赚快钱出售银行卡?你或已涉嫌“帮信罪”!朋友,帮个忙

借用一下你的银行卡

手指随便点一点

躺着就能赚大钱

快醒醒吧

天上掉馅饼

肯定有陷阱

“躺赚”不存在

“帮信”也犯罪!

近日,阜平、涞水、定兴、白沟网警破获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八名犯罪嫌疑人。

一、阜平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在微信群看到做“兼职”广告,称一天200元,一星期可赚两万块钱,便主动和对方取得联系要求兼职,之后在嫌疑人诱导下携带自己银行卡前往广东省潮州市,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银行卡将所有物品移交给犯罪嫌疑人使用,王某获得8000元报酬,其名下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95万余元。

目前,王某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涞水网警连续破获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王某某、邓某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他人介绍了解到,出借银行卡帮助别人“倒账刷流水”可以获利,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遂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了他人,被电信诈骗分子用于流转非法所得资金,涉案金额达60万元左右,杨某某获利一万两千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想办理贷款,经朋友介绍,前往山东出借银行卡“刷流水”以办理贷款,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先后出借四张银行卡,并在刷流水的过程中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刷脸验证”等帮助。

犯罪嫌疑人邓某,因着急用钱还信用卡,轻信网络上“日挣万元”的虚假信息,以每张银行卡3000元的价格出借给不法分子,用于“刷流水”,涉案金额达150万元左右。

三名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均被涞水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三、定兴网警破获两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孙某某、王某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与嫌疑人杨某为网友,与嫌疑人杨某聊天时得知对方需要钱。孙某认识从事刷银行卡流水人的违法犯罪分子并为杨某介绍认识。

孙某某、杨某先后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为违法犯罪分子刷流水,其中杨某获利7100余元,孙某获利9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明知个人银行卡不能外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付他人使用,帮助对方转账47万余元。在完成转账后对方给予王某2000元好处费。

目前,孙某某、杨某、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四、白沟网警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覃某

犯罪嫌疑人覃某在明知个人银行卡不能外借给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交给他人使用,其名下银行卡涉案金额50余万元,覃某获利2040元。

目前,覃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已被刑事拘留。

网警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如果有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社交网络账户,要及时注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己的相关账户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素材来源:阜平网警、涞水网警、定兴网警、白沟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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