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12月23日讯(记者 黄道哲)12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为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比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文旅、文体娱乐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中小微企业,2022年6月至12月不计收罚息,不计收罚息。
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缓解企业还款压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对受到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支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月31日前,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充分满足疫情期间融资需求。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支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实施利率优惠政策减免贷款利息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疫情期间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利率。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对银行贷款利率给予优惠。
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利率水平上浮50%进行优惠贷款展期,不计收罚息。
鼓励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相关行业企业,给予企业一定比例的贷款展期补贴。
同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风险缓释,不影响征信记录。
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文旅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切实减轻企业还款压力。
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文体娱乐等行业的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还款压力。
降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文化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风险缓释,不影响征信记录。
对企业融资成本显著低于同业收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向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延期还本付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同时,人民银行将实施期限再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