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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药|鸿茅药酒的封神之路:推手鲍洪升和2630条违法广告

因为一篇点击量不到3000的吐槽文章,广东医生谭某遭到跨省抓捕;因为这次跨省抓捕,“神药”鸿茅药酒再度引发舆论聚焦。

舆论争议中,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鲍洪升,入选了2017内蒙古年度十大经济人物。

这样的争议,也伴随着鸿茅药酒近十多年的发展之路。

2017年,人民日报社旗下《健康时报》曾报道称,鸿茅药酒近十年来的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与此同时,鸿茅药酒的药品广告审批数又在所有药品中位列第一,是第二名的两倍多。

鸿茅药酒到底是款什么样的神药?是谁将它推上神坛?又该如何看待它的巨大争议?

广告违法大户

从2008年至2018年,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一直可谓屡禁不止。

仅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以“鸿茅药酒”为关键词搜索,就可查询到海南省、云南省、湖南省、陕西省、北京市相继对鸿茅药酒违法药品广告做出过惩处措施。

广告违法的原因在公告上直接点明——多次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国家食药监官网挂出鸿茅药酒在海南被暂停销售公告

在地方食药监官网上的检索结果则更多。

其中,海南省食药监对鸿茅药酒在2009至2010年内先后发出“暂停省内销售”、“消费警示”等6项公告,甚至在2009年7月14日同一天内,先后发出3条公告,公示鸿茅药酒的违法药品广告涉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对鸿茅药酒在全省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并作出针对鸿茅药酒的消费警示。

在江西省食药监官网上,鸿茅药酒在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间的广告违法频次频繁:仅3年零5个月,被罚5次,“知错就改”5次,从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到再次被罚最短相距2个月,每次被罚的理由都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大同小异。

不只是江西和海南,河北、重庆、湖南食药监系统均有类似情况。至今,湖南省食药监局还刊登着一篇题为《利用明星专家夸大宣传屡遭查处从未收敛——鸿茅药酒虚假宣传何时休》的媒体署名文章,发表于2010年1月20日。文章中引述一位老中医的说法,对于鸿茅药酒当时宣传“喝一口药酒,就相当于喝下67味地道药材的精华,吸收更快,几乎不存在副作用,的确是个奇迹”表示否定意见。

湖南省食药监官网《利用明星专家夸大宣传屡遭查处从未收敛——鸿茅药酒虚假宣传何时休》媒体署名文章

据人民日报社旗下健康时报2017年8月29日的一则报道,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不只是食药监系统,工商部门对鸿茅药酒的查处也不少: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上以“鸿茅药酒”为关键词检索,鸿茅药酒于2011年6月、2012年10月、2013年8月先后因“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等原因国家和地方工商机关查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还显示,即使在2015年,被众多媒体称为“史上最严”新《广告法》的施行,也未能阻挡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刊出的步伐。新《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鸿茅药酒则因在新法施行首日,仍使用陈宝国等明星代言广告,被上海市工商局立案查处,成为上海市工商部门对涉嫌违反新《广告法》行为的首个立案。

鸿茅药酒最近一次因广告问题被通报,出现在2017年4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2017年一季度省属主流媒体重点涉嫌违法广告监测通报”显示,鸿茅药酒因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广告而涉嫌违法。

广告审批数第一,内蒙古食药监局称未见到鸿茅药业发布违法广告信息

与之相对的是,鸿茅药酒的药品广告审批数位列所有药品中的第一名。

国家食药监网站显示,鸿茅药酒药品广告总数为1186条,是第二名阿胶(586条)的2倍多。所有广告批文均由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发出。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官网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8年3月8日分别发出有关鸿茅药酒广告发布的审查通告。

通告称,2017年4月之前,该局依托国家总局违法广告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广告发布情况,该系统可以监测全国31个省(区、市)及325个地市的主要媒体。根据该系统2014年以来的数据显示,未见到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发布违法广告信息。经该局查询,国家总局网站自2008年起至今发布的违法广告汇总、公告、通告,均未涉及鸿茅药酒。

通告还称,经核实,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后,鸿茅药酒“违法广告第一案”,是上海一家药店因未及时将不符合新法要求(有明星代言)的宣传品撤掉,但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此违法行为的违法主体为上海这家药店,并非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告表示,经梳理,自2014年以来,每年审批鸿茅药酒广告100余件至300余件不等。

鸿茅药酒的药品广告审批数位列所有药品中的第一名

2016年一年曾投放电视广告150.8亿

广告数第一的另一面,就是天价广告投入。

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洪升曾在其个人微博中,引用尼尔森网联媒介研究数据称,2016年2月鸿茅占据品牌投放榜单第一位,投放刊例总额达到16.5亿元,这是7家卫视和地面频道整合投放达到的效果。

在该榜单中可以看到,在鸿茅之后,广告知名度极高的脑白金仅位居第四,汇仁药业、曹清华、麦当劳、伊利分别位居第五、六、八、十位。鸿茅的品牌投放同比上涨116%。

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2017年5月发布的CTR广告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电视广告投放额排名前五位的行业是药品、饮料、食品、化妆品/浴室用品和酒精类饮品行业。2016年电视广告投放额TOP10的品牌中,鸿茅品牌以150.8亿的广告投放额摘得头筹,比2015年激增96.4%。

而上述数据还提及,2016年全年,国内电视广告投放总额为55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

鸿茅药酒推手鲍洪升,曾代理、开发“美福乐”、“婷美”

鸿茅药酒厂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62年的国营凉城县鸿茅酒厂。

2001年11月,股权结构调整,上市公司金宇集团(现为生物股份)以77.1%的股份入主鸿茅集团。2006年底,鲍洪升成为鸿茅药酒新的老板。

如今的鸿茅药酒属于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500万,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鲍洪升。该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包括中成药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鸿茅牌鸿茅健酒、鸿茅牌鹿茸参芪酒、鸿茅牌鸿茅鹿龟参酒的生产和销售;白酒生产等。

企查查的数据显示,内蒙古鸿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48.0%股份,为第一大股东;鲍洪升直接持有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25.0329%股份。此外,鲍洪升还持有内蒙古鸿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2%股份。

据鸿茅药酒产品官网介绍,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前身为内蒙古凉城县鸿茅酒厂。

据北京商报2016年的一则报道,“鸿茅药酒曾创下一年销售额十多亿元的惊人业绩,但在后来的发展中,因过度夸大疗效掠夺市场,上世纪90年代末逐渐从消费者视线中消失。后鲍洪升等人全资收购了内蒙古凉城县鸿茅药酒厂,2002年5月17日,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伴随广告影视业的迅猛发展,鸿茅药酒又开始了它的第二春。”

鲍洪升的公开简历显示,鸿茅药酒上市仅半年时间就热销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230多个地市,近100000家终端,2008、2009年度鸿茅药酒均荣获药酒行业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名。

而鲍洪升本人在微博对鸿茅药酒的吆喝也相当用力。2011年6月26日,鲍洪升在微博回答网友关于喝鸿茅药酒是否有年龄规定的提问时表示,“鸿茅药酒没有年龄限制”,而鸿茅药酒药品说明书中则明确写明“儿童、孕妇禁用”。2011年6月15日,鲍洪升再次回答网友关于每天喝多少鸿茅药酒合适的提问表示,“每天喝三两正好,决对(应为绝对)不上火,放心吧。”而根据鸿茅药酒产品说明书规定,该药品每次服用15毫升,一日2次,即意味着每天最多服用30毫升,即半两左右。2012年2月9日,鲍洪升转发了网友声称“老人坚持每天喝点鸿茅药酒非常好,喝了酒就不用吃药了”的评论,并跟评称“我们的良心药”。

鲍洪升微博截图1:称喝鸿茅药酒没有年龄限制

鲍洪升微博截图2:称每天喝鸿茅药酒3两正好

鲍洪升微博截图3:转发老人喝酒就不用吃药

鲍洪升曾是多个广告品牌的幕后推手,如“婷美”、“美福乐”、“澳曲轻”均有多次上国家或地方工商部门和食药监部门黑榜的经历。

鲍洪升公开简历显示,其曾于1997年独家代理“美福乐”系列减肥产品,创造了连续两年减肥产品国内销售第一的成绩,该系列产品为保健食品。

经查询,美福乐后分别于2007年、2009年、2011年、2012年被国家食药监局及山西、江西、佛山、浙江、河北、北京、广东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判定广告违法、收回广告批文以及为假冒保健食品。

其中,广告违法的理由是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原因,与鸿茅药酒的多数违法判定理由如出一辙。国家食药监部门则认定,美福乐减肥套盒含有西地那非、西布曲明及盐酸苯乙双胍等西药成分,为假冒保健食品。

再比如,鲍洪升公开简历还显示,其曾于1999年与“婷美”公司共同开发“婷美”保健内衣,使“婷美”在两年内成为国内唯一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至今在市场上独领风骚。

经查询,婷美后分别于2012年在上海质监局女性内衣质量抽查结果中鉴定出连体衣产品不合格,2015年在浙江质监局抽查中显示文胸产品不合格,2016年在工商总局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中鉴定出文胸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2017年在江苏质监局内衣产品质量抽检报告中鉴定出针织内衣不合格等。

为何屡禁不止

针对此前多次媒体报道披露鸿茅药酒违法广告、产品质量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在其于2018年3月8日发布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鸿茅药酒广告审评论证会并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情况中除为鸿茅药酒正名外,还花了一整段篇幅详细介绍该产品及其背后的企业称,鸿茅药酒产品配方具有270多年历史。其“古法酿制工艺”入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鸿茅药酒配制技艺”入选文化部《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鸿茅品牌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鸿茅商标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鸿茅药酒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7年入选“CCTV国家品牌计划”。

医药管理咨询公司鼎臣咨询创始人史立臣表示,鸿茅药酒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夸大宣传,即宣传的内容超过自己的药品说明书,但由于每次的处罚力度都不大,才没能遏制住其一犯再犯的势头。

另外,史立臣还提及鸿茅药酒在多个媒介上包装成礼品形式销售,即将药品和保健品混淆概念,比如声称“送礼送药酒”、“孝敬长辈”之类,是明显的违规行为。

“违法广告的不断产生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而获利太大。以至于企业和广告发布方为了利益而去作假和容忍作假。”史立臣认为,应该在处罚方面,企业和广告发布方各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只是,令他担忧的是,具体能不能执行。

酒还是药?疗效到底如何?

除了广告违法案例极多,鸿茅药酒另一广受质疑的问题是其疗效。

在一则由内蒙古食药监2012-2013年批准的鸿茅药酒广告上,鸿茅药酒的主治扩大为由风寒湿痹引起的颈、肩、腰、腿、手足、膝关节部位出现的疼痛、酸、胀、麻木、屈伸不利、僵硬等症;由肾阳虚引起的腰膝酸软、夜尿频多、头晕乏力、失眠健忘、畏寒肢冷等症;由脾胃虚寒引起的胃部胀满、疼痛、腹泻、腹胀、消化不良、营养吸收不好等症;由气血亏虚引起的月经不调、面色萎黄、体虚乏力、头晕失眠、手足冰凉等症——打出“中老年慢性病,选鸿茅药酒”、“有确切疗效”等口号,且出现多例。

而鸿茅药酒由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说明书中写明,鸿茅药酒的功能主治仅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不包括上述扩大后的部分功能主治内容。

据鸿茅药酒网站介绍,“鸿茅药酒始创于1739年,由著名民间药王王吉天在内蒙古凉城鸿茅镇创办的‘荣盛坊’根据祖传秘方炮制,成分包括(六十七味)。”

那么,鸿茅药酒的疗效到底如何?

去年12月,广州医生谭某在网上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文章,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

对此,鸿茅药酒方面曾发布消息称,4月2日,一场名为“保护民族品牌,振兴中蒙医药”的发展研讨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针对鸿茅药酒67味药材是否种类太多、毒性大的问题,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中医院院长、蒙医学专家孟根杜希院长表示,“在内蒙古诞生的鸿茅药酒,被认为是中医和蒙医结合的产物。鸿茅药酒一共67味药材,将近40味药材是蒙医常用的药材,这40味药材很多是药食同源。配方中药材多,有人认为是毒性大,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不过,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与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天然药物系主任屠鹏飞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现在新批的中成药很少有这么大的方子(鸿茅药酒配方有67味药),许多老方子传下来有几百年的历史,很难得到完全科学的管理。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 谁是它的护身符?

从2016年开始,鸿茅药酒开始了新的广告策略,其通过植入广告频频出现在热播影视剧中,而植入广告目前正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在电视剧画面中,鸿茅药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摆在餐桌上。

由67味中草药配制成的鸿茅药酒,一方面拿到国家食药监部门批的药品批文,申请到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另一方面从明星代言到电视广告植入,不断营造其保健品形象,在药品和保健品市场左右逢源,销量一路高歌猛进。

鸿茅药酒近年广告策略转向黄金档影视剧植入。图为《我的老爸是奇葩》剧照

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但是,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作为监管部门和广告批文核准部门,却一路为鸿茅药酒广告“开绿灯”。

鸿茅药酒为一款甲类非处方药品,违法广告背后,真正被忽视的是无数中老年群体的用药安全问题。

鸿茅的10年违法之路

2008年——

2008年5月到2008年12月,鸿茅药酒广告因“以专家和患者名义为产品做功效宣传”、“发布未经审批的内容”,连续多月被辽宁和江苏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次数超59次。同时,因“涉嫌篡改审批内容”等严重违法行为被暂停在浙江、广西、青海、江西、江苏、宁夏6省区境内销售。

2009年——

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再次被青海、辽宁、四川、湖北、海南、江苏、江西等省食药监部门点名通报,仅江苏省一个省内就发布近百次违法广告,并因违法情况严重在江西、湖北和海南省内被暂停销售。据江西省食药监局官网信息,鸿茅药酒在2009年5月因31次违法广告被暂停销售后,违法行为并未停止,2009年8月又因150次广告违法再次被暂停销售。

奇怪的是,监管部门的不断查处似乎对这家内蒙古的企业影响很小,同年4月,鸿茅药酒所谓“古法酿造工艺”入选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0年——

2月,国家工商总局、原卫生部、原国家广电总局、原国家食药监局等12部委联合发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确定为整治重点。

在这样的背景下,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并没有停止,先后在海南、山西、江西、云南四省被点名曝光。6月,鸿茅药酒广告因严重违法被云南省食药监局实施暂停省内销售行政强制措施。10月,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被山西省食药监局通报,11月,又因“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被海南省食药监局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

这一年,百年鸿茅品牌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

2011年——

鸿茅药酒违法广告被湖南、云南、广西、广东、山西、河北、湖北、海南、江苏、江西多省区食药监部门通报。6月,云南省食药监局发布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鸿茅药酒因广告违法被暂停在云南全省销售,同时被原国家食药监局官网点名通报。同月,国家工商总局对全国范围的严重违法广告进行通报,第一个点名曝光的即为鸿茅药酒,称“鸿茅药酒药品广告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这一年,鸿茅商标“荣升”为“中国驰名商标”。同年,鸿茅中医药酒文化再次以传统医药类别入选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2年——

有了连续4年屡禁不止的“经验”后,鸿茅药酒广告继续在湖南、浙江、广东、青海、山西、辽宁、福建等省违法。在各地违法广告次数从2008年59次攀升至574次,违法广告地区从5个扩散至13个。这一年,辽宁省食药监局在2月至11月间7次通报鸿茅药酒违法情况,每次违法次数均超数十次。10月,其违法广告问题再次被国家工商总局曝光。

2013年——

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屡禁不止行为并详细说明整治内容,如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夸大宣传、使用患者和医生名义等。

然而,鸿茅药酒违法广告继续在四川、湖南、吉林、山西、新疆、黑龙江、山东、湖北、河南等省蔓延。2014年3月,经湖北省食药监局曝光,鸿茅药酒因违法广告情况恶劣被列入2013年严重失信药品企业名单。8月,国家工商总局再次曝光鸿茅药酒在四川“以患者名义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在违法广告呈泛滥之势的同时,同年资料显示,鸿茅药酒销量节节攀升,零售额突破7亿元。

2014年——

鸿茅药酒在山东、山西、江苏三省违法情况明显被屡次通报,仅江苏省内一次通报违法次数就达72次。4月至7月连续4个月被山东食药监局曝光。

与此同时,鸿茅药酒配置技艺入选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时在全国非处方药品销售排行第六位。

2015年——

9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对医疗广告限制更加严格。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而鸿茅药酒广告,因在新法实施后仍使用陈宝国等明星代言,被上海市工商局查处,成为上海市工商部门对涉嫌违反新《广告法》行为查处第一案。

同年,鸿茅药酒广告继续在江苏等省被通报违法。1月,因“发布未经批准内容;扩大药品适应症范围;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原因被江苏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短短1个月后,鸿茅药酒广告继续在江苏省内违法达30次被再次通报。

2015年《IMS中国零售药店统计报告》显示,鸿茅药酒2015年第三季度非处方药+保健品产品销售额排名中位居第七名。

2016年——

在全国药品违法广告普遍减少的情况下,鸿茅药酒违法广告仍数次出现在药监部门网站曝光页面。3月,重庆市食药监局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显示,内蒙古鸿茅药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发布违法广告118次,被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8月,因发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被新疆布尔津县食药监局暂停销售限期整改。5~6月,安徽食药监局两次曝光“鸿茅药酒官方商城”网站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等问题,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产品信息。

这一年中,鸿茅药酒重点采取卫视宣传策略,据鸿茅药业董事长个人认证新浪微博资料:“鸿茅”成为2016年2月品牌投放第一位品牌,共投放刊例总额达16.5亿元,超过了脑白金、汇仁药业、曹清华等。同时,鸿茅药酒产品植入广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热播影视剧中。

2017年——

4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7年一季度省属主流媒体重点涉嫌违法广告监测通报”,鸿茅药酒出现在黑榜,原因是违反新《广告法》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6月,鸿茅药酒成为内蒙古第二家加入“国家品牌计划”企业。

1034个广告批文连年不断

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的10年间,鸿茅药酒发布违法广告不完全统计达2630次,被全国25个省市食药监部门99次列入违法广告公告移送工商行政部门查处,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可令人费解的是,一边是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在各地被查处,另一边内蒙古食药监给鸿茅药酒发出的广告批文却从未间断。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数据库,2011年至今鸿茅药酒一共获得从蒙药广审(文)第2011010004号到蒙药广审(视)第2017080117号共1034个广告批文,仅2017年1~7月就获得234个广告批文。

最新《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同时第九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依照《广告法》相关规定处罚,并由下发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广告审批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鸿茅药酒因“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含有有功效、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原因,被湖南、新疆、河南等省区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然而,接下来的2014年鸿茅药酒一共获得130个广告批文。

2014年,鸿茅药酒又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利用专家或患者名义作功效证明”等违法行为被山西、山东、江苏等省食药监曝光,但2015年又“合法”地获得了240个广告批文。

新《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鸿茅药酒先因明星代言成为上海市查处首例广告违法案件。2016年1月,因广告违法118次严重违法被重庆市食药监局通报。然而,2016年1月至10月间,内蒙古食药监部门一如既往地为鸿茅药酒核准269个广告批文。

与此同时,鸿茅药酒的销售收入不断攀升。2016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药业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五年上缴税收1.6亿多元,其中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完成税收近6000万元。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药品广告的,发布广告的企业应当在发布前向发布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广告批准内容不符合药品广告管理规定的,应当交由原核发部门处理。

作为这些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核发审查部门,内蒙古食药监局是否了解这些药品广告在其他省市广告违法情况?对此都采取了哪些措施?为何在违法广告不止的情况下广告批文一直不断?

植入广告成监管灰色地带

从2016年开始,鸿茅药酒开始了新的广告策略,其通过植入广告频频出现在热播影视剧中,而植入广告目前正处于法律监管的灰色地带。在电视剧画面中,鸿茅药酒常常和食物一起摆在餐桌上。剧中人物不论男女老少经常端起杯鸿茅药酒一饮而尽。这样的植入广告,既没有药品基本信息,也缺乏忠告语。

鸿茅药业一高管曾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称“酒、蟹一起送”,并转发了“鸿茅药酒与阳澄湖大闸蟹很合适”的言论。其微博中上传的一张鸿茅药业2016年营销盛典内部会议PPT中也明确写道:“健康礼品市场的TOP1逐步进入餐桌市场,鸿茅的最核心优势在哪里?药和酒的双重文化属性……”今年3月3日,鸿茅药业官方微博上发起“看剧赢奖”活动,称在热播剧《老爸当家》中,“鸿茅药酒在第一集里大家庭聚餐的饭桌上就亮出了第一镜”。

一位不愿具名的广告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把药品端上餐桌的做法肯定是错误的。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后果是,消费者错把其当食品使用,忽略了药品的不良反应和使用禁忌。然而,目前《广告法》中对于植入广告无明确的定性,不合法但也管不着,容易让企业打擦边球,有规避法律监管的嫌疑。

这种新的广告宣传方式,正不断地弱化鸿茅药酒的药品本质,容易让人们误以为,鸿茅药酒是一种保健品或者酒类食品。

鸿茅药酒是药不是酒

鸿茅药酒不是酒,也不是保健品,而是一款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的药品。其药品说明书上明确写着: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及妇女气虚血亏。

同时,禁忌项注明: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和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注意事项”明确写着:“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在医院就诊”,“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

在许多药店显著位置,摆满鸿茅药酒促销装。3瓶一盒,6瓶一箱,这款“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该就医”的药品如此被打包销售,有的药店工作人员建议顾客“最好一次买三箱,这样可喝一年。”

事实上,关于鸿茅药酒消费者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情况或投诉一直没有间断过。

2015年12月,在北京市延庆县食药监局调解的一起诉讼中,“消费者郭女士投诉,反映其在某药店购买了鸿茅药酒等产品,服用后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经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购买药品的全部费用1627.8元。”

2012年3月,据媒体报道,“70多岁的济南老人有高血压和白内障,喝完鸿茅药酒后马上出现了视力模糊的症状。”

2011年7月,在一家医药咨询网站,有网友留言:48岁,女性,喝鸿茅药酒后心慌怎么办?2014年9月,有留言问“79岁男性喝鸿茅药酒4天,全身越来越痛,怎么回事?”2016年12月,有留言问“为什么喝完鸿茅药酒以后全身虚弱还出冷汗?”2017年3月,有留言问“有腰椎间盘和骨质疏松,喝完鸿茅药酒全身疼痛,不是骨头疼,是神经疼”……

不过,这些疑问并没有影响鸿茅药酒广告播出,“鸿茅药酒,每天两口”的广告语仍频繁出现在各种电视广告中。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公司集团一副总经理也在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量鸿茅药酒的消费者已形成了饮用习惯,每天都喝,长期服用。”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长沙芙蓉区今年以来获专利授权2630件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7月26日讯(记者龙腾实习生田婧通讯员刘霞)日前,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区获得专利授权2630件,同比增长44.3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505件,同比增长50.75%。这也是该区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全面下沉的一个缩影。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近年来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做好行政服务,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体检、专利培育入园区等多种公益服务。同时,注重开展回访工作,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近日,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易曙明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来到湖南森美思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调研回访服务工作。湖南森美思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土壤修复、废水治理及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研究与应用的企业,主营环境治理新材料和设备,承包包括水处理、土壤修复、大气治理等方面在内的各项环保工程。公司现拥有省市级专利15件,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

一年来,该公司新增了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科技项目。回访中,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在了解企业经营、项目应用和知识产权现状后,针对该企业提出的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融资等相关问题,结合企业实际做了详细的分析讲解,并为企业送去最新的科创与知识产权优惠政策、产学研及质押融资等项目的最新资讯,得到了企业负责人的高度认可。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积极优化专利奖补相关政策,突出对高质量发明专利的资助,积极引导专利申请人重视专利质量,助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创新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为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来自【华声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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