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SZ)拟100万元参投SasS服务公司东方屹腾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国信(300166.SZ)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屹通”)拟与上海博益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博益”)、上海明腾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明腾”)及自然人陈益玲、姚明明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东方屹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屹腾”),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万元,占东方屹腾5%的股份,上海屹通以自有资金出资400万元,占东方屹腾20%的股份,并签署《上海东方屹腾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协议》。
投资完成后,上海屹通仍将继续专注于银行金融业互联网、信息化及数字化的咨询与建设实施服务不动摇,同时作为东方屹腾的战略投资者与合作伙伴,将积极探索与思考银企联动场景及银企生态共建的治理体系和技术构建方法。
东方屹腾将以SS服务为主要产品形式,逐步打造覆盖企业管理、运营、渠道、营销、客户等全场景、全生命周期的企业信息服务体系,以普遍标准化和局部定制化的建设思想让广大中小企业以低成本、高质量的方式加入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快车道。
公司称,上海屹通将以战略投资者为始,以成为战略合作伙伴为桥梁,以构建银企数字生态闭环为方向,在与东方屹腾共享企业信息服务蓝海市场红利的同时,积极探索与挖掘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与银行金融场景的共振点,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与东方屹腾携手打造紧密连接的企业-银行数字生态闭环。
东方国信(300166.SZ)发布2021年业绩,净利润3.02亿元,增长0.04%
智通财经APP讯,东方国信(300166.SZ)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该公司年内营业收入为24.7亿元,同比增长1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亿元,同比增长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6亿元,同比增长16.14%。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
公告显示,当前社会数字化进程加速发展,公司深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新技术在行业的应用,坚定助力客户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已在金融行业形成了金融大数据体系、大数据应用体系、金融云计算体系、金融人工智能体系、移动互联体系、互联网金融体系等核心产品及解决方案,成功服务近300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在2021年工信部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评选中,东方国信Cii平台继续保持领先地位,东方国信已连续多年保持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前列。报告期内,Cii平台进一步强化了平台基础、应用、生态、产业融合四个能力构建,不断升级平台供给能力,快速迭代融入最新技术工具,可支撑灵活的数据分析、模型构建、微服务和APP设计等,Cii智能开发能力大大提升。
东方国信(300166)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了职能。现就公司监事会201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4年4月8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等议案。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4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十一项议案。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4年6月24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已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作废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4年7月16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屹通信息的4名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等七项议案。5、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7月21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4年10月22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二、监事会独立意见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议的形成都是以实现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2、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经过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公司138名激励对象行权/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第一次行权、同意公司对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一次解锁。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监事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5、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未发现利用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无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6、监事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为参股公司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同时千禾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未披露信息知情者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9、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公司依法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