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竹纺织(600493.SH):分红款项320万元已拨付至公司账上
格隆汇6月25日丨凤竹纺织(600493.SH)公布,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兴烨创投”)成立于2008年6月4日,主要从事成长型企业的投资、创业投资业务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公司与关联人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东润投资”)均持有兴烨创投10%的股权。
兴烨创投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减资方案》,兴烨创投本次拟分配金额为3200万、公司按10%的持股比例可分得320万元;此次拟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减资,通过此次减资兴烨创投注册资本将从4000万元减至1000万,公司与关联人东润投资同比例减资,公司届时将收回减资款300万元。
上述分红款项320万元已于2021年6月24日拨付至公司账上。截止2021年6月24日,公司2021年累计收到兴烨创投现金分红款32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如上现金分红款项均列入公司2021年度投资收益项目并计入2021年度损益,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上述减资项300万将在兴烨创投履行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后拨付到公司账上。通过此次减资,公司对兴烨创投的出资额由400万减至100万,仍占其出资比例的10%;公司关联人东润投资出资额由400万减至100万,仍占其出资比例的10%;此次减资事宜,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造成重大影响。
本文源自格隆汇
600493 : 凤竹纺织与大股东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3证券简称:凤竹纺织编号:2014-027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大股东重新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供
、
用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
2、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规
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大股东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长期向
本公司提供水、电和汽的供应,并于2011年12月签订了《供用水合
同》《供用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
、,合同有效期均为3年,自2012
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的10.2.14
(
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
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因与凤竹集团签订的水、
电、汽供用合同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凤竹集团重新签订《供用水合
同》《供用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
、,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凤竹集团以不高于本地区市
场价格标准继续向本公司供应水、电和汽。
凤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
事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陈锋、陈强和林建才回避了表决,非关
联董事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与凤竹集团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
、
电合同》和《供用汽合同》;独立董事也并发表了同意签订上述合同的
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兴,注册资本:
134,300,000元,成立日期:2000年1月13日,经营范围:棉纺、化
纤、鞋冒服装销售;公用工程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五金机电配件贸
易。
凤竹集团由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李萍影、林建才、林建辉、
郑碧银七位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其中陈澄清持有32.6%股权、李常
春持有30.5%股权、李春兴持有30%股权、李萍影持有5%股权、林建
才持有0.3%股权、林建辉持有0.3%股权、郑碧银持有1.3%股权。
凤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8.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交易标的
生产和办公用的水、电、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凤竹集团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供用电合同》和《供
、
用汽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3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
,
12月31日止,由凤竹集团以不高于本地区市场价格标准继续向本公
司供应水、电、汽,预计每年将发生关联交易约9000万元(不含税)。
2、定价依据
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
汽,2011年已签订即将到期的长期供用合同中,水、电、汽的价格
分别为:1.77元/吨、0.55元/度和150元/吨。本次重新签订相关
单价不变。
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
电、煤等产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水、电、汽费用的结算日,本公司于结算日后
十五天内,将相应款项汇入凤竹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定价以市场为依据,且凤竹集团承诺计价标准不高
于当地标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重新签订的水、电、汽供用合同水、电、汽维持原单价不
变。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审批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询问后,同意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
下独立意见:
1、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是合法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水、电、
汽供应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
司章程的规定。
2、本关联交易确定的成交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且与市场价格基
本一致,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长期供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稳定公司生产经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与大
股东签订上述合同。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600493 : 凤竹纺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3证券简称:凤竹纺织编号:2015-003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9日在本公司三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陈澄清、李春兴、李常春、
陈锋、陈强、林建才、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
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澄清先生
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
8,341,100.91元(母公司数,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834,110.09元后,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06,990.82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87,093,742.90元,
扣减2014年支付属于2013年度的现金股利5,440,000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89,160,733.7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进行如下分配:
按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5,440,000.00元;
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83,720,733.72元,留存以后年度分配。
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述职报
告》。
九、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履行社会责任
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十、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十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审计费用及
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了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双方约定,公司拟支付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含税,不含食宿、差旅费用,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鉴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审计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勤勉、尽职,根据审计委员会
的提名,董事会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事前审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2015年,因公司日常生产的需要,需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购入水、电、蒸汽,
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不含税)。关联董事陈澄清、李春兴、李常春、陈锋、
陈强、林建才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该关联交易进行
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菲奈斯进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福建省菲奈斯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需向本公司采购面料、租用厂
房,预计2015年面料交易总额不超过2800万元(不含税)、租金18.72万元。关联董
事陈澄清、陈锋、陈强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该关联
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正
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决定在2015年至2016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
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7,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清
源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
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向浦发银行晋江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此外,向其他银行申请借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共计68,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及国际信用证结算业务,月利率以银行通知为准。
同时向泰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3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外汇贷
款额度,以高温车间后整理厂房(房产证号:晋房权证梅岭字第011-200050号,建筑
面积:8514.32平方米)及其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晋国用(2001)字第01278号、
晋国用(2001)字第01279号,土地使用面积:9718.18平方米)作为抵押,利率以银
行通知为准。以上银行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
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十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十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颁布会计政策的
议案》。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了系列新会计准则,公司根据具体的准则要求规定,
将其中需要调整的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对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及
原因如下: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的要求将公司对被投
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公司
对参股公司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的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借方金额,调增“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借方金额(详见下表);
调整前调整后
调整项目
2014/12/312013/12/312012/12/312014/12/312013/12/312012/12/31
一、合并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20,000,000.0020,000,000.0030,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00,000.0020,000,000.0030,000,000.00
二、母公司报表
长期股权投资256,650,000.00271,950,000.00281,950,000.00236,650,000.00251,950,000.00251,95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00,000.0020,000,000.0030,000,000.00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的列报要求,
对报表列报科目作重分类,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的
递延收益,改为递延收益列报。对相关金额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详见下表):
其他非流动负债7,450,980.388,235,294.119,019,607.84
递延收益7,450,980.388,235,294.119,019,607.8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4年末、2013
年末和2012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4年末、2013年度和2012年度
净利润未产生任何影响。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
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
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和调整。
公司聘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作伙伴)对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出具了书面说明。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号议案尚需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