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退休离任的公告
股票代码:A股:600663股票简称:陆家嘴编号:临2022—005
B股:900932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晋昭先生的辞职说明。公司董事长李晋昭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代行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李晋昭先生退休离任后将不再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晋昭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副董事长徐而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及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李晋昭先生自2014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带领公司深耕浦东,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完成了“地产+金融”双轮驱动的战略构建,确定了“商业地产+商业零售+金融服务”的核心业务发展格局。李晋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实现了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公司董事会对李晋昭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3证券简称:陆家嘴公告编号:2022-024
900932陆家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代董事长徐而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报告以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3、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议案名称: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议案名称:2022年度融资总额的议案
8、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9、议案名称:2022年度接受控股股东贷款的议案
10、议案名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
1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在公司取薪董监事薪酬预算的议案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前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前绣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议案
14、议案名称:选举刘广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5、议案名称:选举周红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9及议案10,关联股东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达(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股票2,276,005,663股及14,441,779股,回避了以上两项议案的表决。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联股东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晴、宋思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0日
600663 : 陆家嘴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股600663B股:
A900932陆家B股编号:2015-007
股票简称:陆家嘴临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将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
本次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关联交易回顾:公司在2014年和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发生
过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在2015年度融资总额内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
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贷款,由控股股东统借统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
循环使用。
鉴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上述交易如实际发生则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000000005629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杨小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35,73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
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2013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为
70,361,176,818.8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527,297,837.82元,
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208,161,494.86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接受控
股股东贷款,方便快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
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
名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部独立董事签署了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在2014年,本公司在年度融资总额内可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
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2014年度实际没有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