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全国正规小贷APP一览表,再也不用借高利贷了
在315没曝光714高炮之前,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自己借的是高利贷,借1000用7天还1500,因为担心被曝通讯录,担心被法院执行,无奈,只能按期还!
315曝光后,在政府抓了一批又一批的“金融”公司后,行业得到整顿,但仍有一批不良企业在做着高利贷的产品,并没有完全消灭!
为了防止大家再去接触高利贷,鸟叔收集全国合法正规互联网小贷公司,以及他们APP;这些公司都获得国家颁发的小贷牌照,可在全国开展放贷业务,受地方金融局监管,在借款利率和催收方面都还算符合国家规定,较少存在砍头息的行为,遇到不合规的催收和高利息,也能通过地方金融局的官网打电话去举报,借款权益有一定的保障,大家需要资金周转和消费借款时,尽可能选择以下的APP去申请。
(这些APP鸟叔都有下载,在使用过程中碰到问题的可以在下方留言告诉鸟叔)
网络小贷:
是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即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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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借条“好借难还”,提前还款利息高达35.95%
“360借条”是360数科旗下个人及小微信贷平台,是近几年最饱受争议的借款平台之一。
从2021年9月至今,360数科对旗下“360小贷”进行两轮增资,增资后360小贷注册资本从5亿元跃至50亿元,达到“跨省经营互联网小贷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的门槛。
360小贷两次获取增资,已满足开展跨省经营业务的合规指标,然而,其核心产品360借条在日常经营中却屡遭用户投诉。
高额利息依然是重灾区,直逼红线36%,网贷黑洞360借条又遭投诉。
01
提前还款收高额手续费,用户称被360借条“套路”
一位360借条用户在黑猫投诉上称,自己因遇些困难资金紧张,于2022年2月6日、9日、13日在360借条分别借了20000元、10000元、9600元整,分12期还款。
5月16日想提前还清剩下的9期时,居然提示提前全额还款需收取剩余期数的利息,高达2104元。而且日利率达到0.0985%,年化率达到35.95%,打着高利贷的擦边球!
虽然借钱还钱并支付利息天经地义,但360不能这么霸王条款,虚假广告宣传“随借随还,日率低”。“原本打算只借1到3个月的,却被工作人员引导选择了一年的,这也就罢了,我借3个月,偿还清所有本金了,还得支付一整年高额的利息,这和宣传所说的日率低完全不符”用户表示。
不可否认的是,360借条资质审核要求较银行低、放款快在一定程度上为用户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是随着其用户群体增加,放贷规模扩大及金额提升,虚假宣传、高利贷、暴力催收、提前还款以及收取利息等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纠纷不断。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360借条的累计投诉量高达25653条。
其中,360借条向提前还款的用户收取约定借款期限的全部利息,即使借一天也要还一年的利息,与宣传不符,被不少用户投诉该规定为“霸王条款”。
02
千元日息最低1毛2,都是假的
在随处可见的360借条广告片中,“急用钱找360借条”、“30天免息”、“借万元最低日息2块7”是其最大的卖点,“息费透明、还款灵活”等字样也被放在显眼位置。
点开360借条APP借款页面,两条醒目宣传映入眼帘,一是:最快5分钟到账;二是:1千元借12个月,日费用最低至1毛2(年化利率7.2%起)。
然而,投诉“提前还款、全息收费”的用户纷纷表示不但没有享受到“千元借款最低日息1毛2”的福利,还在提前还款时被全息收费,整体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合同约定贷款利率。
除网络宣传搞“假”以外,360还施行“线上线下整合一体化”不少用户自称遭遇360借条地推工作人员的“套路”。
一用户在黑猫投诉上称,2021年10月份一位360工作人员,到自己店里推销360借条,说是有优惠券,利率也和借呗一样。
该工作人员未经同意就擅作主张的把申请下来的14000.00元额度分成了24期,只告知三个月后可以申请一次性还款,并未告知提前还款需要收取1.8%的手续费。
而且,此次借款360借条的年化综合息费率高达30.69%,14000.00元的本金还完需要18905.6元,所谓的优惠券也凭空消失了。
还有用户也表示在360借条地推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步骤下载360借条,进行了借款操作,在并不缺资金的情况下,被以激活账户的名义”强制借了款“。
360借条的客服是这样介绍的:“千元日息1毛2起”是最低优惠贷款,是随着客户使用的信用度增加才能得到。新人贷款不可能享受到这个福利,只能以平台实际审批的利率为准。
03
霸王条款当拒绝
有最低优惠贷款的标准条件,但是不公示,以错误信息诱导用户陷入“免息、按日计息”的陷阱中。按照监管文件要求费用公示化、透明化,360借条此举已违反要求。
而后在实际还款模式上,又通过强制用户在提前还款时,支付高额利息来获取暴利。
根据《民法典》第677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另有约定外,应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因此,360借条“提前还款收取全部利息”的约定本身不违法,但应向借款人充分提示及说明这一条款,否则可能属于“霸王条款”,借款人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借款合同的内容。
并且,我国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LPR的4倍,如果提前还款造成借款人实际负担的利息超出保护上限,借款人可以向360借条主张拒绝承担超出部分的利息,也可以在诉讼中以此抗辩。
像360借条这类现金贷平台的获客渠道,基本是从自有相关联产品内导流,所以借款人质量以及数量相对稳定。
据了解,大部分360借条的用户都是因认可360的品牌,才信赖其产品,但没想到信任不成反被套路贷,甚至被诈骗。再观360借条本身,并没有像360其他产品线一样做好业内标杆,而是做起了监管部门一直严厉打击的套路贷、高利贷平台,令人抵制。
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被网络贷款平台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宣传所迷惑,确有需要,借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隐藏的合同条款及协议,另外对还款流程及细节要了解清楚,拒绝“霸王条款”。
(图片来自黑猫投诉平台)
这个借款是10万还是9.5万?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有这样一种常见“借款”方式,即借款人在出具借条后被预先扣除利息,俗称“砍头息”。
如果预先扣除了利息,会导致借款实际到手金额低于借款记载的金额。那么法院面对“砍头息”时如何判决?近日,寿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该类型的案件。
01
案情回顾
张某与魏某系小学同学,老家住同一乡镇。张某平时在上海从事餐饮生意,魏某在无锡做生意。2019年10月,魏某多次打电话向张某借钱用于生意周转。2019年11月,魏某从无锡驱车到上海亲自找张某借钱。碍于情面,张某同意借款10万元,但要求预先扣除利息5000元。魏某因为急需用钱,同意了张某的请求,并按照张某要求于当天出具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借条。张某遂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魏某出借95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2020年4月5日。
期间届满后,张某多次向魏某索要欠款,均没有结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魏某偿还借款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魏某只向张某借款95000元,5000元的“砍头息”已被张某扣掉。
02
法院审理
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款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载明: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该借贷纠纷中,出借人张某向法庭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证实其仅出借了95000元的事实,结合其提供的借条也明确记载借款当天扣除5000元利息的事实,可以认定出借人张某在出借款项时将部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魏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95000元。
03
法官提醒
无论“砍头息”还是高利贷,其行为都对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存在潜在的危险,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作为普通出借人,在出借钱款时,最好通过银行或网络转账这种有据可查的方式出借钱款,尤其大额借款,尽量避免现金出借,同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还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车辆、房屋或保证人作为担保,以便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寿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