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高利贷,拒绝套路贷!十万火急的时候去哪里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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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的一位朋友最近因为缺钱而头疼,听完她的故事后我也替她头疼。
简单来说就是B的家人借高利贷,每个月利滚利大概要还2万多利息,我的朋友A套-现了40万帮B一家还债。
结果A变相把债务扛下来自己承担。
还这笔钱对于A来说还行,只不过生活质量被大大拉低了。
我的天,帮人不是这样帮的,借钱也不是这样借的!
今时今日,除了找熟人,正规的借钱渠道有很多,十万火急需要钱的时候该去哪里找?
我给大家做了一个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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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场景都会需要借钱。
最常见的,贷款买房买车,借钱留学创业,还有不时的刷卡/花呗消费等。
一般会考虑以下几点:
安全性;
借款额度;
放款速度;
成本费率。
安全是前提,多多绝对不建议大家去接触高利贷、套路贷等高风险渠道,利滚利很可怕,而且还会影响家庭安全和社会形象。
所以在安全的要求下,我们再考虑其他三个因素。
我做了一个图,可以比较简单地把各类贷款的侧重点做好归类:
PS.多多没有把朋友A那招套-现(成本6%左右)放上图中,是因为风险太高,一旦出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
大家还是安分守己做个乖仔吧。
下面再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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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时接触最多的,估计就是互联网消费贷。
这类产品合适借款金额不大,急需用钱短期周转,如购买电子产品、日常消费等。
像借呗、微粒贷这类工具的申请门槛比较低,不需人工审核,能快速办理而且贷款秒批,所以很方便。
但注意!!!
互联网消费贷方便我们的同时,也方便了不法分子,早前流行的“注销校园贷”骗局就是骗子利用这类工具坑害了不少年轻人!
还有一个注意点,这类产品一般是算日利率,表面上看着不高,但实际也不低。
还好的是相对信用卡分期而言,互联网消费贷分期还款已还本金是不计息的。
举个栗子:如果你用信用卡借1万块分10期还清,那么每一期的利息都是在1万的基础上计算的,即便你已经还了9期也没得商量。而不少消费金融工具每还一期钱,下一期的利息则在本金减去前面已还期数金额的基础上计算,所以如果你计划分期还款的话,互联网消费贷会比信用卡好一点。
不过,这类产品也是会上央行征信的,千万不要逾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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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日常说得最多的应该是银行抵押贷了,就是常说的房贷车贷。
一般买房都会选择贷款,但前提是我们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不然银行凭什么借钱给你呢?
要是你还不了钱,银行就会把你的房子拿去拍卖,不够的话你还得补上。
这类贷款的优势就是额度高,几十几百万都能批,而且利率可以说是众多贷款中最低的了,尤其是公积金贷款,买个理财产品收益也能比它高。
但审批速度慢,特别是遇上国家收紧楼市政策的时候,又或者银行缺钱的时候,更慢。
前年买房的朋友最有体会,等了一年贷款才下来。
这里容易混淆的是银行二次抵押贷款。
刚刚说的是传统抵押贷款,就是找银行借钱买车买房之用。
而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乏缺钱创业、治病、留学等需求,这时候你会想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来抵押给银行,银行再借钱给你去做事,这就是银行二次抵押贷款了。
这类贷款额度会根据你的抵押物来定,放款速度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得先看你个人的各种资料再决定放不放,放多少,收多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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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接触比较少的应该是银行信用贷。
坦白说,如果你临时缺钱,要求的额度比较高,多多建议首先考虑银行信用贷。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没有大额透支记录和不良逾期记录的朋友,系统会根据个人综合情况核定授信额度,在APP上即时就能出具审批结果。
一般可以去到30万,而且无需抵押物也无需担保人,纯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也还不错。
但是这类贷款产品对个人信用要求很高,职业越体面,放款几率和额度越高,比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员正式员工、大企职员。
其实不管是哪类的贷款,重点都是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最好的是银行流水要稳定,这样才更有利于拿到贷款,放款速度和额度也高。
最后强调两点:
借钱一定要找靠谱、安全的平台。
所有贷款都会注明,严谨投资股票、债券等高风险领域或挪作他用。
“百融云创”旗下网贷推荐平台被指涉高利贷或砍头息
来源:新浪财经
炣燃科技1月3日综合《尚法新闻》报道作为第三方推荐网络贷款产品信息平台的“榕树贷款”,一直在推荐多款年费率高达36%的贷款产品。事实上,仅在网络投诉平台的“聚投诉”和“黑猫投诉”上,光2019年对“榕树贷款”平台的投诉就多达400起。
2019年12月22日,在北京举办的一场经济论坛上,百融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融云创”)董事长、CEO张韶峰发言称,科技赋能金融,就是要让金融从神坛走向普罗大众,真正为中小微企业服务,为普通老百姓服务。他在会上还宣称,百融云创以“让金融普惠民众”为使命。
然而,在互联网金融光鲜的背后,是其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生意。张韶峰或许并不知晓,就在其参会发言的同时,百融云创旗下网贷平台的“榕树贷款”用户李婕(化名)等人在网络平台上投诉称,“榕树贷款”平台涉嫌高利贷、砍头息,以及电话骚扰和“软暴力”催收等。
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利率
2019年10月20日,李婕通过“榕树贷款”平台推荐的“你我贷”借款11000元,分期12个月还款。平台约定前2个月每次需还款2621.17元,后面每个月需还款971.17元。按照此计算方法,李婕共需还款14954元,综合利息为3954元,折合年利率计算,高达30%。
李婕告诉尚法新闻,在该笔综合利息中的3300元,“你我贷”是以管理服务费的名义计算收取。
在第一期,李婕还了2621元。在第二期逾期的前一天,她发现自己承受不了高利息,便给“你我贷”客服(4006808888)协商提前还款。客服答应在12期还款总金额的基础上一共给减去300多元。
“这样的高利贷就没人管吗?”李婕不认可“你我贷”客服的计算方法,多次联系客户协商处理,要求减免其它应还款的多余利息。
“过了几天,我一天都会接到七八个电话暴力催收,他们态度恶劣,说话难听,时不时的说他们会联系我的单位来威胁我。而我的个人信息也被泄露给贷款催收的第三方。”李婕告诉记者,催收中心答应再减免200元,但她还是觉得利息收取的太高,就向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局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我的两次投诉内容却不予受理。”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局告知李婕,“你我贷”的人会与其协商处理。“最终你我贷告知我提前还款10000元就可以结清,我在前几天便给你我贷转账了9000元,但还差1000元未付清,你我贷就不断地打电话骚扰我。”李婕说,自己等于只借了2个月,其综合费用为1621元,等于是综合年利率高达88.42%。
对此说法,12月31日,尚法新闻记者以客户的名义致电百融云创核实情况。一名女工作人员回应称,百融云创不放贷款,只做公司“风控”的产品,“榕树贷款”不做网络平台的贷款业务。记者刚想对此表露身份,但还未等记者把话说完,该女工作人员就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拨打“你我贷”客户电话(4006808888)采访求证,但该电话一直提示为“等待”之中。
资料显示,“榕树贷款”是由百融云创旗下“广州数融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运营的一个网贷平台,用户可以直接通过该平台向其合作的网贷机构借款。
“你我贷”就是“榕树贷款”平台的合作方之一。2015年9月,隶属于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你我贷”,系美股上市公司(美国存托股票ADS)嘉银金科(上海嘉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网贷平台,2011年6月上线运营,官网宣称其产品有着放款快、利息低的优势。
在“榕树贷款”平台上,有多款年费率超过30%的贷款产品。其中,如意分期的年费率显示为33%,“桔子借款”和“你我贷”的年费率均显示为36%。
事实上,根据网络投诉平台上的投诉内容显示,榕树贷款平台推荐的恒易贷、水莲金条、急贷等诸多产品也被指涉嫌高利贷。据一名何姓用户的投诉内容显示,他通过“榕树贷款”中的“急贷”借款13000元,分12个月偿还,总还款金额高达17680,总利息4680元,折合年利率刚好为36%。
如此之高的利率显然已经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则规定意味着年利率未超24%的受到法律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无效,而年利率介于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出借人提起诉讼请求支付的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返还。
以服务费之名收取砍头息
砍头息,通常指的是高利贷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一部分钱。
据李婕介绍,她的借款高达3954元的总利息中大部分就是以服务费之名收取。她借的11000元在前两个月每月需还2616.17元,两期就需还款5232.34元,已经接近总借款的一半。她认为,这是变相的收取了砍头息。
“我在还款逾期时,榕树贷款的一名工作人员打电话让我继续贷款,我明确告知她已经在榕树贷款平台有贷款逾期了,但她说不影响,可以申请恒易贷。当时我把她批评了一顿,说她们是套路贷,她就挂电话了。”李婕告诉尚法新闻记者,她会把最后所欠的1000元钱提前还清,“投诉榕树贷款太累了”。
李婕的遭遇并非孤例。根据多位投诉人的投诉内容显示,榕树贷款平台推荐的多款贷款产品,都会以服务费之名而额外收取利息。
记者采访发现,榕树贷款平台推荐的一款名为“恒易贷”的产品,甚至是在放款时直接收取利息。一位罗先生投诉称,他在2019年10月通过榕树贷款中的“恒易贷”借款1万元,但实际到款只有8217元,下款前先扣除了1700多元的费用。另一位李先生也投诉称,其通过榕树贷款中的“恒易贷”借款15000元,但实际到账仅12325元,也被变相的收取了砍头息。
如此变相收取砍头息无疑是在挑战法律底线。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此外,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也曾明确要求,P2P平台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有关对“榕树贷款”平台的投诉不止于此。据统计,仅在“聚投诉”和“黑猫投诉”两大平台上,榕树贷款相关投诉就有超过400起,而这只是2019年以来的数据。
除了被指涉嫌高利贷、收砍头息外,诸多用户还表示,通过榕树贷款平台借款后遭遇到了暴力催收、电话骚扰、威胁恐吓、高额逾期费用等问题。
尚法新闻注意到,在回复投诉用户时,“榕树贷款”的客户人员往往会强调其是第三方推荐平台,有对上架产品进行严格审查,保障产品的合规性,但这样的说法引发了一些用户的质疑。投诉人王先生就认为,榕树贷款是“任意(由)贷款产品上架,出事后就撇得一清二楚。”
公开资料显示,榕树贷款平台母公司百融云创成立于2014年,投资方包括中国国新基金、中金公司、高瓴资本、IDG资本、红杉资本等。“百融云创”原名百融(北京)征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更名为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各类网贷、金服机构频繁爆雷之际,2019年5月,又更名为百融云创。
尚法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
炣燃科技综合尚法新闻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重庆一小贷公司打响变相高利贷算盘遭曝光|局外人
记者冯赛琪
编辑
为赚取高额利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收取名义上的咨询服务费,小贷公司可谓花样百出。
7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第38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例为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该案提到,重庆一家小贷公司涉嫌变相收取高额利息,被检察机关发现后,与之相关的一起案件得以再审再判。
法院一审判决按合同履行义务
界面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这起案件的涉事公司为重庆市永川区银桥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桥小贷”)与重庆洋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龙置业”)。
2012年,洋龙置业与银桥小贷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300万元,借款期限为90天,借款月利率15‰,若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以提款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为准,逾期罚息在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同日,洋龙置业又与一家名为永川区兴辉信息咨询服务部(以下简称“兴辉咨询”)的机构签订了《咨询服务协议》,约定在融资成功后,洋龙置业同意在贷款期内向该服务部缴纳服务费总额78万元,超过首次约定贷款期限的,按月收取服务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标准为:以贷款金额为标的,每月按20‰收取咨询服务费。
于是,洋龙置业收到贷款后,当即向兴辉咨询负责人赵某露支付了咨询服务费45.5万元。此后,洋龙置业又陆续向银桥小贷和兴辉咨询支付了508万元。
2015年,因还款未如期到账,银桥小贷将洋龙置业告上法庭,诉至重庆永川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1300万元及约定的借期与逾期利息。
一审法院认定,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法院判决,洋龙置业偿还银桥小贷借款本金1300万元;截至2015年3月20日,利息142.2878万元;从2015年3月21日起,以13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背后的高利贷算盘
在协助调查另外一起案件时,永川区检察院发现了该案的新线索,使本已结束的案件有了新的转向。
永川区检察院发现,银桥小贷可能存在规避行业监管,变相收取高额利息,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情形,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经过询问赵某露以及银桥小贷有关负责人,检察机关证实了兴辉咨询正是银桥小贷设立。两家机构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赵某露既是兴辉咨询负责人,也是银桥小贷的出纳。
检察院调取赵某露银行流水后查明,赵某露收到洋龙置业咨询费后,最终将钱款转入银桥小贷的账户;还发现银桥小贷在做账时,将每月收取的钱款分别做成利息与咨询费,该案中贷款实际年利率达到42%,永川区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确有错误。
通过检察部门的抗诉及上级法院的认定,最终,该案件在2021年于永川区法院进行再审。法院再审查明,2017年12月,洋龙置业的破产申请已经被法院裁定审理;银桥小贷也申报了债权。
永川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于2021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确认银桥小贷对洋龙置业享有破产债权1254.50万元及利息,已付利息508.1602万元予以抵扣。
据天眼查数据,银桥小贷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为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最高检表示,该案的指导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在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关联公司预先扣除借款本金、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认定借款本金并依法计息。
实践中,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规避监管,利用其在放贷业务中的优势地位,采取预扣借款本金、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等违法手段,损害借款人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指出,司法实践中还存在有多层嵌套式的高利转贷,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对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个案诉讼监督,通过调查核实查明违规放贷行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
冯小光还提到,当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背离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和引导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满足实体经济、“三农”、小微型企业、城市低收入者等融资需求的政策初衷,违背“小额、分散”原则,违法违规放贷,甚至违背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以首付贷、经营贷等形式违规向买房人放贷。这不仅增加自身经营风险,而且加大社会金融杠杆,增大金融风险,乃至危及国家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