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借20万

本文目录

警惕“套路贷”!广州一女子借20万却要还40万,连房子都被封了

指望通过小额借贷为公司解困,不料却遭遇“套路贷”。广州的王女士借了16.5万元却要还40万元,就连抵押的房产也被查封了,一家人被迫寄人篱下。

2017年初,王女士因项目亟需资金周转,于是向小额借贷公司贷款。借贷中介告知王女士可以通过房产抵押来贷款,并将老板李某介绍给王女士。5月,王女士带着房产证与李某见面商谈,表示想借20万元。李某表示,借20万元,3个月内还清本金,扣除“砍头息”3.5万元,到账16.5万元,每月须还息1.2万元。随后,李某拿出一沓厚厚的借款合同给王女士,并不断催促王女士签名。

王女士看到其中一份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40万元,就提出了疑问。李某表示只是做个样子,即使王女士签了这份合同,也只需要还16.5万元。为了尽快拿到钱,王女士在犹豫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其实,王女士签下了两份合同,一份小合同,即王女士实际借款20万元的合同,另一份大合同,则是王女士借款40万元的合同。李某忽悠王女士签下大合同,目的是为了用大合同去法院起诉王女士。

签完借款合同后,李某带着王女士到最近的银行网点,分两次共转账40万元到王女士的银行账户。随后,李某现场督促王女士,将多转的23.5万元转到自己指定的第三方银行卡上。

借到钱的王女士,在接下来的6月、7月都按时还息1.2万元。到了8月,王女士没钱还本金和利息了。从这时起,李某就开始追债,还跑到王女士家中骚扰威胁。家人不堪其扰,四处筹款,王女士又还了7万元给李某。过了一段时间,王女士公司的项目上进了一笔款,就想着还清还剩几万元的欠款。不料,李某竟说王女士还欠公司20多万元,要求王女士必须按照公司账上挂着的40万元数字还清贷款,债务关系才能解除。王女士不同意,就没有再继续还钱给李某。

同年10月份,王女士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来李某用40万元的借款合同(即大合同)到法院起诉,将王女士抵押的房产冻结了,并要求王女士按照合同还款40万元。房子被查封后,王女士一家无处安身,只能寄住在亲戚家。

黄埔区公安分局刑警在侦查中发现,该案是典型的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事主财物的“套路贷”案件,存在收取“砍头息”、签订“阴阳合同”、制造虚假流水、恶意骚扰追债、诈骗、制造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办案民警还发现有多名相同遭遇的事主,进而核实出4宗同类案件。至此,一个以李某为首的“套路贷”团伙浮出水面。

充分掌握其犯罪证据后,黄埔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今年8月16日、18日,刑警大队、红山派出所联合行动,先后在广州海珠、荔湾、天河等区,悉数抓获李某等6名团伙成员。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黄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信息时报、河南商报)

借20万还26万后被起诉还40万,男子自称遭遇“套路贷”

“我所有的还款都是现金归还,我的借条收条都被撕毁,面对这40万元的转账收款记录,真是有理也说不清。”上海男子汤捷愁容满面,称自己遇上了“套路贷”。

他称,自己借款20万元,被要求写下40万元的借条,还本付息后,借款人凭着当初的40万元银行转账记录,将他告上法庭。由于一审败诉,汤捷被法院判决归还39.3万元。

不服判决,他提起了上诉。2017年9月4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在上海法院进行二审开庭。

男子借20万元被要求写40万元借条

年过而立,汤捷萌生了开修车公司自己创业的想法。

由于缺乏启动资金,他在分类信息服务网站上搜索“如何借钱”,发现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传上写“随时可以放款”。通过电话,他联系上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陶立。

汤捷回忆说,2015年12月4日,他和陶立约好在他们公司进行借款,当天在场的还有虞洋。“我只想借20万元,但是他们告诉我说,借20万元必须写一张借40万元的借条,这是行规。”汤捷称,双方口头约定一个月以后还款,除了本金再加上利息,一共需还款25万元。

随后,汤捷便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都抵押给了陶立,由于急着用钱,他也没顾上签订借款合同,并匆匆按照对方的要求写下了自己从虞洋处借款40万元的借条。

当天,汤捷收到了虞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借出的40万元,在虞洋、陶立的陪同下,汤捷从银行取出了40万现金,并称他当场以现金的方式归还给对方20万元。

可在约定还款期限的前10多天,汤捷就接到了陶立的催债电话,要求他还钱。“他和我说,现在他们改变主意了,如果我现在还钱的话,有两种途径,一个是银行转账还款36万元,一个是现金支付还钱26万元。”汤捷说。

他称,考虑到如果用现金还款,仅比约定的还款金额多了1万元,便于当年12月24日以现金方式将26万元归还给了陶立。

“对方收到钱后马上归还了我抵押的证件,却当着我的面撕毁了所有的借条和收条。”汤捷说,他本来想带走撕毁的借条和收条,但对方不同意,“他们说这也是规矩,盯着我把撕碎的纸片扔到垃圾桶后,才放我离开。”

汤捷本以为已还款了事,不承想一年不到自己竟然被起诉至法院要求再还钱。

一审败诉被判还借款人39.3万元

2016年10月,虞洋将汤捷告上法院。

根据一审判决书显示,虞洋诉称,其和汤捷是朋友关系,2015年12月4日其向汤捷借款40万元,当天收到了汤捷的借条,约定一周内还款,但汤捷未按时还款。汤捷又于2015年12月7日向其借款14万元,当日下午就还款14.7万元,并口头承诺余款于两个月内还清。借款到期后,汤捷未归还余款,虞洋多次催债无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汤捷归还借款39.3万元,判令汤捷支付以30.3万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计算、从2016年2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汤捷辩称,他已经全额偿还了借款,并多支付了利息。“40万元的借款是有借条的,已撕毁。第一笔40万元转账后,我当场取了20万元还给对方,实际借款金额就20万元。”在一审法庭上,他还表示,2015年12月24日他归还了本金加利息,共计26万元,但虞洋予以否认。

澎湃新闻(www.h.)记者查阅一审判决书发现,审理中,汤捷曾向法庭申请对虞洋作测谎,被虞洋拒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虞洋于2015年12月4日向汤捷借款40万元、2015年12月7日向汤捷借款14万元、汤捷归还14.7万元,这三笔款项都有银行转账凭条、支付交易凭证等为证,法院予以确认,现借款已到期,虞洋要求汤捷归还其余39.3万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汤捷称曾于2015年12月4日归还20万元现金、2015年12月24日归还26万现金,没有相应证据证明且原告予以否认,故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汤捷归还虞洋借款39.3万元,驳回虞洋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汤捷不服:“虞洋他们借钱给我完全是有套路的,他们故意让我写下借款金额两倍的欠款借条,并将这个借款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留下痕迹;而之后的还款又引诱我用现金方式归还,并撕毁了借条收条,我就没有了还款证明。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名正言顺’地起诉我重复还钱。”

至于虞洋提到曾在2015年12月7日借款14万元,汤捷回应称确实借过这笔钱,“借钱时对方都在外地,无法当面交易,所以这笔款项的借还都是走的转账方式。”他称,这14万元的借款因为有银行转账流水证明,已经结清,并不是此案的核心焦点。

借款人一再不愿测谎

尽管手里没有核心证据能自证清白,汤捷还是决定上诉。

2017年9月4日,汤捷和虞洋又再次坐到了法庭上,汤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虞洋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过程中,法院主要针对涉案的借款是否归还、实际交付情况展开了庭审调查。

虞洋在法庭上称,自己此前并不认识汤捷,是经过朋友介绍才借钱给了他,借款40万元给他用作资金周转,没有索要任何利息,也未规定具体的还款日期,“我看他的家境挺不错的,才愿意借钱给他。”

而汤捷称,自己借款当天仅收到了20万元,并于2015年12月24日归还了现金26万。

当天的庭审中,法官提及之前一审时汤捷曾要求对虞洋进行测谎,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但被虞洋拒绝。当法官向虞洋追问原因时,虞洋说:“我认为测谎这个根据个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结果会不同,我认为自己身体不适合测谎。”在法官再次建议下,虞洋依旧不同意测谎。

在辩论阶段,汤捷的辩护律师透露,在调查中发现虞洋在2015年7月10日与陶立共同开设了一家注册资金两千万元的放贷公司。辩护律师认为,虞洋的借款行为是典型的“套路贷”,在借钱后撕毁所有的凭证,且陈述不合逻辑,望法院查明事实,维护汤捷的合法权益。

虞洋一方则指出,汤捷没有正当职业,借款行为的出发点存疑,并质疑其现金还款的行为。

法庭上,双方均表示不接受调解,法院将择期作出二审宣判。

(文中人物系化名)

男子本想借20万,结果被骗21万元,套路是这样的

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安徽科教频道

非经允许请勿转载如删除来源必究

安徽太和县的吴先生最近急需用钱,本想在网上办理贷款解决资金问题,没想到钱没贷到,还被骗走了21万元。

当天上午,太和县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吴先生的报警,称他在网上办理贷款时,被人诈骗了21万元。

受害人吴某称,他接到一个电话询问其是否有贷款意向,吴某给予肯定答复后,对方就让吴某加了客服的QQ,发来一个二维码让吴某下载“某某金融APP”。

吴某下载安装了这个后,又使用客服发来的邀请码进行注册,发现贷款的额度只有三万,并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

于是,吴某联系客服帮自己提高额度至20万。可提高额度之后,吴某发现根本没法提现,并提示账户信息异常。再次联系客服后,被告知银行账户填写错误,导致资金冻结,客服给吴某发了一份贷款账户认证协议通知书,称吴某存在骗贷行为,需要缴纳贷款金额的20%作为认证金。

客服承诺,认证金是可以退的。于是,吴某当时就把5万元汇到了对方指定的私人账户,可依然不能提现,之后,对方以需要再次缴纳认证金的方式,让吴某先后多次把16万元汇至指定私人账户。认证金额缴纳完以后,吴某再次提现时被提示信息错误,客服称吴某征信有问题,需要让吴某再缴纳10万元刷征信。

吴某本打算贷款20万元,东拼西凑缴纳了21万元认证金,再缴纳10万元就已经有31万元了。直到整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赶忙向警方报警。

通过缜密侦查,警方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并辗转多地,最终在福建仙游县将两名嫌疑人黄某和罗某抓获归案。目前,黄某、罗某已被太和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因疫情原因,最近一些企业和个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诈骗分子正是利用这一情况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贷款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或者银行贷款,切记不要随意下载陌生的APP软件,正规的贷款机构和银行不会以认证、刷流水、提高额度等理由要求汇款。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