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规:二孩以上家庭购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调整
12月9日,16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通过完善住房、财政、教育、金融、人才、就业等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服务。
其中,在公租房分配时,广州市将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灵活调整奖励假、育儿假
为家庭照护宝宝创造便利
为了让新生儿的父母可以更安心地陪伴宝宝成长,《规定》提出了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一系列的福利。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还将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此外,《规定》提出了“灵活休假”的制度。
即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让更多爸爸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对于不少育龄女性来说,在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承受更多职业风险和成本。《规定》明确了保障婚育女性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市、区人社部门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
生育子女的成本,还体现在住房上。广州市也完善住房支持措施体系,保障房配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及三孩家庭倾斜。
根据《规定》,广州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建主管部门在实施公租房保障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三孩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规定》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破解“带娃难”“托育贵”
带娃难、托育贵,也一直困扰着年轻父母。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规定》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高婴幼儿的照护能力。
《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引下,结合实际提供托管服务;鼓励社区内的家庭互助帮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临时照管帮助,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社区活动室、村民活动室等,为社区内育儿家庭组织的亲子活动提供场地。进一步降低托育成本。
带娃是个“专业活”,特别是0~3岁的婴幼儿托育,更需要专业的服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托育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以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
子女每年将有五天护理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根据此前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生育登记工作可线上办
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
《规定》还要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同时简化生育登记流程,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相结合。拟生育子女的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生育登记表。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办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生育登记凭证。
来源:大洋网
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限额提高!最全解读来了
6月20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广州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广州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通知》有效期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2年5月1日起至本通知印发期间,参照执行。
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
即可申请缓缴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据广州公积金中心解读,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即可申请缓缴。单位与职工协商的具体方式为:按照规定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书面决议。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困难状况,只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即可与职工协商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底前是否需要缓缴(已缴存的月份除外),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具体缓缴时段,由单位及职工根据协商情况确定。
单位缓缴期满后,需要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批补足,由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在补缴方案中明确。缓缴期间,如有职工离职或退休等,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在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并经批准的,其缴存职工在上述缓缴期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其缴存职工在上述缓缴期满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申请前补缴缓缴月份住房公积金后,缓缴月份方可视为连续缴存。
无合同租房提取限额
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
《通知》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核实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也就是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某个月份或某几个月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在此期间的指定时间段不作逾期处理或办理征信异议申诉。申请通过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租房提取方面,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900元;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继续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即以备案的租赁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从租赁合同备案当月起算。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目前月提取额上限为9619元,该上限随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动态调整。
广州公积金中心表示,倡导缴存单位和缴存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非接触”“不见面”办理业务,足不出户,安全便捷。确有需要到线下网点办理的,可提前预约后前往办理。
图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通讯员:吴昊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提高
生娃不仅仅是“添一张吃饭的嘴”,更关系着父母的职业发展、家庭的住房、托育等潜在成本。
12月9日,16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通过完善住房、财政、教育、金融、人才、就业等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服务。
其中,在公租房分配时,广州市将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灵活调整奖励假、育儿假
为家庭照护宝宝创造便利
为了让新生儿的父母可以更安心地陪伴宝宝成长,《规定》提出了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一系列的福利。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还将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此外,记者注意到,《规定》提出了“灵活休假”的制度。即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让更多爸爸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对于不少育龄女性来说,在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承受更多职业风险和成本。《规定》明确了保障婚育女性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市、区人社部门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
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
生育子女的成本,还体现在住房上。广州市也完善住房支持措施体系,保障房配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及三孩家庭倾斜。
根据《规定》,广州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建主管部门在实施公租房保障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三孩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规定》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破解“带娃难”、“托育贵”
带娃难、托育贵,也一直困扰着年轻父母。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规定》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高婴幼儿的照护能力。
《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引下,结合实际提供托管服务;鼓励社区内的家庭互助帮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临时照管帮助,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社区活动室、村民活动室等,为社区内育儿家庭组织的亲子活动提供场地。进一步降低托育成本。
带娃是个“专业活”,特别是0~3岁的婴幼儿托育,更需要专业的服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托育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以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
子女每年将有五天护理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根据此前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生育登记工作可线上办
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
《规定》还要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同时简化生育登记流程,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相结合。拟生育子女的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生育登记表。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办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生育登记凭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贾政、申卉
标题图: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