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类贷款,国务院明确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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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7日召开常务会议,主要部署以下工作: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能带就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地方责任,加力促就业创业。
将实施留工培训补助地区,由失业保险金结余备付24个月放宽到18个月。将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对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资料图
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运用专项贷款支持平台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人因疫情遇困的可展期1年还款。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续贷等。
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政策支持。
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尽其所能免费供给初创企业场地。
加大支持设备更新改造
会议指出,需求不足是突出矛盾,要以消费和投资拉需求、促进社会投资、以投资带消费。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申请贴息截至年底。
相应增加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配套融资的支持。
同时,加大对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以扩消费。
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
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年底。
资料图
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
对现行按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统一提高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
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税前全额扣除。
用好专项债支持在建项目
会议指出,基础设施等事关发展和民生,要继续用好专项债补短板。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10月底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
来源:上游新闻
国常会最新部署!这一类贷款,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
国务院7日召开常务会议,主要部署以下工作: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
会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能带就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压实地方责任,加力促就业创业。
将实施留工培训补助地区,由失业保险金结余备付24个月放宽到18个月。将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对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资料图
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运用专项贷款支持平台企业。
创业担保贷款人因疫情遇困的可展期1年还款。增加中小微企业信用贷、续贷等。
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政策支持。
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尽其所能免费供给初创企业场地。
加大支持设备更新改造
会议指出,需求不足是突出矛盾,要以消费和投资拉需求、促进社会投资、以投资带消费。设备更新改造有利于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现实需求、提振市场信心。
对高校、职业院校和实训基地、医院、新型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购置与更新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申请贴息截至年底。
相应增加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配套融资的支持。
同时,加大对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以扩消费。
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
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年底。
△资料图
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
对现行按75%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统一提高到100%,鼓励改造和更新设备。
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支出,税前全额扣除。
用好专项债支持在建项目
会议指出,基础设施等事关发展和民生,要继续用好专项债补短板。依法盘活地方2019年以来结存的5000多亿元专项债限额,10月底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
来源:央视财经
解释来了:政府代偿不等于“创业失败不还贷”
近日,浙江省发布的一则“高校毕业生到浙工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由政府代偿”的消息引起热议。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政府代偿”,绝不等同于“创业失败不用还贷款”。
据@证券时报网报道,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
在浙江省本次介绍的政策中,最亮眼的无疑是“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的“政府代偿”,绝不等同于“创业失败不用还贷款”。
浙江省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代偿政策,可以追溯到2016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的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指出,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下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下称“二类贷款”)。一类贷款只能由创业担保基金存放的银行发放。创业担保基金存放的银行根据当地创业担保基金的规模,按一定比例放大发放贷款。
同时,浙江省人民政府还曾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产业基金投入等方式,设立大学生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
《办法》明确,创业担保基金为“重点人群”初次创业申请的一类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当积极催收;对逾期3个月以上、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在1个月内全额代偿(含贷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贷款额度超过10万元的一类贷款,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因此,根据《办法》内容,创业担保贷款政府代偿实质是在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款时,由创业担保基金临时代为还款,但借款人本身依然要履行还贷义务。
来源:证券时报网
栏目主编:张武文字编辑:宋彦霖题图来源:图虫图片编辑:朱瓅
来源:作者: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