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公积金新政策!最低首付比例20%
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兼顾保障住房需求和“房住不炒”政策,乐清市公积金支持居民刚需住房需求的新政来了。
此次新政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据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政策执行期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单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万元,相较此前提高了15万元;夫妻双人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0万元,提高了30万元。
近期,虹桥的陈先生就享受到了这波新政红利。他用公积金贷款100万元买下了140平方米的新房。“这一次上调的贷款额度,刚好补足了我的资金缺口。”陈先生难掩喜悦之情,他说,获悉最新政策后,他和妻子直奔售楼处,毫不犹豫签下了购房合同。“我不喜欢向亲友借钱,既欠着人情,又要负担不便宜的利息。”陈先生表示,如果没有公积金新政,他不知何时才能在这座城市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与此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中的缴存时限倍数,也有相应变化。其中,基数由原来的4倍提升至5倍,最高倍数则由10倍增至11倍。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降至20%;二套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
另外,缴存职工申请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由此前的最高1200元提高至1400元。
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郑茜
事关公积金贷款!乐清还没买房的快看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监发[2018]13号),以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温公积金[2018]28号)文件精神,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市场销售行为管理。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申报项目(楼盘)合作签约,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扰,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二、完善公积金使用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特别是首套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抑制过度住房消费。研究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防范贷款风险和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
三、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按照省委、省政府,温州、乐清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进数字化改革,打破信息孤岛,不断完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楼盘预售信息、房屋交易信息、贷款审批信息、抵押登记信息和个人征信信息的共享互认,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提升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
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要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依法依规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对限制、阻扰、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纳入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又一便民举措!乐清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趟就能办结
“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业务很快就办完了,真的挺方便。”日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市民黄先生和妻子仅花了半个多小时,就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办,高效便捷的办事体验让他连声称赞。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为响应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调整升级“一件事”改革,梳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事项及办理程序,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数据信息互通、申报流转标准等工作规划,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在线联办2.0迭代升级,持续提升“整体智治”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增强办事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黄先生夫妻俩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涉及贷款抵押登记,这项业务原先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按老的办理流程,办完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市民至少要跑4个部门5个窗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改革前,办事群众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用到的征信报告要到人民银行获取,房屋套数证明要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婚姻证明则由民政部门提供。贷款合同签订后,办事群众还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改革后,全过程在该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一次就能搞定。在数据互通共享前提下,提升办事效率,办理时限由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至当日办,放款时间也缩短至20个工作日以内。
利用“大数据”实现贷款全程提速,就是聚焦老百姓和企业高频申办事项,将多个零散的事项组装整合为系统集成的“一件事”,让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享受“一条龙”打包服务,体现“整体政府”的理念。据统计,今年1月-11月,该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758笔,发放贷款资金8.27亿元,贷款余额53.20亿元;办理“公转商”贷款164笔,发放贷款资金0.75亿元,贷款余额10.67亿元;办理商业组合贷款817笔,发放贷款资金6.14亿元。
除了优化办事流程,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努力在“减材料、减流程、减环节”上下功夫,结合乐清市政府基层减负“数据宝”试点项目,在全省率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无感化”操作,彻底减轻基层单位办事负担。“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市161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涉及11968人的基数调整,同时住房公积金补贴也利用大数据操作流程进行‘无感化’基数调整。”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改革流程图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陈青通讯员施大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