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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贷款上谁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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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车,这些法律小知识你应当知道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今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6部门发布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惠民举措。在鼓励和促进汽车消费的大背景下,不少中小微企业及消费者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商事庭法官围绕贷款买车时选择融资租赁方式、支付购车息费、签订贷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以及逾期还款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等,梳理了相关法律风险点,给予温馨提示。

张晓莉

上海嘉定法院

商事审判庭二级法官

贡政

上海嘉定法院

商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融资租赁≠抵押贷款

案情

简介

陈某为买车,与A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陈某向A公司融资租赁汽车一辆,融资总额12万元,陈某分3年向A公司支付租金,租金付清后,陈某可直接取得车辆的所有权。并约定车辆登记在陈某名下,陈某为A公司办理车辆的抵押登记。同日,A公司按陈某指示将12万元直接付给了4S店。陈某向A公司出具车辆交接单后,即自行从4S店提车使用。嗣后,陈某逾期不付租金。A公司自行取回了车辆,并起诉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陈某不服,明明车辆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自己,车辆也一直是自己在使用,A公司凭啥取回车辆呢?

法官说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选择了融资租赁这一金融方案。实践中,部分车辆融资租赁采用以下业务模式:承租人(消费者)将其自销售商处购得的车辆出售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再将车辆从出租人处租回,每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待租金支付完毕后承租人取得车辆所有权。

一般而言,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得的车辆,车辆登记信息记载的所有权人为消费者,融资租赁公司为登记的抵押权人,故仅从车辆登记信息来看,易使消费者产生其所办理的系抵押贷款业务的误解。事实上二者在法律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相应地,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大相径庭。例如,当消费者发生逾期还款情形时,融资租赁公司有权基于合同约定取回并处分车辆;而普通的抵押借款出借人只得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在还款不能时方能行使抵押权。

因此,消费者选择融资方案时,需要对相关法律术语的概念、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等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避免因认识偏差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这费那费,利息知多少

张某在上海打拼多年终于攒下一笔积蓄,来到4S店买车。然而,贷款买车还是全款买车却让他伤透脑筋。明明自己的积蓄够全款买下一辆新车,但是4S店销售员却极力推荐他贷款买车,还推出了优惠的购车方案,张某心动签下了《贷款购车协议》,约定车辆总价20万元,贷款金额12万元,贷款期限1年,利息7200元,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每个月还款10600元。那么,贷款买车所谓的优惠真的名副其实吗?

法官说法

“日息万二”“月供10600元,新能源车带回家”,商家往往打出此类吸引眼球的标语,那么这样的息费标准到底是什么含义?一些汽车经销商为了刺激销量,还推出了“零利率”“零月供”“免息”“贴息”等促销政策,但同时收取手续费、保险押金等。消费者在面对眼花缭乱的息费时,该如何避免优惠“陷阱”呢?要弄清息费的算法,首先要记住以下这三条:

1.本金以外的支出均为融资成本;

2.利息、综合费、手续费,无论什么名义,按月支付的均为息费;

3.用统一的标准进行息费比较。

就拿案例中的贷款金额举例,同样的借款额、借期、息费,在不同还款方式下,实际费率则大不相同。

情形1:“先息后本”还款,每月固定支付息费600元,到期日归还本金12万元。

情形2:“等本等息”还款,每月固定支付息费600元,每月固定归还本金1万元。

情形3:预扣1万元服务费,“等本等息”还款,每月固定支付息费600元,每月固定归还本金1万元。

以实际占用本金为基数,测算3种情形下的实际费率:

情形1

情形2

情形3

第2种情形中,虽然消费者最终支出的息费金额与第1种情形一致,但由于每月均归还部分本金,故消费者实际占用的本金金额逐月减少,而每月息费若保持不变,则每月的实际费率逐月增加,由此综合年利率较第1种情形高出近一倍。

第3种情形中,由于消费者收到的本金中预扣了1万元服务费,故实际占用的本金金额少于第2种情形,同样息费对应的每月实际费率相应增加。

消费者往往希望通过货比三家寻找更为优惠的融资方案,此时不妨参照上面的计算方式,将各种方案换算为同一种计算方式后再行进行比较。

不要轻信口头允诺

林某为买车,通过B公司业务员张某介绍,与B公司订立了《车贷借款合同》,约定林某向B公司借款10万元,并以自有车辆抵押给B公司,借款期限36个月,月综合费率0.7%。业务员张某还口头表示,因为B公司账户不能正常扣划款,林某需每月将应付款支付到公司的另一业务员徐某某的个人账户内。林某支付了第一期综合费后,B公司向林某出借了10万元。林某归还了24期款项后出现逾期。B公司将林某诉至法院。诉讼中,B公司主张的欠款金额和林某实际履行的金额出现争议,B公司否认实际收款人徐某某的业务员身份,亦否认授权徐某某代B公司收款,《车贷借款合同》对收款人并未作明确的约定,林某承担了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官说法

审判实践中发现,一些公司或业务人员在宣传产品时口头承诺了各种所谓的优惠政策,或口头要求部分款项支付到业务人员个人账户,但相关内容实际均未落实为合同条款。诉讼中,消费者往往以双方曾作出口头约定为由进行主张,但若缺乏确凿证据,法院通常难以采信。

此外,部分消费者系通过借款平台与出借人订立合同,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业务人员并非借款合同相对方的工作人员,有些消费者听信业务人员的要求,直接将还款支付到业务人员个人账户,此时亦容易引发纠纷。

而一旦面临诉讼,消费者诉讼能力相较于公司主体往往较弱,相关证据的调取费时费力,且在多层嵌套的法律关系下,相关事实的认定本身即存在难度。因此,消费者签订和履行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2.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后再行签约;

3.口头约定需落实到纸面;

4.向对方公司或合同载明的收款账户进行付款;

5.留存付款记录。

逾期还款,后果很严重

赵某为贷款买车,通过C金融产品服务网站签订了《金融服务合同》,约定借款20万元,执行年利率为10%,借款期限为12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还款。若任意一期款发生逾期的,则C公司有权提前宣布贷款全部到期,并且加收逾期罚息,利率为在上述贷款执行日利率水平上加计30%,计算公式为逾期罚息=(逾期贷款本金+未还利息)*日罚息利率*逾期天数。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本息构成违约的,C公司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因追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C公司发放借款后,赵某在还款过程中出现逾期。C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令赵某支付拖欠的借款、利息、罚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

法官说法

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通常会对逾期还款违约责任作出约定,罚息计算方式或为在期内利率基础上上浮30%-50%,或为按一定标准每日计收。若逾期期数达到合同约定情形,出借人、出租人还有权宣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或租金加速到期。如果出借人通过诉讼方式维权,消费者可能还将为此支付诉讼费,并赔偿借款人为诉讼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合理开支。除了需额外支付高额费用外,消费者还可能会在个人征信系统上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此后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因此,一旦选择贷款方式购车,消费者务必要做到诚信履约。

来源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金融审判庭

文字:张晓莉、贡政

责任编辑丨邱悦、张巧雨

贷款买车,你中招了吗?

今年年初,一时冲动,首付7万,贷款63200万,买了我人生中第一辆车,原本是件高兴的事,可是没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完全打乱了我的生活轨道。

2017年毕业,我经历过两次求职被诈骗的经历,我心灰意冷回到家乡,开始了我的创业之路。

主要就是做废品回收,说实话前几年没啥竞争,钱三年还债,后两年我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

年初,手里有了点积蓄,开始膨胀了,再加上B2驾照拿了四年了,开别人的车总不是滋味,早就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于是天天网上看车。

终于选定了车型,就到4S店看现车,销售看我年轻,4S店销售直接没搭理我,看车都得主动去问他们。

第一件后悔的事:踩了“2年免息”的“坑”

第一次买车,经验不足,被销售连哄带骗,说我刚好赶上他们品牌首次开始实施的“2年免息”,当即决定买,接下来就是谈如何付款的问题,他们提供了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2年免息,首付50%,他们送全车贴膜、前后排脚垫、后备箱垫子、行车记录仪等等。

第二种方案:全款购车,他们送前后排脚垫、后备箱垫子。

大概确认了流程和其他费用的事,销售还特意说,在哪买车都要出这钱,其实在此之前也了解过,确实有这些费用,也就没太在意,于是选了第一种方案。

接着签购车合同,交订金,提交车贷手续。到了提车环节“坑”来了,这些“坑”还是在买了车之后才买贵了:

(1)综合金融服务费5000,

(2)GPS设备费1980,

(3)上牌需要代办500,自己上牌200就可以解决

(4)保险需要指定渠道购买,

(5)车贷还清后还花了500解除抵押的费用。

合计下来,贷款比全款贵7000多。

第二件后悔的事:为了在亲戚朋友面前有面子,贷款买车

当时,手里赚到点钱就开始膨胀,身边朋友都买了车,女朋友总是催婚,攀比心理一上来,头脑发热,一拍大腿就贷款买车。

我这个年龄加上现在社会大环境不好,应该把钱留在手中,等待机会发展,反而我把手里的钱花在虚荣心、所谓的面子上。

等我钱用完清醒过来一算账,所有费用算下来落地车价15万多。

这都不算要命,我把手里的货款大半用到了车上,要命的是不过一个月,行情暴跌,同行暴增,收入大减,我还要每个月还3000多的贷款。

第三件后悔的事:买车后的开销直接让我肝疼

1、保险费,每年5500

2、油费,百公里9个油还要加95号汽油,新车买来,七个月跑了一万公里。一年油费就算15000,

3、保养费,还好有四年免费保养,不花钱

4、停车费,停车费平均每月算,180,一年2200,

5、其他洗车等杂七杂八算下来算1000,

今年开销预计:24000万以上,实际情况,我可以买一辆两三万的二手车代步,车各项费用几千块随随便便解决,代步直接没必要买超过15万以上的车。

给为了面子买车的朋友们一些建议:

第一、车只是代步工具,绝对不要为了子虚乌有的面子,忽视自己自身条件去贷款买车,那样带给你的不是买车的喜悦,只有无尽的后悔,面子谁都想要,真正的面子是自身能力体现出来的,一定要看清自己。

第二、确实需要买车,一辆合适的二手车就能满足。如果只是代步用,确实没必要配置花里胡哨的功能,高配置车更多是为了享受,比如说,同一车型:

(1)远程启动功能,实际很少用到,最多就是开个车窗,

(2)电动座椅,手动座椅,动动手就能省几千块,

(3)全景天窗,一年也难得开一次,

还有很多功能根本用不上,当然了,你是有钱人,也不会看我文章

第三、贷款买车,自己要先搞清楚各个费用明细;如果你付了定金,签了合同这些,你再想后悔那就不可能了。

第四、买车之前先做对比,各种渠道仔细了解裸车价和各项附加费,这样就不会被销售忽悠,特别是我们这种愣头青。

第五、验车时候更要仔细,4S店会提前洗好车子,具体看以下几个方面:

1、先看生产日期,一律不要库存车,生产日期在主副驾驶室车框上,或者发动机舱上铭牌,一般来说国产车不要超过6个月,最好在3个月内;进口车不能超过1年,最好在6个月内,超出这个时间就是库存车。

2、我们这些小白验车,无非就是看外观,轮胎有无磨损等,但一般来说品牌4S店这些问题基本不会出现,以防万一,还是细看的好。

第六、能全款一定不要贷款,全款省心省力,而贷款不仅麻烦,还面临各种数不尽的坑。

车辆抵押贷款车还在你名下吗

车辆抵押贷款车其实是很正常的,贷款买车的人很多,但其实车辆也是属于你的,只是车本本拿不到,等贷款结清后,就可以拿绿本,车辆就真正属于自己的名下了。

车辆抵押贷款车还在你名下吗申请汽车抵押贷款,汽车仍然在你的名下,但你需要注意:

1.在车辆解除抵押登记前,车主暂时只拥有车辆的使用权,处分权将受到限制,不能行使,即不能转让、出售或转让。

2.只有在车辆登记地的车辆管理所还清贷款并注销车辆抵押登记后,车辆的处置权才不受限制,车辆才能真正属于客户。

还有一件事需要注意:

1.如果选择质押模式,车辆需要转移所有权,车主暂时不能再使用车辆。一般来说,你需要把车存入银行/贷款机构,在还清贷款后取回。

2.如果汽车抵押贷款是不押运车的,抵押车辆登记证可以,不需要把车放在银行或贷款机构而如果选择不押车,即使车牌证也不抵押,但可能需要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

抵押车贷款车主能把车开走吗现在很多人会选择借钱买车,目前可以花一点钱,有自己喜欢的车,但是贷款是要做一定数额的担保抵押,如果你用自己的车做抵押,车主可以把车开走,就看抵押的方式了。

目前汽车按揭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车不取卡,另一种是取卡不取车。如果选择的是无证押运车,那么车主是不能取车的,车应该放在贷款公司,在还完贷款之前不能把自己的车开走。

如果选择不押运车,那么我们可以把车开走。但是我们要走抵押的流程,我们要把我们的车辆登记证抵押给出借人,我们可以取车,但是为了方便车辆的管理,通常这个时候车上会安装GPS系统,等我们还完贷款后,GPS系统就可以拆了。

抵押车可以买吗有些人在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时候,会选择把车抵押出去,然后银行或者金融公司会把钱借给车主。但此时,车主对车辆的所有权是无法控制的,而在这段时间内,按照正规程序,是不能买卖的。

如果你想买抵押车,但没有,你可以买,但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在这个时候,如果业主不能偿还贷款,金融公司或银行有拍卖汽车的权利。所以,如果我们买了一辆抵押贷款的车,而原来的车主无法偿还贷款,那么我们可能就没有钱买车了,汽车就会被贷款公司或银行收回。

来源:网站2

作者:强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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