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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丨说说那些你可能不了解的金融知识(1)中国人民银行

按:可能不少人都对金融有自己的想法。或畏惧,认为金融就是高大上的产物,不是吾辈熟知之物;或眼红,金融太赚钱了,资金的每次流转都有不菲的收入;或不屑,金融算啥,多少金融枭雄还不是没有高学历。有人觉得中国金融没有系统,有人又觉得风控为零是监管部门的目标,有人还觉得肯定有一个固定的金融发财秘籍。从今天起,我们说说那些你可能不了解的金融知识,欢迎留言备注想了解的金融知识。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摘录自网络

之所以先说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或央行),不但因为央行是整个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还因为人行的历史,就是我国的现代金融史。可以说,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人行逐渐摸索出我们自己的金融体系。那些觉得中国金融没有系统的人,也许应该好好学习一下。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2周年视频,请点击下面链接观看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2周年(唐潮钱进特别剪辑版)

一、为什么说央行是整个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1.这要从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说起。社会经济活动不断发展带来的矛盾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具体来说基于四个原因。

(1)统一银行券发行的需要。在银行业发展初期,无论大小,各银行都有权发行自己的银行券,但存在很多缺陷。一是数量占比大的小银行信用实力薄弱,发行的银行券容易发生兑付困难;二是小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只能在小区域流通,给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和流通带来不便;三是太多种类的银行券使银企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得复杂,一旦某种银行券不能兑现,会造成危害极大的连锁反应。同时,已出现某些大银行的银行券排挤了小银行的银行券等实例。基于此,国家以法令形式限制或取消了一般银行的银行券发行权,把发行权集中到央行。

(2)统一票据清算的需要。最开始,商业银行间没有统一的清算机构,票据清算多由各银行单独分散进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扩大,银行收受票据量快速剧增,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票据清算日益繁重,难以实现当日轧差和异地结算。有很多中介如票据交换所应运而生,但由于其缺乏权威性和统一性,不能为所有银行接受和利用,大多仅限于同城间。客观上需要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公正的、有权威的清算机构,于是出现了央行的清算体系。

(3)稳定信用体系的需要。随着社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资金使用期限也越来越长,银行往往采取降低支付准备金、扩大发行银行券、同业拆借等方式来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但由于部分贷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出现突发性大量提现的情况,以及存款用于无节制地发放贷款等原因,部分银行因支付能力不足而破产。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客观上需要一个强大的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的银行,充当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在必要时为它们提供流动性的支持。

(4)金融监管的需要。与其他行业一样,银行业的竞争也非常激烈,且银行在竞争中破产或倒闭给经济造成的动荡,比非银行行业要大得多。为保证银行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公平有序竞争,防范化解金融运行的风险,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十分必要。但,政府既要抓经济工作,又要紧密关注社会民生问题,且政府在经济工作中面临的也不仅限于金融,所以,就需要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央行来执行日常的金融监管。

2.上述原因既推动了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产生,也推动了中央银行制度发展的四个阶段。

(1)17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30年代。在这个央行制度初步形成期里,各国央行的基本职能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主要服从政府的财政需要,统一发行货币,组织票据交换和清算,推行准备金制度,制定对银行业的监管制度并实施等,这时的央行,尚未具备以货币政策调控一国金融市场的功能。

(2)20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经济大萧条推动了央行制度的完善,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实行金融监管成为各国央行的两大职能,其中,流动性监管是金融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

(3)20世纪80年代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在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和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很多国家的央行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职能与实行金融监管职能出现了分离,维护货币稳定成为央行的核心职能,而金融监管成为监管机构的专门职责。我国在2003年基本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那时的包括支付宝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开始筹建。

(4)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至今。各国对危机进行了全面反思,加大了金融监管的改革力度,强化了央行实施金融监管的权力,尤其将宏观审慎监管(马老师之前炮轰的巴塞尔协议就在此)、支付清算等基础设施监管等纳入了央行的核心职责体系。

民国时大新公司的储蓄存折,感谢中山的齐天大勝提供原件

二、为什么说人行的历史就是我国的现代金融史?1948年12月1日,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人行已在战火硝烟中诞生,并发行了人民币,这是为建立人民共和国所做的准备之一,标志着新中国的金融建设由此拉开序幕。

第一套人民币的发行公告,由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签发

1.对内改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国的金融业也由此揭开了新的一页。风雨如晦的旧中国,是国民党政府遗留的“烂摊子”,当初的新中国,市面上恶性通货膨胀,投机倒把猖獗,物价不断上涨。此时,旧的金融体系依然存在,新中国的金融体系正在搭建过程中,人行工作困难重重。“边接管、边建行”是人行初建时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安排,人行接管官僚资本的银行,迅速建设各级分支机构的网络,同时还在全国范围稳定金融物价、制止通货膨胀,并建立起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和金融体系,对私营银行和钱庄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建立人民币体制,是我国初期的一件大事,更是人行的当务之急。人民币的发行,只是建立统一货币制度的开始,但是,那时国内货币制度混乱,尤其是新解放区,民间盛行以货易货的实物交易,银元、黄金和外币成为金融投机的主要对象。为了让人民币成为唯一的法定货币,人行和各级政府一起,彻底肃清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禁止金银计价流通和私下买卖、禁止外国货币流通、统一管理和经营外汇、逐步回收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收兑新疆和西藏流通的地方货币等等,每一件事都不轻松。

制止通货膨胀,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摆在新中国金融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人行与财政、贸易部门统一行动,平抑物价、制止通胀、稳定金融,运用信贷、结算、利率等经济手段支持生产。

1953年到1978年,是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那时的人行是“大一统”体制,既是央行,也是商业银行。比如在一五时期(1953-1957年),人行撤销了“大区行”,将公私合营银行纳入人行体系,设立人行农村金融管理局。同时,为加强对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人行建立了纵向型的信贷管理体制,支持国家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

“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也经历了“大跃进”、“文革”的坎坷与挫折,留下了永远值得吸取的深刻教训。1958年3月至11月,人行多次开会强调紧跟国民经济“大跃进”形势,要充分供应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别怕贷款多。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金融工作中瞎指挥、高指标、浮夸风比比皆是,造成信贷失控和大量增发货币,使得国民经济比例失调问题更为突出。这种局面直到1962年3月才得到根本纠正。就在银行作用稍微好转增强时,1966年“文化大革命”又开始了。人总行各职能司局被撤并,只保留政工和业务两大组。1969年7月,人总行与财政部合署办公。1971年9月林彪集团被粉碎及1975年10月邓小平复出工作时,金融工作出现两次转机,但由于“四人帮”的蓄意破坏,金融工作两度受挫。1976年10月,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胜利,昭示十年动乱的终结。1977年11月,国务院发布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规定。经过这两年的整顿,金融重新起步。

1978年12月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金融体制改革也开始了。此时,兼备央行和商业银行双重职能的人行体制,明显适应不了经济发展对金融的要求。

1979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从人行恢复建立;同年3月,中国银行从人行分设出来;当年8月,中国建设银行(原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信贷上接受人行的领导和监督。

1984年1月1日起,人行正式行使央行职能,同时,将原属人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剥离,由1985年11月新设的中国工商银行专业经营。后来,还成立中国投资银行(已并入建行)、城市信用社,恢复了保险业务,相继组建了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登上金融舞台。

至此,我国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大致确定,负责工商的工行、负责农业的农行、负责对外的中行、负责建设的建行等四大专业银行也迈开了商业银行的探索步伐。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72周年视频截图,应为董必武(坐)和首任行长南汉宸(站),“中国人民银行”为董必武所题

2.对外开放

改革和开放,始终是中国金融业的两大主题。

一方面,积极加入国际性/区域性组织,发展国际金融合作。198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分别恢复了我国在各自组织的合法席位,随后,我国又加入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参加亚太地区的金融组织,加入非洲次区域开发机构、美洲地区次区域开发机构等,并与30多家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建立紧密的双边交往关系,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在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尤其在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人行以“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为长期目标,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另一方面,不断降低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大力开启金融对外开放的大门。从1983年开始,人行先后颁布侨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管理政策。大部分国外有名的外资金融机构,已在国内许多城市设立了营业机构。

人民币发行70周年纪念钞上的“第一套人民币发行公告”

3.金融监管

人行专门行使央行的职能后,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我国金融监管的理念和模式也在持续演变。

初期,人行在改进计划调控手段的基础上,逐步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贷款等手段来控制信贷和货币的供给。

198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现已失效)发布,提出了人行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登记、核发经营许可证和办理年检,标志着我国金融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得以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转轨进程的加快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我国金融业的风险因素显著增加,风险隐患不断暴露。同时,我国的金融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逐步成立;一些外资银行先后进入国内市场;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出现(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机构)。意味着我国需要逐步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将证券监督管理职能从人行分离,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7年,人行撤销省级分行,设置九区分行,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提升了独立性。

1998年年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我国分业监管体制正式形成。

2003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从人行分设成立。同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现行为2006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现行在用的修正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现行为2015年修正版),这三部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自律性规范和相关国际惯例中有关金融监管的内容,共同组成了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

本文由唐潮钱进工作室联合原创(初稿时间:2020.12.3),加入我们,PLZJOINUS,带你一起阅世界、悦生活、涨事理、长知识!

唐潮钱进,一个有原则的异想天/空,一个有底线的醉生梦/境,一群被本职工作耽误的策划人,一群历经千帆燃感性的创作人,他们有说不完的想法和故事,你们有酒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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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流动资金授信及贷款审查要点

N.1

一、前置审查

(一)客户类别审查

区分客户为集团性客户还是单一客户。集团性客户原则上对集团进行统一授信,不单独对集团内单个企业授信。单一客户应进一步区分是小企业客户还是非小企业客户。

集团性客户识别执行《中国XX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小企业客户的识别执行《中国XX银行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二)业务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查

确认客户管理行,目前我行客户包括总行管理客户、分行管理客户及支行管理客户三类。

按照本级行转授权文件,确定该客户申请的业务是否为本级行审批权限,属本级行权限的业务应进一步确定是否需要向上级行报备或备案,超本级行权限的业务应进一步确认有权审批行,并确定业务上报审批流程,具体业务审批流程执行《中国XX银行关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内部运作资料审查

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用信时除涉及要素变更需重新提供外可不提供)、统一授信审议表(授信时需提供)、借款申请书(或流动资金借款申请表)和流动资金贷款调查表(这两项申请贷款时提供)、调查报告、主责任人员名单及材料清单填写是否齐全并合乎要求,应注意各资料在时间顺序上是否衔接一致。

(四)存量客户附加审查情况

1、存量业务评价报告

要素是否齐全存量业务中是否存在风险点。

2、检查底稿

是否有总分行历次检查和风险排查中的工作底稿及整改意见,如有,则应了解落实进度及具体情况。

3、存量批复

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未落实及贷后管理未到位情况。

4、会审情况

会审结果及信贷策略是否与本次业务操作一致。

N.2

二、客户主体审查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审查

1、企业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如属分支机构,应了解所属企业的详细情况及对分支机构的授权。

2、企业证照是否年检有效,各证照反映的企业要素是否一致。

3、注册资本是否与现行章程相符实收资本与验资报告及财务报表入帐是否一致。

4、企业法人经营期限是否覆盖办理业务期限经营范围是否与办理业务的用途一致。

5、章程及有关修正案是否齐全,是否有股东签章,对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是否有限制。

6、验资报告中股东是否与现行公司章程一致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占比实物出资是否已办理权属变更。

7、涉及的资质证书及行业许可证书,应查看其是否在有效期内

8、审核工商局打印的户卡是否与上述情况一致,不一致的原因。

(二)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审查

1、基本户、一般户、专户及临时帐户开立情况,主要流水结算行。

2、综合查询中是否存在不良的信用记录及对外担保记录了解企业整体融资(含直接融资)额度、用信品种、担保方式及对外担保情况。

3、重点审查企业与农行的合作情况:建立合作关系的时间,合作过程中信誉如何,在我行流水结算情况,当年信用等级是否已评定,是否满足本次授信中用信品种准入要求。

(三)客户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审查

1、特别要关注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个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资质、任职经历、从业经验、社会信誉及地位是否有兼职情况,兼职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不良记录,不良形成原因及解决情况个人股东之间的关系人行查询情况中是否有不良,不良形成原因个人财产调查是否详细,财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可供抵质押的财产及担保意向。

2、客户股东为法人客户的,应了解股东的背景,重点包括其所有制性质、实力和在行业中的地位。

(四)集团客户审查

关联或集团的认定理由集团股权及关联架构业务关系如何资金往来情况如何整体融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在我行融资额度、业务品种及担保方式。

(五)涉及具体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查

1、是否存在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存在授权时应审查:是否有合法的委托书,委托权限及期限如何受托人身份证明签定时是否有调查人员在场并核对身份。

2、法律文本签定时是否有调查人员在场并核对身份签章的名称(姓名)是否与有关资料一致。

3、根据企业章程分析企业有权决定贷款的内部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董事)是否在工商局备案的注册及登记资料显示的范围之内股东(董事)会决议出席及签字人数是否达到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要求,签字与预留签字样本有无明显偏离授权代理股东(董事)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程序决议内容是否与企业申请贷款的内容有偏差。

(六)客户的准入标准

1、授信主体准入

(1)增量授信(含核定特别授信额度)、存量续授信客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持有有权部门颁发并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客户可不提供贷款卡)。

②生产经营合规合法,财务制度健全(小企业可适当放宽),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和XX银行的信贷政策。

③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五级分类无不良,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④授信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⑤客户信用等级原则上应在A级以上(含)对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和保理业务的贸易型客户,客户信用等级可放宽至B级办理注资盘活业务或低风险业务,可不受客户信用等级和五级分类限制。

(2)余额授信客户原则上应具备(1)规定的条件,并已制定详细的压缩退出计划。

2、流动资金贷款客户主体准入

(1)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已经XX银行核定统一授信额度

②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银行的信贷政策

③在XX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低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自愿接受XX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④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⑤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⑥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付息的能力

⑦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信用状况已恢复正常的

⑧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⑨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要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

⑩申请外汇流动资金贷款,须符合有关外汇管理政策

办理属总行规定的低风险业务品种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借款人具备借款主体资格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营业执照范围无主观恶意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合法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第二还款来源真实合法、风险可控。

(2)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人除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XX银行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含)

②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经营未满两年的申请人或虽经营已满两年但根据经营计划尚未达产的,预计现金流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③与XX银行合作关系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人除需满足上述基本条件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XX银行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含)

②居行业排名前列,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量充足(经营未满两年的申请人或虽经营已满两年但根据经营计划尚未达产的,预计现金流量充足),发展前景良好,预计具备到期还本付息能力

③与XX银行合作关系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④若不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申请人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或由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上(含)客户提供的保证担保。

3、小企业信贷业务客户主体的准入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设备先进,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符合公司章程,或具有董事会授权或决议

(3)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4)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5)在XX银行开立账户,自愿接受XX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6)销售回笼好,现金流量充足,还款意愿强,能够按期偿还本息

(7)主要管理人员具有1年以上从业经验企业盈利,评定的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8)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贷款和欠息企业主要投资人和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9)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10)只办理低风险信贷业务的小企业可不受第(7)款的限制。

(11)禁止对以下小企业办理信贷业务:

①法人代表以及主要投资人、管理人员有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信用卡恶意透支、以及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的

②财务管理混乱、有严重偷漏税行为的

③生产技术落后、严重污染环境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

④大中型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恶化、规模缩小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

(12)以下客户不作为小企业准入:

①房地产企业

②集团成员企业。

N.3

三、客户经营情况审查

(一)国家行业政策审查

企业所处行业的确定是否合理是否为《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限制或淘汰行业、工业设备及产品,外资企业投资行业是否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或禁止的投资项目国家当前对行业的基本政策。

(二)农行行业政策审查

是否为本年总分行明确的高风险行业经营方面是否符合特定行业或相关业务品种的准入条件。

(三)经营条件审查

1、硬件情况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权属)人员配备情况及结构涉及生产及加工的,应提供其机器装备情况及产能且是否有符合环保政策的证明材料产品保管情况。

2、软件情况

企业在该行业的积累经营及管理模式技术装备情况,产品质量检测及保障。

(四)市场情况审查

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及稳定与否产品采购情况及资金结算情况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及回款情况产品的平均利润情况。

(五)企业发展情况审查

企业发展潜力和软硬件改造提升情况发展预测是否明显偏离企业的经营和市场情况。

(六)集团客户经营审查

除对集团内各企业进行上述第(一)至第(五)审查外,还应掌握集团经营模式、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情况、交易运做情况和集团内经营实体和非经营实体。

(七)小企业经营审查

除对企业进行上述第(一)至第(五)审查外,要特别对企业上年度及本年纳税申报表或有效汇总纳税申报资料和近二年及近期电费、水费缴纳清单或有效汇总缴纳凭证(新建企业可不提供)进行审查。

(八)授信期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审查

应重点关注与授信时相比,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企业经营策略调整、关键管理及技术人员更迭、软硬件升级改造、上下游合作客户变更及授信时发展预测的实际落实程度等情况,把握相关变化对企业经营及还款风险程度的影响情况。

N.4

四、财务情况审查

(一)审计情况审查

是否为需要审计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是否有调查核实认定审计的会计师事所是否为我行不予认可的事务所审计是否有专门目的审计报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审计范围是否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并附有报表附注是否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有保留意见的,是否有调查说明。

(二)报表勾稽关系审查

各张报表内部各项目之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损益表表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本期与上期报表之间勾稽关系是否平衡。

(三)财务数据及比率准确性审查

核对财务数据调查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是否一致、财务报表数据是否与CMS录入一致、财务比率的计算是否准确(需要采用有效数值和平均数值进行测算的是否已进行了相应的测算)

(四)重点科目关注

对于报表中余额较大的科目应关注其形成原因、构成及帐龄是否存在关联单位往来资金,存在往来资金的形成原因。

(五)财务数据有无异常变化

连续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中有无异常变动科目,财务比率有无异常变动,如有,是否有相应的调查说明及可明显推知的理由。

(六)财务状况评价

财务核算规范是否连续年度的对比,反映企业自身发展变化情况同行业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对比,反映企业在行业中盈利能力、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及经营增长状况的优劣从保证授信安全性的角度,是否需要对企业某些财务科目或财务指标进行规范或限制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另外,授信期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应着重审查财务指标变动状况,特别注重财务异动情况,深入了解并分析其变动的深层原因及合理性,判断对用信偿还能力的影响程度,充分揭示企业风险变化情况,并结合业务实际提出有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

财务情况的分析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财务分析时应以剔除待处理损失、待摊费用、递延资产等无效资产后的有效资产作为审查、评价客户财务状况的数据。

2、对财务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会计政策和制度,对相关数据作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数据作为财务分析的依据。如难以估计或作出相应调整,则应在财务分析中予以揭示,并分析判断该因素对财务评价的影响程度。

3、分析现金流量时应注意与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结合。如经营活动中的现金净流量明显低于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与计提的折旧、摊销、坏帐准备、减值准备之和,往往说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现金大量被应收帐款、存货所占用,经营质量较差如造成当期经营活动中现金净流量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季节性大额原料采购所引起,则应区别对待。具体审查时应注意剔除季节性收购等偶然因素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4、财务分析应结合行业、产业、企业特点及历史作具体分析。如新建企业由于处于投入期和业务拓展期,财务指标不尽理想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XX、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财务状况波幅较大产品处于导入期企业往往销售增长较快,成熟期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较为稳定,衰退期企业,则出现销售收入下降、财务指标持续恶化等。

5、注意揭示并分析或有负债、对外借款、关联交易、涉诉案件等重大事项对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6、对集团母公司的财务审查,一般应以集团公司本部财务报告为依据,合并财务报告为参考,汇总财务报告不能作为财务分析的依据对集团合并财务报告的分析,应当注意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审查是否存在应合并而未并,不应合并而合并以及应抵冲而未抵冲等情况,防止申请人通过报表合并虚增资产或少计负债、虚增收入或少计成本。

7、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申请信用的,应结合分公司财务报告以总公司财务报告审查为主。

N.5

五、授信及贷款额度核定

(一)授信额度理论值

以公式法测算的,采用的行业可接受值是否准确,授信理论值测算表中各项数值填写是否正确采用担保法测算理论值的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在测算企业授信额度理论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客户对应行业可接受值时,要对照行业目录,尽量选择较细分的行业级别所对应的行业可接受值,无法找到对应目录的,可选择尽量接近的行业可接受值。

2、能够提供合并报表的集团性客户,应根据集团合并报表,结合所属行业和集团整体信用等级测算整体授信额度理论值对于单一成员企业,根据各自财务报表,结合各自所属行业和信用等级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

3、对于多元化经营的客户,客户在某一行业营业(销售)收入占营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60%(含)以上的,采用该行业的可接受值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否则(或其他难以归并类别的客户)采用综合类行业的可接受值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

4、测算公式中的D(客户报告期负债总额)不得剔除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中保证金占用的相应额度C(客户报告期在农行信用余额)中如包含企业在农行办理的低风险信用额度,则在得出的T(授信额度理论值)中应剔除相应部分额度才是企业非低风险业务的授信额度理论值。

(二)授信及贷款额度核定的理由

企业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及使用安排企业资金周转情况整体流动资金使用包括的企业自有资金及融资的相应比例授信额度是否考虑了企业对整体授信的偿还能力。

授信期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应着重审查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贸易背景真实性一般以交易合同为依据,但非唯一依据,审查人员还应结合企业的结算流水、交易特点及通常的交易规模分析判断贸易背景的合理性,要重点关注关联企业交易,应结合市场交易情况分析其对价的合理性及实际履行的可能性,必要时应要求调查部门补充调查过程及调查方法并结合分析。

N.6

六、担保情况审查

(一)存在受信企业的物的担保及第三人的担保组合情况

是否有其他担保人就XX银行实现担保权的先后顺序承诺放弃抗辩权的材料。

(二)保证担保(上市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保应在对其他保证担保审查要点的基础上进行,不含自然人担保)

1、上市公司保证担保

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

2、关联企业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授信额度比例是否超过规定。

3、其他保证担保(分支机构担保应有所属企业授权并了解其详细情况)

主体审查及财务审查参照受信主体审查进行,另外,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经营期限是否覆盖保证期限是否存在互保及循环保证信用等级是否评定且符合要求信用担保机构作为保证人的,实缴的资本金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担保额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需要一级分行以上审批方可担保的情形是否存在我行禁止接受保证的情况是否属于中短期信贷业务且担保期限符合规定可担保额度测算是否准确。

(三)抵押担保(应对抵押人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1、权属及权证

权属是否清晰权属证书是否齐全房产权属是否经过了房管局网站的查询并核定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情况。

2、抵押可行性及价值

是否属于我行不得接受的财产抵押八种类型抵押人经营期限是否覆盖抵押期限抵押物是否进行了评估并经有关调查人员确认抵押的价值,应当予以扣除的款项是否已经扣除抵押比率是否符合规定抵押物是否存在在先抵押情况抵押登记是否需要有权机关批准抵押权属证书记载是否有有效期限制。

3、抵押物变现能力

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对抵押物处置是否有限制政策抵押物使用情况,如存在出租,租赁人是否出具放弃抗辩权的书面材料在建工程是否已有建设施工单位出具放弃抗辩抵押权的证明材料是否能够办理以我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四)质押担保(应对质押人主体资格及信用情况进行审查)

1、质押权属

是否为出质人所有或出质人依法可设定质押。

2、质押可行性及价值

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可出质的动产或权利的范围是否存在农行不接受的动产或权利质押的六种情形质押物是否进行了评估认定并扣除了应扣除的款项质押物价值波动是否较大,估值及保管的难易程度如何金钱、商业汇票、保单、仓单、非上市公司股权、非上市且无银行担保的企业债权及以外币计价的质物是否能够落实农行制度的具体条件或要求质押比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已质押的债权农行规定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是否能够落实有效的质押登记手续第三方保管的质物是否已取得保管人的资质等级证书(或证明保管人保管能力的证明材料)、保管合同、记载保管事项的书面文件及财产保险单

3、质押物变现能力

质押变现的操作程序难易程度质物属性及变现中的潜在受众如何质押期间产生风险时的处置措施如何是否需要且能够办理相应的保险手续。

重庆银行:“云管家”账户服务平台

来源:2022第三届中小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优秀案例评选

获奖单位:重庆银行

荣获奖项:风控创新优秀案例奖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以信息记录和传递功能为纽带,以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载体,打造的“全流程、全生命”的账户服务平台,通过对接工商、人行等系统交互信息,推动账户服务“123”(一降两升三优化),即: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开户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账户自动化、高效化、智能化。

账户是资金活动的起点和终点,是支付体系健康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61号、392号、302号、85号等一系列文件,从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加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建立资金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2019年起分批次推广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行政许可,提出了“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即:企业开户便利度不减、风险防控力不减,优化企业账户服务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加强),进一步确立了银行账户管理的主体责任,因此账户是支付体系的基础和“入口”,抓住了账户改革,就抓住了支付领域改革的牛鼻子。

随着监管要求日趋严峻及外部环境的更新迭代,银行需要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各家银行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繁重的手工操作来满足各种规范性要求及非现场监管考核,而过长的开户和年检操作时间造成网点业务办理效率低下,比如:客户长时间排队等待,造成客户体验不好,柜员重复录入账户信息工作,导致工作效率低,容易出错等。

如何提高银行账户管理水平,优化账户管理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减少人力成本成为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大势所趋,重庆银行时刻抓住数字化改革的机遇,借鉴华为数字化转型的成功经验,切实转意识、转组织、转方法、转文化、转模式,以前瞻性视野推进数字化建设,全面拓展数字化创新在前中后台的应用。“云管家”账户服务平台的应用,利用银行数据库、政府数据库、商业数据库等合法、有效的信息平台,交叉验证企业身份信息,结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协同效用,减轻柜面负担,优化基础流程,减少业务成本,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和准确度。

二、项目方案

1.总体架构

本项目通过构建数字化账户管理及风险管理的综合创新据应用平台,解决了业务办理分散、多系统重复录入、信息核对困难及工作量繁重的问题。对接外部披露信息及人民银行和我行的账户信息,形成结构化的数据平台用于各类业务操作的数据支持,将分散各处的账户信息实现有效的实时互通对接,打破商业银行数据的孤岛,从根本上解决数据不一致导致的金融风险。

一是打通各数据的获取渠道,实时对接工商、人民银行信息与核心系统做数据互通,实现账户报备自动化、信息比对全面化、企业年检常态化,降低运营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从而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新的竞争压力。

二是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的金融科技技术,加强行内账户风险控制,开户时进行身份识别校验,结合客户异动管理、账户影像管理、风险管理、账户评分、风险评级等功能,实现对我行账户的各项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并以时间维度进行展示,完整展示账户全生命周期流程,切实解决账户风险问题,为行内打造一个安全稳健的账户使用环境。

2.技术架构

本项目开发应用目前主流的Si家族开发框架,前后端采用动静分离的开发原则,后端通过iR完成服务接口的开发,前端通过H、J完成代码开发,易于维护管理及二次开发。采用Jv开发语言开发,兼容各种操作系统及硬件平台,适配多种类型数据库,采用B/S的架构,支持通过浏览器的访问,业务人员在前端客户端对系统进行操作,系统服务器对前端传来的操作及数据进行处理,并与中间业务平台、影像系统、联网核查系统、核心系统等系统交互,同时将处理后的结果返回给前台客户端显示给用户。

三、创新点

一是风险控制流程化。利用强大的数据支撑,打破数据壁垒,通过多方数据校验和风险预警功能,将风险防控贯穿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中。

二是账户管理体系化。建立健全账户管理体系,更好的从开立、变更、使用、撤销全方位、全流程、多维度管理,降低运营风险,减少人工成本。

三是账户信息数据化。实现单位、个人账户信息数据化,通过建立数据模型,进行高效的数据分析,将结果以可视化方式呈现。

四、技术实现特点

安全性:采用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对系统中涉及到的用户信息,人行信息,数据库信息,短信平台等用户密码进行加密,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

高效性:对接多种数据类型,使用ETL技术,将分散、零乱、标准不统一的数据整合,从而高速处理数据,为数据分析节省大量时间,提高效率。

先进性、灵活性:业务流程各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次序、判断条件等要素可随业务需要实时调整,业务规则可灵活设置,满足业务的灵活性和扩展性需求。

高稳定性:具备在业务需求要求的交易时间内连续、无故障的运行能力,系统具有定时的备份能力,通过负载的方式部署,并有应急处理、故障恢复功能。

可扩展性:软件、硬件平台在系统容量、处理能力和业务应用等方面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扩展能力,能够方便地进行系统升级和更新;系统能通过简单的模块化开发或参数化配置的方式开发接口,具备很好的开放性,便于与其他系统对接。

五、项目过程管理

2019年07月,项目完成前期调研和分析,正式立项;

2019年10月,项目组成立、确定项目经理及成员,召开项目启动会,进入需求调研阶段;

2019年11月-2020年01月,需求分析完成、提交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2020年02月-2020年07月,功能开发与单元测试;

2020年08月-2020年10月,集成测试、系统测试、UAT测试、压力测试、安全测试及相关测试验收报告;

2020年11月,部分机构试运行;

2021年11月,行内全面推广运行。

六、运营情况

账户服务平台上线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实现了企业类账户即开即用,大幅度压缩开户时间。截止2022年5月31日,累计报送单位账户6余万户,个人账户800余万户,智能年检15余万户,风险预警信息10余万条,预约开户400余户。

七、项目成效

1.账户服务高效化

一是通过对接工商、人行等系统交互信息,推动账户服务实现“一降两升三优化”,即:降低人力成本,提升开户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账户自动化、高效化、智能化,企业类账户即开即用,从而大大解放人力。系统上线后,实际业务办理过程与传统方式比对,操作时间由原来90分钟缩短至30分钟左右,大幅度降低了人力成本。

二是银行在开立单位账户时,需人工录入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信息,录入字段多而繁杂,系统上线后自动采集外部数据信息,通过营业执照号码发起“工商校验”,校验工商注册信息是否有效,并自动采集客户名称、证件签发日期、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信息。

三是借力科技支撑、创新服务方式,将账户预约开户服务“直达”系统,客户可通过重庆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银行等线上渠道预约开户,自动将预约信息及时推送至开户网点;新设立企业可通过重庆市政府“一网通”平台提交注册登记信息的同时,同步申请开立银行账户,系统自动接入人行金融数据服务平台,实时生成预约账号,实现开户“一站式”高效办理,提高了开户效率,让客户“少跑路”,大大提升客户体验。

2.账户报送自动化

前期单位和个人账户在银行开立完成后,需通过网页登录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报备,账户服务平台的运用后,可通过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号(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发起“人行校验”,校验基本户信息及是否存在久悬账户等,通过人行核准后系统将自动推送开户许可证核准号(基本存款账户编号)至行内核心系统,并实现单位及个人账户自动入库、自动校验、自动上报,有效减少柜面人员重复信息录入,有效提升数据报送质量。

3.账户年检便捷化

系统联动大数据平台、数仓、ECIF核心、柜面、影像、网银、手机银行等16个系统,调用20余个接口,实现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工商信息、人行系统信息和核心系统信息的自动核对,批量年检比对成功的自动报送人行,告别了人工逐户年检的传统模式。

4.风险预警精准化

一是系统在账户开立、变更过程中核查黑名单系统、工商系统、身份核查系统等多个风险数据源,将系统评价的结果作为账户审核依据,有效防范了账户风险;存量账户多渠道、多系统引入工商数据,进行多源数据比对,不一致的记录产生预警,并分发至具体网点,督促及时联系客户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以账户为中心,综合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开户、交易流水、交易对手以及相关外部信息,全面分析账户潜在风险,将交易特征化、特征指标化、指标模型化,以账户开设后出现短期休眠并突然启用,资金交易量大幅增加、资金快进快出,当日不留或少留余额、涉嫌诈骗等为监测重点搭建账100余类监测指标。

5.账户管理流程化

系统对接工商、金融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综合柜面等行内行外系统,贯穿账户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建立预约、尽调、初审、复核、开户、变更、撤销标准化机制,同时自动记录每个环节操作记录,强化账户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经验总结

“云管家”账户服务平台在整个组织和实施过程中,项目组人员紧密配合,积极、高效地完成系统的建设,整个项目实施计划过程稳步、持续推进。本次实践的落地和成功象征着重庆银行数字化运营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同时,我们充分意识到数字化创新是银行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变量与增量,充分发挥“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满盘活”的作用,为运营管理全面赋能,切实承担金融国企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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