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多家银行被罚!中行、农行、工行...
中国基金报记者李智
近期,又有多家银行收百万罚单,而贷款业务仍为监管处罚的“重灾区”。
多家银行收百万罚单
多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6日以来,山东银保监局接连披露23则罚单,其中有多家银行收百万罚单,违法违规事实多涉及贷款项目管理不到位。
此外,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43号)显示,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审批等,山东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决定对其罚款120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因贷款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山东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125万元。
11月22日,山东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鲁银保监罚决字〔2021〕49号)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因未按照监管规定开展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山东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70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因对信贷资金支付和使用管理不尽职,对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调查核实不尽职,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其罚款5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因对贷款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问题屡查屡犯管控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风险漏洞等,被罚款70万元。
此外,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对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审查不到位,对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使用管理不尽职等,山东银保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60万元。
11月17日,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5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近日也被罚款人民币七十五万元,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授信管理不审慎、发放贷款承接处置不良资产,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做出处罚。
同日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还涉及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处罚信息显示,该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辽宁银保监局对其处以合计罚款人民币70万元。
工商银行多家分行收大额罚单
11月1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因违规发放住房按揭贷款,天水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工商银行天水分行副行长王克给予警告。
11月17日,漳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因未尽职核实信用卡汽车分期的真实性,未尽职核查贷款用途,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对其处80万元罚款。
同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被罚4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二手房购置贷款管理不到位,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同时4位负责人被处以警告。
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同样因二手房购置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以40万元罚款,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警告。
11月19日,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披露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因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辽宁银保监局对其处以合计罚款人民币7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
此外,漳州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漳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披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因按揭贷款管理不审慎,中国银保监会漳州监管分局对该分行处70万元罚款。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农业银行多家支行遭到处罚
近期,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也一口气开出多则罚单,农业银行多家支行遭到处罚。
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被罚款10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发放并购贷款变相用于置换土地出让价款,向项目资本金投入不实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且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被挪用,以及以经营性物业贷款置换股东借款形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1月17日,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因贷款支付审核和贷后管理不尽责导致贷款被挪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
农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因对防疫类贷款管控不到位,部分资金长期滞留借款人账户形成派生存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35万元。
农业银行成都总府支行因违规发放短期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30万元。
据11月15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银保监会阳江监管分局指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决定对其罚款40万元,同时对两位责任人处以警告。
违规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
中行3家分支机构合计被罚175万元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家分支机构同日领罚单,因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等,合计被罚款175万元。
11月1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因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四川监管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违规以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形式置换他行商业用房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
此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银保监罚决字〔2021〕73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因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来源审核和贷款用途管控不尽职,以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形式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个人发放“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四川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85万元。
可以看出,“年龄接力”住房按揭贷款既是检查的重点,也是违规的重灾区,容易让人“钻空子”。据了解,当前部分银行已经叫停了这一类型的贷款业务。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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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企敢贷能贷愿贷!破解融资难 农行这么做
2018-12-0307:10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袁华明通讯员夏水夫王锡洪
日前,农行浙江省分行推出“股票质押置换贷”。这是针对一些股票质押率较高但业绩突出、前景良好、总负债率适度的民营上市企业的流动性困难,推出的最新举措之一。
通过“股票质押置换贷”,农行帮助上市企业把质押率控制在50%以内,置换部分以其他方式担保,符合条件的可采用信用方式,助力优质上市公司缓释股票平仓风险。省内某民营上市公司因大股东股票质押比例过高,存在强行平仓的风险。农行通过“股票质押置换贷”带头为这家公司以信用方式置换2.96亿元贷款,其他银行纷纷跟进,使公司股票质押率降低了20.59个百分点。
对民营企业的暂时困难,农行不搞“一刀切”,而是通过时间换空间的办法,逐步消解风险。2015年以来,该行累计为1002个客户实施风险化解,涉及贷款金额486亿元,七成以上客户实现持续正常经营。农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冯建龙说,农行浙江省分行把服务浙江民营企业作为支持实体经济的突出重点,努力打造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环境。
“敢贷”,就要消除信贷部门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放贷的“后顾之忧”。农行浙江省分行近年来出台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小额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三农”信贷业务等的尽职免责规定,按照制度规定已经履行岗位职责且无违规行为的不良贷款,对相关人员给予免责。
“能贷”,要求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农行浙江省分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授用信审批权全部转授二级分行,500万元以下的尽可能转授一级支行。同时,推出“小微网贷”,通过直连小微企业报关、税收、物流、供销等数据库,在线直接生成授信,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依靠抵押、担保才能融资的固有做法。
“愿贷”,就是重新梳理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事民营、小微企业业务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农行主要围绕贷款增量、客户增量、不良率、服务效率和社会效益5个维度,对各级经营单位均单独建立考核体系;实施专门的风险管理机制,结合风险管理水平和各地经济金融环境,对不同地区分支机构设置差异化的不良容忍度。
截至今年9月末,农行浙江省分行对民营主体贷款为4734亿元,占全部贷款的54%。
农行陕西省分行成功置换首笔融资平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近日,国家级西咸新区沣东新城15.5亿元城市棚改项目,作为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由农行陕西省分行贷款置换获农总行审批通过,得到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肯定。这是农行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成功化解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重要举措,为后续同类业务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扎实基础。
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工作涉及国家金融稳定和宏观经济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金融决策和战略部署。农行陕西省分行积极落实中央决策和监管部门要求,在全辖逐级成立“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将隐债置换作为信贷业务重点投向之一,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择优支持。
农行陕西省分行要求各级机构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还款责任、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总量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该行严格开展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排查核查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拟定“一企一策”工作方案,妥善化解系统内融资平台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对于融资平台地方政府到期的其他金融机构存量隐性债务,该行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农行信贷制度,高质量地开展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同时,在当前经济受新冠疫情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存量到期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认真开展“信贷+”服务经济实体发展,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运行。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