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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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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广州新规→

生娃不仅仅是“添一张吃饭的嘴”,更关系着父母的职业发展、家庭的住房、托育等潜在成本。

12月9日,广州市16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通过完善住房、财政、教育、金融、人才、就业等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服务。

其中,在公租房分配时,广州市将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灵活调整奖励假、育儿假

为家庭照护宝宝创造便利

为了让新生儿的父母可以更安心地陪伴宝宝成长,《规定》提出了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一系列的福利。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还将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此外,《规定》提出了“灵活休假”的制度。即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让更多爸爸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对于不少育龄女性来说,在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承受更多职业风险和成本。《规定》明确了保障婚育女性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市、区人社部门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公租房分配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生育子女的成本,还体现在住房上。广州市也完善住房支持措施体系,保障房配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及三孩家庭倾斜。

根据《规定》,广州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建主管部门在实施公租房保障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三孩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规定》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破解“带娃难”“托育贵”

带娃难、托育贵,也一直困扰着年轻父母。

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规定》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高婴幼儿的照护能力。

《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引下,结合实际提供托管服务;鼓励社区内的家庭互助帮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临时照管帮助,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社区活动室、村民活动室等,为社区内育儿家庭组织的亲子活动提供场地。进一步降低托育成本。

带娃是个“专业活”,特别是0~3岁的婴幼儿托育,更需要专业的服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托育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以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

子女每年将有五天护理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根据此前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生育登记工作可线上办

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

《规定》还要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同时简化生育登记流程,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相结合。拟生育子女的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生育登记表。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办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生育登记凭证。

综合:南方日报、南方+

来源:南方新闻网

2022年全国公积金政策报告:公积金政策的发展、作用及趋势

前言住房公积金作为群众购买自住住房的强力后盾,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的三十年中,对提高个人购房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稳定房地产供给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2年以来各地更是充分挖掘公积金的福利保障功能,在稳楼市的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时,中央也多次提及住房公积金,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住房公积金,更难得国务院常务会议把住房公积金作为“稳住经济大盘”的五个国策之一。4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就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5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8月16日,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涉及公积金提取租房、公积金额度提高以支持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落实差异化的购房政策等。

本报告将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上的使用情况、及重点城市的使用差异、稳楼市支持程度的差异及其原因展开分析,并对今后公积金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和预测。

一.公积金政策演变1.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诞生的背景——1949-1978年住房问题严重

由政府建造,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基金。是职工的福利品、近乎免费居住,维护成本紧缺。这种计划投融资方式连住房的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同时也扭曲了城镇住房的供需机制。

——1978年房改仍旧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2.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演变过程时任上海市长朱镕基主持下的1991年上海房改方案,抓住了如何为职工住房投资与消费资金提供一个稳定、长期和廉价的来源这一改革的核心难题,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及时为中央政府所采纳,成为全国性政策并延续至今。

3.继续发展阶段的主要政策

二.公积金用途呈现多样化1.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达8成以上,偿还房贷占半壁江山

全年公积金提取额上升,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近年来攀升。住房消费中偿还房贷本息占到半壁江山,呈现持续上扬、租房提取占比也出现上升;租房用途也从2017年仅3%增长至6%。公积金提取结构逐步优化、支持老百姓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的优势更是不断增强。

2.在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上发力

2021年末,累计为公租房(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5533.09亿元,占当年分配增值收益的66.08%,呈现逐年上扬态势。

从公共财政支出上看,2021年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上的支持力度达2813亿元,十年来呈现连续上扬,充分发挥了公积金的互助和保障功能。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要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未来公积金提取用于租房的比例有望继续提高。

3.各地住房消费类提取用途的结构性差异

——共性特征

一线城市由于房屋租赁需求更高,提取公积金租房的比例更大。

新一线房价友好,异地贷款发放量大,既能承接来自一线城市就业者的购房需求,偿还贷款比重较高。

——个性特征

较晚实施公积金政策,居民公积金储蓄不足,叠加高房价,公积金贷款杯水车薪,而新市民众多,租赁需求巨大,租房提取模式非常宽松。代表城市:深圳

央企、政府机关众多,国管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但贷款时效较低,导致很多人放弃组合贷。代表城市:北京

组合贷业务开展较晚,合作银行少,楼盘房源有限制,导致房贷比重不高。代表城市:昆明

三.公积金在稳定楼市上的支持作用1.公积金缴存职工、金额每年持续增长,资金池相对稳定

十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每年实缴职工、缴存金额都呈现正增长。

住房公积金业务是一项准金融服务,也被认为是最大的政策金融资源之一。

公积金具有强制性缴纳、互助功能,资金池相对稳定。

2.公积金贷款利率长期稳定,为购房者节省利息10-20万/笔

2015年8月以来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5年期以上)持续保持在3.25%,在基准利率一降再降的情况下,依旧保持较大利差。

利用公积金贷款能给购房者节省实打实的利息,2021年普遍在10-20万/笔。

3.公积金支持在稳楼市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截止8月31日,今年各地共发布稳楼市政策频次近528次,其中5月成为各地集中发布稳楼市政策的高峰期。

从需求端的松绑政策来看,涉及公积金支持类、放松限购、限贷、限售、限价、商业银行信贷、购房补贴等,其中有71%的省市都推出了相应的公积金相关支持政策,在各类支持政策中占比最高。

4.公积金稳楼市政策举措繁多,三四线城市利用公积金支持占主导

公积金稳楼市政策从最传统的降首付、降低二套贷款的利率、提高额度等,到放松异地贷款的限制,开展组合贷业务等,再到“一人买房全家来帮”的家庭互助政策,及公积金同城化的推开,充分说明了住房公积金在稳楼市中可推行、可创新的内容相当多。

从实施的城市看,三四线城市占到75%的份额,充分说明这些城市原先公积金利用率较低,受制于多种因素影响,不能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互助福利功能。

四.公积金支持的“因城施策”1.各地公积金供需不平衡——从个贷率看公积金流动性

衡量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指标是“个人住房贷款率”,又称“个贷率”,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

长三角区域城市个贷率普遍较高。

昆明、济南等城市公积金得不到有效利用。

2.各地公积金供需不平衡——实缴职工数量差别巨大

与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净流入相关,一线城市实缴人数居前,而偏北方和南方的城市实缴人数落后。

当年净增实缴人数占比普遍占到当年实缴人数的5-10%,超过10%的城市存在启动组合贷业务,或是房价友好能有效吸引异地贷款购房的因素。

从缴纳公积金在当地的覆盖率来看,重点22城平均值为50%,其中上海最高,达89%;且普及度较高(≥70%)的城市,个贷率都处于85%以上。重庆由于大量从业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公积金覆盖率垫底。

3.异地贷款知易行难,各地差异较大

2015年,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正式开始在各地推行。但2016年以来全国公积金用于异地贷款的份额虽有上扬,但幅度甚微。

各地差异较大:一线城市异地贷款率极低,热点二线城市相对较高。

4.异地贷款最大的障碍是地方利益壁垒公积金异地贷款由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于2014年推出,是指职工到异地购房(缴存地以外)向异地中心申请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但在异地贷款方面,国家并没有细则出台,所以各地仍然面对异地贷款的落实难题。

5.对策1:提高缴存覆盖率、促进低个贷率城市的流动性由于部分城市使用率偏低相比,公积金缴存差异及其衍生出的“隐性福利”“劫贫济富”等公平性问题引发了争议。因此要更好地发挥其连接行业和政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的作用,需要从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覆盖率、促进低个贷率城市的流动性入手。

6.对策2:通过流程优化、政策引导解决申请流程繁杂问题

7.对策3:通过放宽对异地贷款的相关限制吸纳购房人群

五.公积金政策的发展趋势1.发展趋势

重磅利好!天津公积金新政落地!

靴子落地,又一重磅利好来了!

12月21日,之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式官宣!

并将于2022年12月26日起正式执行。

核心内容有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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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公积金二套首付,“六成变四成”!

之前天津公积金二套首付是最低六成起,从2022年12月26日起开始,也就是下周一,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的二套首付,均调整为最低四成起。

这一方面是为了与商业贷款“保持一致”。

天津商业贷款从9月17日就已调整,认房不认贷,二套首付降至四成起。而公积金贷款以及组合贷,二套仍执行首付六成的政策。

会使得走公积金不如商贷合适,有悖公积金惠民利民的宗旨。

另一方面,响应高层号召,支持改善需求。

近来高层密集发声,对房地产表达了积极的定调。

又是“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又是再提“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又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12月19日中央财办更是直接表态:

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

要着力改善预期,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住房消费等领域还存在一些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这些消费潜力要予以释放;

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改善等消费……

此次天津公积金二套首付六成变四成,利好的就是改善。

有助于刺激卖一买一等改善需求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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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孩家庭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96万元。

今年5月份时,天津公积金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已经由60万提高到80万元。

此次政策又明确表示,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

也就是80万的1.2倍,96万!

有利于降低多孩家庭的买房成本,减轻还贷压力。

毕竟公积金享有商业贷款不可企及的低利率,虽然天津目前首套商业贷款的利率已是史上最低,3.9%。

但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更低,3.1%,少了80个基点。

需要注意,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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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租房提取公积金也有调整。

原来租房提取资金是按季度划转到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新政策调整为“按月”。

同时多孩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也有政策倾斜,原来有最高限额,每月提取不能超过3000元,新政出台后,限额取消。

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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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通知》规定,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12月26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

2022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

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讲真,天津之前对于出政策,一贯比较“慢性子”,但肉眼可见,今年天津出政策的频率增加了。

不说之前的916新政、公积金降利率、换房抵个税等。

单近月来,利好就不断。

11月25日,天津积分落户新政官宣,从2023年1月1日起,新房额外多加15-30分。

12月9日,天津“带押过户”政策落地,二手房不用清贷也能上市交易。

今天又出了公积金新政,二套首付降至四成,多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96万元。

救市,已经大张旗鼓摆在明面。

新的楼市周期已至。

现在已经进入政策加速期,接下来还会有利好出台。

比如限购松绑、存量房贷利率、针对改善的政策等……都有可能。

市场不起,政策不停。

只是政策传导到市场会有个过程,待大多数人发觉时,叠加效应已烈火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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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好满足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二、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三、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40%的首付款。

四、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6日起施行,2027年12月25日废止。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12月26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2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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