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征信不好,可以贷款买房吗?怎么补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双方在法律上属于同一个经济实体。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如果是已婚人士,常常都需要提供配偶的个人信息及征信情况进行审查,一旦一方的征信情况不好,不符合银行贷款的准入条件,那么是无法取得授信贷款的。
什么是征信不好?银行对于征信不好的定义其实很宽泛,但最常见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一是目前存在逾期、欠息等不良记录情况;(2)二是虽然不存在逾期/欠息,但是存在借新还旧、展期等情况;(3)三是目前不存在上述(1)(2)类情况,但是最近2年内曾有过“累六连三”(累计六次或者连续三次)的情况。正常而言,只要存在上述任何一类情况,就属于征信不好,此时在银行贷款的希望极其渺茫。
如何补救?1、养征信
按照我国目前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所以你的不良记录只要已结清,五年后自动被覆盖(现实中,一般不需要等待五年,正常银行只看最近两年/三年的记录,所以只要你最近两三年的记录良好,那么贷款一般问题不大)。
2、离婚
相信不少人都看到过为了买房而虚假离婚的报道案件,有的离婚为的是多一个首套房的待遇,而有的就是因为征信的原因,因为结婚必须看双方的征信情况,如有一方征信不好,可以通过离婚选择由征信良好的一方进行贷款,等贷款审批后再进行复婚,不过为了避免这类情况,一些银行对于离婚时间是有期限要求的,比如必须在离婚后半年或者更长时间后才可以办理贷款。
3、中小银行尝试
按照银保监会每年发布的《金融统计年鉴》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机构数量已经突破了4000家,不同的商业银行规模不一样,经营的风险把控也不一样;对于大银行而言,由于网点密集,业务量较多,所以风险把控准入较严格。但中小银行不一样,受制于规模因素,为了拓展业务,部分中小银行在风险把控上会有所弱化,所以在大银行贷不了款的时候,改为中小银行是有希望的;不过如果是还款能力(如流水不够)等方面的因素,几率会大一些,征信因素,概率相对较小。
总结除了上述几类情况之外,还有一类虽然不是征信不好,但也会影响到贷款,即小额贷款众多(如一方个人征信上体现有众多的网贷,即使全部都按时还款,银行依然可能会拒贷),所以打算要办理房贷的,在贷款前的一两年内最好尽量避免频繁使用网贷。最后补充一点:征信在平时可能对你的生活并没有影响,但是当你需要它的时候,你会发现离开它,寸步难行!
夫妻有一方征信不好还能做银行贷款吗
坐标广州
说到贷款,做这行这么久了,办理过很多业务,其中已婚人群占了很大,其原因要么就是为了生意上的周转或者家庭的支出,极少说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贪图享乐提前消费。
婚姻期间去做贷款对于银行审核来说,双方就是一个共同体,所借的钱属于共有负债,会有审核夫妻双方征信的要求,婚姻期间有一方征信不好,在贷款人群中属于很常见的现象,一个家庭总有一个方需要负债家庭和生活财务方面的问题,经常看到夫妻中有一方的征信负债很高,而有一方征信干净,名下没什么负债。那其中一方征信不好,是不是另一方就办不了银行的贷款了呢?
其实也是不一定的,银行的贷款也是分好多种的,其中就有房子按揭贷款,车贷,抵押贷和个人信用贷,只要不超过他的绝对要求,一些瑕疵他们还是会接受的。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
房子按揭贷款:
1.没当前逾期欠款未还,两年内不出现连三累六的情况,不超过90天逾期现象的发生,以及逾期次数超过6次。征信查询半年内最好低于六次,名下非银行机构贷款少3家,如果是征信历史有逾期问题,两年之前的逾期很多银行都会相对宽松。如果单位是国企或者事业单位,通过率会更高一些.
2.提供足够的资产证明以及收入证明,月收入流水必须覆盖双方负债月供的2.2倍以上。银行只想保证它贷出去的钱能收回来,征信不好流水还不足,那么只能凉凉,如果单位是国企或者事业单位的,通过率会更高一些。
3.提供担保人,正常的按揭贷款是不需要担保人的,银行担心有风险又想完成这笔业绩的话,还是会要求你提供一个担保人的。
抵押贷:
现在市面上能做抵押贷款的银行很多,所以准入条件都不一样的,像一些征信当前逾期,负债高,征信查询多都可以进行沟通,不像按揭贷款那样严格。
1.征信当前逾期需要结清且逾期金额小于2万以下的
2.征信两年内不能有4或者两个3,逾期次数不能超过10次
3.总负债不能超过房子价值的7成以上。
4.查询近三个月不要超过8次,半年不要超过12次
车贷:
车子贷款有购车按揭贷款和车抵押银行贷款,这两种都只属于个人信贷,车在谁名下就看谁的征信,对配偶征信没做要求,所以建议家庭购置资产的时候适当分配好,以防一方征信不良的时候另一方有资质进行贷款。
个人信用贷:
个人信用贷是银行通过个人的资产情况以及收入情况来做评分,大部分是不需要看配偶征信的,只需要借款人本人征信符合就可以,就算配偶当前逾期都没有还,银行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如果配偶办理过的银行有还款不良的情况,建议就不去该银行再次申请,免得被风控查出来,个别银行是不能夫妻双方在短时间内分别申请的。
婚姻期间做银行贷款用于家庭支出都是属于共同负债。所以合理地利用好夫妻双方的资质做融资,不一定是为了贷款,也可以做负债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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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自贷款买房 妻子也有还贷义务
来源:中工网
编辑同志:
我与马某是在同一公司上班的同事。2018年结婚时,双方约定家庭财产实行“分产制”,并通过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因我们结婚时没有买婚房,是租房居住的,所以,房租一直各付一半。
结婚3年来,我们的两个宝宝相继出生。为改善居住条件,丈夫马某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借款120万元购买一套房并登记在他名下,还贷期限为20年。拿到房子钥匙后,马某才告诉我买房的事,并让我准备搬家。
我想,房子是马某以个人名义贷款买的,贷款应当由他独自偿还,跟我没关系,于是,我就搬进了新房。最近,银行突然联系我,称马某已经有3个月没还房贷,让我来还房贷。我告诉银行,我和马某实行的是“分产制”,他的债务他负责,与我无关,可银行不依不饶。
请问:我真的有还房贷的义务吗?
读者:骆晶
骆晶读者:
虽然是马某单方向银行举债,而且当时你也不知情,但该笔债务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理由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规定表明,除“共债共签”外,基于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所产生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日用品购买、医疗费支付、子女抚养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合理费用。
本案中,虽然马某独自借贷买房且房产登记在他名下,但确实是用于你们家庭共同生活的,而且也是必要的、合理的开支,所以,该笔债务属于你们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你不能以你们实行“分产制”为由拒绝承担还贷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换句话说,如果相对人不知道夫妻实行“分产制”,就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根据规定,“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举证责任是由夫妻一方承担。
本案中,银行并不知道你们实行的是“分产制”,而且你也无法拿出证据来证明银行知道,所以,你不得以夫妻有“分产制”约定为由来对抗债权人银行,你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向银行偿还马某欠下的贷款。
潘家永律师
(据劳动午报消息)
责任编辑:尹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