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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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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上海生源赴外省市高校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法

来源: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65号)文件精神,为帮助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本市提供了赴外省市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于2022年8月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省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办法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2022年7月13日至9月10日期间登录上海学生资助网()进行网上信息注册,完成申请人个人和家庭信息以及申请贷款信息填写。申请人注册成功后持申请材料于集中受理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式申请手续。网上预申请前请认真阅“2022-2023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见附件)

三、集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

周边交通路线:224、909、43、763、166、946、703B等公交线路,地铁十二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十五号线(桂林公园站)、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

四、防疫要求

(一)全程自觉佩戴口罩

(二)扫描场所码或入口处数字哨兵

(三)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持72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四)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五、联系电话

021-64822835

附件:2022-2023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7月7日

附件:

2022-2023学年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须知

一、申请贷款学生需向银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学生本人书写并签名的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贷款申请书;

(二)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名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下载地址:右上角“下载中心”);

(三)学生本人的高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四)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从首页开始,不得跳页,复印至第一个空白页(需验原件);

(五)贷款学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验原件);

(六)近期在本市新开的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借记卡复印件(需验原件,不要开通第三方存管功能);

(七)高考准考证复印件(高校录取新生提供,需验原件)。

二、受理时由学生填写的材料

(一)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并填写贷款申请后自动生成);

(二)学生贷款合同;

(三)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个人消费贷款贷前调查谈话记录;

(四)借款凭证;

(五)材料真实承诺书。

注:1.未成年人申请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贷款申请表上签名同意,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2.以上四项材料均由工商银行提供统一格式,并在现场指导填写。

三、入学就读的证明材料

学生注册入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的《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学证明》(受理后出具给学生)以挂号信或快递的形式邮寄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316室,邮编:200235)。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入学证明》后通知银行,作为放贷依据。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贷款材料填写要求

1.贷款材料必须由贷款学生本人填写、签名。

2.贷款申请表、借款凭证、贷款合同等不得涂改。

3.贷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尽可能提供固定电话、手机等多种联系方式,便于银行核查,以免延误放贷。

(二)若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需验原件),以便银行确认父母双方有抚养权的一方。

(三)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外省市户籍的需提供当地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至第一个空白页(需验原件)。

(四)若父母一方丧偶而户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五)若父母双方均为上海户籍但户口分开的,需分别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全本复印件,复印至第一个空白页(需验原件)。

(六)若户口簿遗失,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

(七)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单面复印,A4纸大小。

(八)《上海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证明》(下载地址:右上角“下载中心”)在校期间贷款期内每年9月开学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一次,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在收到《在读证明后》通知银行继续放贷。

(九)贷款学生在贷款未清偿之前放贷账户不得销户。

编辑:赵旭华

长沙公积金中心:武汉等16个省外签约城市均可申请异地贷款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11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卜岚剪辑见习记者王普)目前哪些异地城市可在长沙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可办理组合贷款或商转公吗?在今日发布的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10月网络热点问题月报中提到,武汉、合肥、南昌等16个省外签约城市均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2.6%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数据可知,10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排名第一的热点问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如何确定?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分别是多少?

对此,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据悉,自2022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目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利率为2.6%,5年以上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低于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不低于3.575%。

同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过程中,职工可以更换工作单位,但若出现断缴或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下调,致使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可贷额发生变化,则会影响贷款发放。

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可申请异地贷款

目前有哪些异地城市可以在长沙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和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可以在长沙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据悉,《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其中,16个省外签约城市均可以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岳阳、株洲、湘潭按省内城市异地贷款办理,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湘赣边区域合作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岳阳、郴州、萍乡、吉安、宜春、赣州、九江。江西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本省合作城市正常缴存的职工在长沙购房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签约城市缴存职工在长沙购买新建期房、现房或二手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但不能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如果从长沙公积金中心转移到异地中心,需要在公积金中心没有未结清的贷款,账户已封存,没有在途(正在办理中的)业务才能申请公积金账户转出业务。同时,职工还需按照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

(一审:朱蓉二审:黄京三审:周文博)

本文来自【华声在线】,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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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满足什么条件?这些疑问有回复了

首套房纯商贷能否提取公积金还款?

公积金异地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公积金提取能否用来偿还第三套房?

……

近日,不少市民

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

公积金政策,办理单位做了细致解答

☟☟☟

01

首套房纯商贷还款6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市民:购买首套住房,纯商贷,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尝还商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可以办理偿还首套房商贷提取业务。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中公规[2018]7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02

公积金提取政策不支持第三套房

市民:由于工作调动,房子换了两次,2012年和2014年各办理过一次公积金贷款,都已经结清,现在第三套房使用的纯商业贷款,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照目前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公积金不支持第三套房的提取,所以您目前不能用商业贷款来提取公积金。

03

户口转至武汉在外地工作连续缴存满六个月,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市民:我在武汉有一套房产,落户武汉。我父母是随州户口,双方都在随州工作并缴纳的公积金,母亲今年退休后以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到武汉。请问,以她的名义购买自住房,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外地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以上,且户籍在武汉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武汉购一手房或二手房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及其受托银行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

结合您家人的情况,您母亲在户籍迁至武汉后,若在随州保持连续按月正常缴存公积金,则符合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可以申请异地贷款;若退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则不具备公积金异地贷款资格,不能申请异地贷款。

04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房屋两证或不动产权证

市民: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一定需要房产证吗?一般需要哪些材料?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武汉市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商贷正常还款六个月以上,商贷银行同意结清原商贷,且原商贷住房办理了房屋两证(或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及银行所需的其他资料。

之所以要求转贷人必须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是因为从贷款流程上看,客户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先行拿出一笔资金”,帮助客户结清其商业贷款,而后商业银行才办理客户房产抵押注销手续,这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虽然已发放,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未落实,处于“悬空”状态。

因此,为防范和化解公积金贷款风险,确保转贷业务顺利实施,转贷申请人有必要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以保证抵押登记手续的落实。

05

组合贷款要求购房行为发生在一年内

市民:请问如何申请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组合贷款的基本条件:

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

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06

跳槽后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市民:现在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有没有更便捷的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工在武汉本地工作变动时,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本息应转入到新调入的单位,办理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已开通网上缴存的单位可以选择在网上办理,足不出户,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出到新单位,但需要职工本人将转入单位接收函交给转出单位;

二是到单位所属缴存银行柜面办理,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出单位缴存银行办理。

长江日报出品记者:杨荣峰编辑:李杏校对:刘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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