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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贷款买父亲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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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买房向父母借了十万,离婚时房子该怎么分?民法典来解答

结婚买房,妻子向父母借了十万

离婚后争议不断

遇到这事儿该咋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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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结婚向父母借了钱

离婚后应该折价平分吗?

与老公结婚时购房,借了父母十万块钱。后因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他说应该将房屋折价后,二人平分。而妻子觉得应该将父母资助的十万块钱,按照房价增长比例计算后扣除,再进行平分。该怎么办?

需要根据妻子父母十万元的性质及购房时的婚姻状况分不同情况确定。

第一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妻子父母对房屋的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时,妻子单独作为受赠人的,有权就赠与金额所对应的房屋份额进行分配。但是,若购房时已办理了结婚登记,且父母在出资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属于对夫妻共同的赠与,原则上对该共同赠与部分,夫妻二人应平均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若该十万元为向父母的借款,那么该款项无法直接从房屋份额中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及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该笔借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此情况下妻子可以提出将房价中相应借款数额偿还对父母的债务后再进行分割。

若双方对房屋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出资、家庭贡献等具体划分各自享有的份额。

出资帮女友婚前买房

如何证明房子我出资了?

女友婚前买房,首付款中有我出资的部分,目前刚签了购房意向,交了订金,首付款还未支付。请问我该怎么拟定一份协议,来证明她目前所购买房子中,有一定金额是我出资的,两人结婚后属于婚前所有?有这种协议的写法或必须写明的条款可参考吗?另外,是否需要到公证处公证?若需要,要选择哪种公证类型?

首先,关于拟定协议的问题,协议条款一般是根据双方的意思自愿协商拟定,所以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清楚,购房时各自出资的金额以及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等事项。

拟定协议一般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

第二、所购房屋的坐落、购房总价、首付款及贷款金额、双方各自的出资金额和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等;

第三、协议还可约定所购房屋今后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情况应如何处理;

第四、若婚姻关系解除,房屋的分割方式;

第五、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办法。

因共同出资购房协议涵盖内容较多,以上条款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因此,为避免协议漏洞产生风险,建议在草拟前向专业人士详询具体条款的拟定。

其次,关于公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若无其他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若协议内容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在双方签字后即为有效。若希望由第三方机构对协议的真实合法性予以确认,则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最后,为避免今后产生纠纷增加维权风险,建议尽量将房屋登记为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若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建议签订协议并保留好相关出资凭证。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央视一套

帮弟弟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父亲去世债务由谁偿还?民法典来解答

姐姐出钱给弟弟买房

准弟媳没过门就想转手卖掉

姐姐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父亲去世前欠下的钱

是否应由长子全部承担

遇见这些事儿应该怎么办?

民法典这样规定

姐姐买的房子,准弟媳想卖掉

去年我给弟弟买房子,我通过现金和妈妈的银行卡转账给开发商,付了首付二十万,房子只写了弟弟的名字,剩余房款向银行按揭。平时还贷款的钱都是从我的账户转给弟弟的卡。弟弟准备结婚,还没登记,弟媳想把房子卖掉,我不同意。我想拿回房子有什么办法吗?在弟弟登记前去公证房子是我的,有没有法律效力?

若能证明姐弟之间属借名买房,则有要回房产可能

因为房子登记在弟弟名下,房子属于弟弟,如当事人能证明和弟弟之间属于借名买房,有要回房产的可能性。若弟弟将房产权利人更改为弟媳,弟媳有权出售房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房子产权以登记为准,房子写的是弟弟名字,房子产权属于弟弟。

其次,房子首付是当事人付的,还贷也是通过当事人的账户转给弟弟,但是当事人和他是姐弟关系,本身交往可能就比较密切。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一方帮助另一方,有资金往来是正常现象,且当事人本意就是帮弟弟买房,因此当事人的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家庭成员之间基于情感上的赠与或借款,在此种情况下,公证处无法帮当事人公证房子属于她,除非当事人可以证明她才是房屋实际产权人,只是借弟弟名买房,这样才存在要回房产的可能性,但目前许多司法案例认定借名买房无效,所以即使证明借名买房,也很难要回房产。虽然取得房屋产权比较困难,但如果当事人和弟弟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可以依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依法主张自己的债权。

最后,房子属于弟弟,除非弟弟已经将房产权利人更改为弟媳个人所有,否则弟媳无权自行出售该房屋。

2013年,父亲在村里盖房子,没多久就去世了,留下了二十万多盖房子所欠的债务。因为我是老大,债权人(都是亲戚朋友)就只找我要钱,所以这笔债我一个人承担下来了。现在找老二、老三分担债务,但是他们不同意,我能怎么办?他们是否有义务分担债务?若他们不分担,这个房子他们还享有继承权和居住权吗?

若当事人父亲留有遗嘱,应按照遗嘱内容处理

首先,如果当事人父亲留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且继承人应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债务。如果当事人父亲未留下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当事人和老二、老三都是合法继承人,应当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父亲留下的债务,但是如果老二和老三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则他们也不需要承担该债务。

其次,如果法定继承开始,老二、老三也未放弃继承权的,那么当事人和老二、老三均为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分。但是因为当事人已经偿还了父亲的债务,有权要求在遗产分割时扣除这部分债务,再对遗产的剩余部分进行分配。

此外,居住权是为满足生活的需要,对他人的房屋进行占有和使用,居住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是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协议或遗嘱等方式设立,如果当事人父亲未留下遗嘱或所立遗嘱中未设定相应的居住权,那么老二、老三对房屋仅享有继承权。最后,如你们无法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保留向债权人偿还债务的相关证据,请求村委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自“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来源:央视一套

儿子贷款买房子,父亲却要求他过户给继母,父子两次对峙法庭

年过半百的老于今年已经是第二次被儿子于帅告上法庭,究其原因是为了家里的一些财产,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互不相让。父子之间本该是最亲近的关系,为何老于和儿子会闹到如此地步呢?

老于悲愤地表示自己是个搬运工,平时工作非常辛苦,辛苦养大的儿子非但不体恤不尽孝,反而多次为了争夺房产把他告上法庭,甚至打骂不休,让他在亲朋好友面前丢尽颜面,这让老于感到异常心酸。然而儿子对此事却也是满腹委屈,他表示父亲几乎是掏空心思,想把本属于自己的东西都霸占掉,然后拱手送给继母。

原来在5年前,于帅购买了一处面积约为90平米的商品房,当时两人商议的是于帅占比百分之90,父亲占比百分之10,可证件下来后于帅却傻眼了,房产证上赫然写着这所房子父子二人一人一半。于帅和父亲商量着去房管局更改一下,不料父亲却说什么都不愿意,今年于帅刚刚生了二胎,这个面积仅90平的房子根本就不够一家四口居住,他迫切地想要将这所房子卖掉换一套更大的房子,父亲竟站出来阻拦,并说出想卖房子可以,但于帅必须将老家新盖的二层小楼过户到他和现任妻子的名下。

此言一出于帅便火冒三丈,这处房子是于帅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期间父亲和继母没有出一分钱,也没有出一分力,他愿意让父亲住进去颐养天年,但却无法将产权拱手相让。在他看来父亲如此执拗的要求完全是受到了继母的蛊惑,他生怕自己的血汗钱都落入了他人之手。不料父亲并不满足与居住,他认为自己应该拥有一些实质的东西,因为当初儿子在城里购买房子时他也拿出了一些钱。老于认为房子产权就是自己晚年的保障,自从被儿子两次告上法庭后老于的心中便非常愤懑。

开庭当天法官表示,虽然两人争端的只有一套房产,但是父子之间牵扯到的却是两套房产,这件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在正式开庭之前法官针对两人分别谈话。

于帅坦率的表示,自己之所以这么固执的要维护房产,就是因为看透了继母是个心怀不轨的人,他并非不仁义,如果继母和父亲好好过日子,他愿意像亲儿子一样给她养老送终,可继母却不是这样一个安分的人,城里那套商品房是父亲再婚之前购买的,当时父亲出资6万元给于帅凑齐了首付,继母嫁进这个家后从来都没有付出过什么,她自然不应该白白享受别人的劳动成果。

在继母进门之前,父子二人已经商议好了按照出资的比例分配房产,于帅百分之90,父亲百分之10,继母却在背后怂恿着让父亲争取一半的产权,于帅当时便察觉到了不对,不料父亲竟是那样听从继母的谗言,活生生坑走了一半房产。于帅想着自己已经有房子居住,父亲在老家也要过得体面一点,于是便花费20万元在老家盖起了华丽的楼房,让父亲和继母居住在里面养老,在于帅看来自己做到了仁至义尽,然而父亲和继母却要求获得老家房子的产权,这让于帅不得不心生忌惮。

继母和父亲认识仅10几天就结婚了,怎么能让人不多想呢?正是在继母进门之后于帅和父亲的关系一点点出现裂缝,这让他对继母更加反感,父亲老于则表示,儿子既然有两套房子,那就应该给自己一套,这一切都与妻子没有关系,他必须要获得房子,要么就让于帅把房子升值的钱补给自己。父子二人就这样僵持不下,所谓的继母始终没有出面。

周围邻居表示其实于帅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他从来都没有拒绝对老两口尽孝,只是希望自己的房产能有保障,毕竟继母从来就不曾对这个儿子付出什么,于帅能做到这样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只是父子之间早已因此积累了不小的矛盾,即便房产的归属在法院的判决下有了结果,父子亲情也不知道该归往何处,这才是最让人感到心伤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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