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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车贷款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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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押车给我,合同他签字了,我没签字有效吗

只要对方不履行任何义务,都可以拒绝付款吗?对待给付关系: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为换取对方当事人给付而承担的给付义务。

从合同义务于主合同义务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以对方未履行从合同义务而拒绝履行己方的主合同义务,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例如(2018)川01民终5041号:

“合同虽然约定交货时,微通公司应当提供产品的测试数据,但该义务属于从合同义务,与作为主合同义务的付款义务之间并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故闻远公司以微通公司未交付测试数据为由不支付货款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质权人未盖章,质押合同有效吗?有效。

(2021)京民终678号

“关于涉案股权质押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的认定。广信公司辩称其出具单方盖章的质押合同,不构成单方允诺,广信公司与国民信托之间未设立质押合同关系。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或者双方的义务不具有对待给付关系的合同。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质押合同系单务合同。本案中,广信公司不仅在质押合同上加盖公章,同时出具股东会决议表明同意承担质押担保,尽管质权人国民信托未在质押合同上加盖公章,并不影响涉案股权质押合同的成立。”

例如,张三把车辆押给李四,这件事其实只要车主张三同意就好,李四不要付出什么,所以他们的质押合同其实只有车主张三签字也可以。

怎么回事?男子押车贷款,钱没拿到竟还被索要3000元解押费

本报长沙讯长沙市民谭先生之前在一家名为“和世昌”的贷款公司进行押车贷款,约定贷款7万多元,分3年还清。除了利息,谭先生还要支付9140元费用。

但是现在谭先生的车已经抵押了,贷款没拿到,还被该公司要求赔付3000元的解押费。这是怎么回事呢?

3月7日,急需资金的谭先生在朋友的指引下,来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的“和世昌”公司贷款,方式为押车贷款。谭先生说,按照合同,他可以贷款7万4千元,实际到手6万多,分3年还清。但过了几天,业务员打电话来说,这笔贷款放不下来了,原因是之前公司总部人员在给谭先生来电核实时,谭先生将“和世昌”公司“不该说的费用”说了出来。“我之前都告诉你了,那个抵押登记费用不能说。”业务员对谭先生说,总部认为“和世昌”公司的收费违反了规定,不放贷款,还要罚“和世昌”两万元。此时,谭先生的车已经在车管所办理了抵押手续,谭先生想要解押,得支付5000元费用。

谭先生很无奈,他说之前业务员确实交代过有一笔杂费不能和总部的人说,但他并不知道所谓的杂费就是抵押登记费。“而且‘和世昌’公司确实是要收取这笔费用,是他们多收了费用,导致贷款批不下来,为什么要我承担责任呢?”谭先生说,经过他与业务员反复沟通后,对方表示,已经申请为其减少数额,但至少得付3000元的解押费。

记者从谭先生出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显示,谭先生的这辆车已经于2019年3月12日抵押到一家名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名下,这家公司也就是之前“和世昌”公司工作人员所称的总部。

同时,一份《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显示,谭先生于3月8日与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谭先生第一年每月租金为3482元,第二年每月租金3075元,第三年每月租金为2668元,三年共计缴纳租金共计110700元。

还有一份《贷前应收费明细表》上载明,其中应收杂费包括抵押登记费2480元(结清退600元)、风险保证金3700元(结清全额退)、账户管理费740元,平台服务费2220元。同时这张表上注明:因为客户自身原因造成放款前毁约,需收取毁约费5000元。

涉事公司:违反总部流程被罚3000元

“这个也谈不上我毁约吧,让我交3000元才进行解押也不合理。”谭先生说,他贷款没办成却要缴费数千元,他怀疑自己遭遇了“套路贷”,并向开福公安分局通泰街派出所报警。

记者从谭先生与业务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看到,业务人员李先生多次向谭先生讨要这笔费用,并表示“你报警也没有关系,我们只能给你拖着不能解押,最后害的还是你自己。”

一份谭先生与业务人员的通话录音显示,业务人员称,之所以不能向总部说明这些费用,是因为多收的费用违反了行业主管的监管规定。

记者以客户身份致电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地区的一位罗姓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和世昌”公司为该公司在长沙地区的一家合作商,根据合约,“和世昌”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收取超过贷款金额5%的服务费,但该公司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已经超过了6%,所以中止了这笔贷款,并且对该合作商处以3000元的罚款。但这笔罚款是针对合作商的,与谭先生没有关系。

“我不知道和世昌是怎么和谭先生约定的。”罗姓负责人称。

3月21日,记者来到“和世昌”公司办公地点。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按照该公司与仲利国际公司的合约,正常规范流程是,他们只能收取5%的服务费,但如果加上了抵押登记费2480元,就已经超过了5%。按照总部要求,这几笔费用属于第三方费用,属于向客户收取的范围,但出于经营业务角度考虑,他们采取的方式是事前公司先行垫付,等贷款下来后再从中扣除。“我们绝不是‘套路贷’。”这位负责人称,他们已经自行向总公司缴纳了3000元的罚款,目前解押所需的结清证明已经从上海寄出。

但谭先生说,自己确实在3月21日收到了仲利国际公司出具的结清证明并前往车管所进行解押,但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该公司寄来的结清证明上显示的车牌号是错误的,依旧无法办理解押。他已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潇湘晨报记者曹伟实习生王光照

男子零首付买奥迪 车没开上就背50多万元贷款

图为:卢先生的还款明细表

图为:银行还款记录

楚天都市报记者刘闪

去年,天门人卢先生通过武汉一家公司零首付贷款购车,车还没到手,竟背了50多万元的贷款。昨日,他向楚天都市报反映,感觉自己陷入了“套路贷”,已无力偿还。经办此事的武汉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称,贷款方式事先就说清楚了,公司并没有过错。

零首付购买奥迪没到手

卢先生说,去年底,他想买一辆奥迪A6,把闲钱留作投资,朋友得知后,说可以介绍武汉做零首付购车的公司。当时,朋友介绍,他不用出钱,只需办理两笔贷款,其中,首付三成贷款11万元,其余七成贷款25万元,不过需要支付5.4万元手续费,算下来36万元的车价,实际支出45.6万元,以后每月还两笔贷款共1.5万元即可。

卢先生认为还能承受,就跟着朋友从天门赶到武汉,找到一家从事零首付购车业务的汽车贸易公司。公司人员余先生说,只要他配合,一周内能提车,15天就能把车开走。

今年1月27日,余先生带着卢先生来到武昌秦园路一家贷款公司,借了18万元,签了一个月的合同。之后,余先生又联系了银行车贷人员,办理了25万元车贷。3天后,卢先生的朋友带着他去了洪山区狮子山街恒信奥龙4S店,用先前借到的18万元付了首付、购置税、保险,提到了新车。不过,车被贷款公司人员开走。余先生说,要用车抵押贷款,先把18万元还清,最多15天他就能把车开走。

数次抵押背上50多万元贷款

期间,多次催促无果,直到今年3月15日,卢先生才接到余先生的通知,说找了担保人,让他到楚河汉街好信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车贷。

卢先生赶到后,觉得2.69%利息比先前朋友介绍的0.78%高出不少,不想贷款。但余先生说之前借的18万已经逾期,先把这笔贷款办下来。这次贷款13.5万元,到手11万元,两年内需还23.5万元。当天,卢先生转给余先生10万元后,又按他的要求给担保人5000元。

这笔钱仍不够偿还最初借的18万元,卢先生非常着急。一周后,余先生又找了位于楚河汉街的鸿峯金服公司,准备给卢先生办理贷款,当时合同已经签好,最后公司又以车有问题、骗贷为由,要扣车罚款。余先生又找人协商,最后交了1.5万元给这家公司,才把车开走。当晚,余先生把卢先生喊到中南路,把车押给另外一家贷款公司,卢先生签了押车合同,贷款15万元到手14万,这才还清了第一笔18万元贷款。

今年4月底,押车时间到了,贷款公司催卢先生还款,不然就要处理车子。这时,卢先生再去找余先生和朋友,也都没有处理好。至此,银行25万元的车贷、好信金融公司的13.5万元贷款,还有押车15万元的贷款,卢先生已经背上53.5万元的贷款,每月要偿还3万元。

怀疑自己陷入“套路贷”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卢先生的银行车贷已经逾期,他只还了前面3个月,好信金融公司也只还了一期半。记者联系押车的贷款公司,公司人员称已将债权转让出去。

“车子都不知道去哪了,身上背了50多万元债务!”卢先生说,他怀疑自己被骗,陷入“套路贷”,因此拒绝还钱。

最近几个月,经常有人逼卢先生还钱,家里的玻璃被砸破,门锁被堵死了,墙上也被泼了油漆。

记者联系上余先生,他说自己与人合伙开汽车贸易公司,从事零首付购车业务,一开始就说清楚了,先找私人借款把车提出来,再用车办抵押贷款还钱,卢先生把车开回去后,慢慢还车贷就行,当时他的征信也是正常的,但在今年三四月时,卢先生自己办理了小额信贷,个人征信出现问题,上了黑名单,贷款公司担心他没有偿还能力,因此后面贷款做不下来。而卢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征信并没有问题。

征信出现问题,为何还能够去好信金融公司贷款,并且没有一次性贷款18万元,而是多次办理?余先生解释说,有些金融公司不认征信,只要在车上安装GPS即可,卢先生偿还能力有限,一次性贷不了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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