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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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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首笔“绿碳融”贷款落地

昌吉日报讯(通讯员臧艺翔徐媛)自昌吉州被列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发挥试点优势,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近日,该行运用再贷款政策引导昌吉农商银行向新疆昌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880万元“绿碳融”贷款,利率5.75%,低于企业往期贷款利率水平,将央行优惠政策传导至企业。

“绿碳融”是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基于支小、支农再贷款政策框架下,针对辖内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融资需求与特点而创新推出的绿色金融产品。该产品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产、碳减排技术研发应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以及昌吉州绿色项目库和工业企业碳账户系统中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绿碳融”获得贷款支持。

新疆昌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育繁推”专业化种子企业。近年来,该企业通过良种繁育与大田高产高效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建设,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解决良种繁育中制种产量低、纯度低,效益不高和大田生产中生产技术不配套、不规范、成本高的问题。截至目前,该公司培育稳定、成熟的良繁基地3万多亩,建成1500亩高标准科研示范农场,已建成玉米籽粒烘干及种子精选加工包装成套生产线,符合玉米种子生产技术行业标准,并在新疆率先购置了美国玉米去雄机3台,配套播种机、中耕施肥机、联合整地机等农机装备30多台,基本实现从玉米制种、整地播种到收获的全程机械化。

为切实将“绿碳融”惠及绿色小微企业,将效能落到实处,人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指导昌吉农商银行掌握情况后,立即召开贷款审批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发放流程,为企业授信1亿元,周期长达36个月,有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助力辖区绿色产业发展。

昌吉伊犁两地房贷利率下调

天山网讯(记者王永飞报道)记者从部分商业银行获悉:4月12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两地,国有商业银行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降至5.1%及以下,二套房降至5.3%及以下水平,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也纷纷跟进下调房贷利率。

工商银行新疆分行是此次下调房贷利率的银行之一。该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高级经理青峰介绍,目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当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当期LPR+60个BP(基点)”。商业银行下调房贷利率符合这一要求。

之前,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在伊犁州和昌吉州执行的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在5.3%和5.5%左右。“4月12日起,我们已经通知两地的分支机构将利率下调20个BP以上,这两地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将下降到5.1%和5.3%以内。”青峰说。

业内测算,以首套房商业贷款5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假如今年1月在伊宁市买房,首套房贷款利率是5.5%,月供2838.95元;如果现在买房,可享受5.1%的利率,现在月供2714.75元,较1月份买房每月可少还月供124.2元,30年能少还44712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继昌吉和伊犁之后,各商业银行也将在其他地州市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我们已经通知其他地州市分支机构,做好房贷利率下调准备,初步计划在本月之内下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我们的目标是全疆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下降20个BP以上。具体各地州市下调多少,这要根据当地现行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的高低以及房地产市场状况而定。”青峰说。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来了!还有一个重要通知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促进昌吉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州分行于近期召开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会议,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喜献文介绍,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承办银行自营性贷款利率与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承担。同时,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

对于此举的目的,喜献文主任表示,根据昌吉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拓展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渠道,借助商业银行资金优势,以商业银行贷款、管理中心贴息为主要形式,为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增强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昌吉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中的作用。

咨询电话: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科0994-2517270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了做好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将于2020年6月28日起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停办具体内容

1、6月28日起关闭贷款扣款业务;

2、6月28日北京时间20点后,关闭手机公积金APP、单位网厅、个人网厅,并停止办理柜台收缴、转移、提取业务。

三、恢复办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00:00点后,开通单位网厅、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正式恢复公积金业务办理。

四、要求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有公积金汇缴、转移、提取需求的,请在业务停办日前办完所需办理事项,28日停业以后中心银行账户将停止一切资金流动。同时,尚未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借款职工请将还款资金足额打入还款卡内,避免系统扣款业务关闭后未能足额扣款而造成借款人贷款逾期。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相互转告,并提前安排好各项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

来源:昌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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