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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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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公布最新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标准 居民房贷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昨日下午,央行官网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公告表示,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按照8月20日的LPR,全国范围内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

新政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约定

根据央行公告,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贷款利率方面,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记者注意到,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了改革后的第一期LPR,1年期水平为4.25%,与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相比,低10个基点;5年期水平为4.85%,比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90%低了5个基点。

央行表示,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这也就意味着,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与此同时,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分析对大部分购房人影响不大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周景彤表示,央行此举是“新老划断”,新发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央行根据LPR新基准进行的房贷利率调整,是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对绝大部分购房人来说,这次调整影响不大。

后期,如果LPR利率下调,根据央行的这一规定,首套、二套房贷的最低利率自然也会随之下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仅指最低利率,实际发放的利率还会受调控政策、银行信贷资源的影响,预计执行利率短期内很难出现显著的、普遍性下降。

北京晚报记者张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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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最新发布!10月8日起,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4.85%,二套房不低于5.45%

写在前面:请注意,是不低于!实际利率,还要看执行时的具体加点情况。另外,因为房贷多为20年、30年,所以标题采用的是5年期以上LPR。本文内容只涉及商业性贷款,不涉及公积金贷款。

刚刚,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19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这是新的LPR实行后第二次发布,也是5年期以上LPR的第二次发布(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发布)。

与8月20日首次发布的数值相比,1年期LPR下降(原为4.25%),5年期以上LPR持平。

将于10月8日正式实行的房贷利率新政规定: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所以,10月8日开始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参考今天刚刚发布的LPR——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

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答记者问)。

当然,1年期LPR为4.20%,5年期以上LPR为4.85%。这只是一个底线,底线之上,还有:

1.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3.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4.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5.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基点加完之后,利率会是怎样的呢?

央行新政发布当天,同时发布的答记者问已经明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所以,虽然今天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低于现行基准利率4.9%,但是加了基点之后的数值,未必会低于现在按基准利率再上浮15%、20%之后的数值。

文/房天下王木木

回顾:房住不炒,中国人民银行8月25日发布房贷利率新政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三、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四、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七、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八、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回顾: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答记者问

1.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是贷款利率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需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以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是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和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好“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定价基准平稳有序转换,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相关事项。

2.改革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定价?

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3.确定定价基准时,相应期限如何理解?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4.什么是利率重定价?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5.对于居民家庭有什么影响?

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定价基准转换后,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6.何时实施?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刚刚,LPR下调15基点!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至4.1%

降息啦!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周一公布,8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为3.65%,较上月下调5个基点,5年期以上为4.3%,较上月下降15个基点。这是今年以来LPR第三次下调,前两次分别在1月和5月。

此次不对称降息符合预期。根据8月15日央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交易公告》显示,8月份央行的MLF和逆回购的中标市场利率都比7月份都降低了“10个基点”。

MLF中标利率是“LPR市场利率”的风向标。此前业内预计,8月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利率下调10个基点,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有了10个基点的下降空间。同时,考虑到居民风险偏好和投资意愿,8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幅度有可能超过10个基点。

首套房贷最低可至4.1%

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提振有效信贷需求,信贷有效需求恢复可期。

如以商贷额度10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此次LPR下降15个基点,月供减少88.48元,累积30年月供减少3.18万元。

之前央行降低首套房贷利率20个基点,此次LPR下调后降息效应将叠加,首套房贷款利率最低可至4.1%,已低于2009年房贷利率打七折后的4.156%。

有效需求仍未完全恢复

近期,各月金融数据出现一定幅度波动,特别是7月新增信贷规模回落较多,反映出有效需求仍未完全恢复。

央行公布的信贷数据显示,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6790亿元,同比少增4042亿元;7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7561亿元,同比少增3191亿元;两项数据均远低于预期。

其中,以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居民中长期贷款仅增长1486亿元,6月份这一数据为4166亿元,2021年7月为3974亿元,表明房地产在6月的明显改善并未得到延续。

同时,国家统计局8月15日公布的数据也显示,房地产市场呈现下行态势,当前整体上处于筑底阶段。7月新房销售、开发投资、房屋施工、土地购置等各项仍处于历史低位,且较5月进一步下降。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完善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指导作用,支持信贷有效需求回升,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有助于提振短期和中长期信贷需求。其中,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降将有利于降低购房者成本,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南都·湾财社记者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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