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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积金贷款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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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提高医护等重点人群公积金贷款额度,首次贷款最高至60万元

据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12月30日,鄱阳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主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以下简称“《补充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鄱阳县将延长购房补贴时间。《补充措施》显示,将购房补贴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契税最晚缴交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主城区挂牌出让土地新开发的楼盘,同等享受有关购房补贴、税款补贴等措施。

为进一步去化商业用房库存,确保商业用房库存去化时间处于合理区间,《补充措施》提出,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商业用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同时,对已挂牌出让但尚未建设的商住用地(已享受过有关产业扶持政策的地块除外),在不改变土地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经原审批单位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商住比例调整。

同时,鄱阳县提出,鼓励重点人群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加大对医护人员、教师、大学毕业生和非公企业高管、技术人员、产业工人等重点人群参缴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对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将存贷比由现行的16倍上调至20倍,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凡符合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在鄱阳县只有一套住房,已使用过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允许再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其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缴存人在2014年6月1日前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每次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含)的,当前在鄱阳县只有一套住房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在征得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实施个人住房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接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城区以外的其他乡镇,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文件提出,对建设高品质社区的开发企业实施不计容面积奖励等政策。其中,对出让土地价格达到400万元/亩以上的土地支持试点开展第四代住宅建设(以挂牌公告为准),在其绿化面积不小于水平投影面积60%前提下,支持开敞式绿化平台不计入容积率和产权面积。

加大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支持力度。为支持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在落实《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鄱府办发〔2022]71号)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有关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建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新增安排房地产建筑产业链发展专项经费,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县住建局商县财政局并报县政府同意后使用。

贷款额度提高!江西一地最新公告

近日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了最新政策

4月18日起执行

一起来看看

↓↓↓

关于调整鹰潭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鹰各单位:

为健全住房公积金利民惠企举措,筑牢兜实民生底线,满足人民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通过,适度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为80万元;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单方缴存职工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为4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为60万元。

二、降低提取、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40%降低为30%;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首付比例由30%降低为20%。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于2022年4月18日起执行。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鹰潭发布

最高可贷60万,江西一地公积金有调整

提高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

实行“存贷挂钩”

试行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

……

近日,在结合吉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公积金现有资金情况以及参考各地做法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个别住房公积金管理措施的报告》,并对《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相应修改。

这意味着,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迎来新变化。

资料图

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调增至60万元

结合吉安市商品住宅销售市场情况,参照省内各地做法,适当提高了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

自2022年4月18日(含)起,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至少有一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增至6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职工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及缴存年限挂钩(简称“存贷挂钩”)

结合吉安市近两年发放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从6月1日开始,职工可申请贷款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政策,同时设置了20万元的贷款保底额(含异地缴存贷款),有效保证了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息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职工合理住房消费。

可申请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缴存年限系数。

其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为准,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倍数值按照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高低,分区间取值。当个贷率超过95%取16倍、个贷率在90%—95%区间之间取18倍、个贷率低于90%取20倍。为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当个贷率从一个区间变化至另一个区间稳定3个月后,再对倍数值予以调整。

缴存年限系数依据职工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取缴存年限最大值,缴存时间在6个月至12个月之间年限系数为1,缴存年限每增加1年系数增加0.1,缴存年限系数最大值取1.5。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吉安市个贷率情况设定上限,个贷率超过95%最高20万元、90%—95%最高30万元、低于90%最高50万元。

资料图

试行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人才解决住房问题积极作用,此次优化依据吉安市“庐陵英才”、T类人才划分,将A类、B类、C类、D类、E类、T类人才以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其他人才共7大类人才纳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对象。自4月18日起,对在吉安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才分别在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租房提取标准实行差别化优惠政策,同时将每年1次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增至2次。

具体上,人才本人及配偶在吉安市购(建)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A、B类人才贷款额度可按计算可贷额上浮50%确定,C、D、T类人才相应为30%,E类人才为20%,其他人才可按贷款最高额度确定,首付款与贷款额之和均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总价。人才租住商品住房,A、B类人才可每月按不超过租住商品住房上限标准的3倍(不得超过月缴存额)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支付房租,C、D、T类人才相应为2倍,E类人才和其他人才为1.5倍。

适度放开提取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按照此前规定,购房、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提取业务办理截止时间分别为一年和30日。为解决部分职工因超时限无法办理提取业务的问题,此次适度放开了提取业务办理截止时间。

依职工本人申请可以办理购房、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发生在2018年7月1日后因超时限未办理的提取业务,提取额度截止购房、提前结清住房贷款发生日的个人账户存储余额。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吉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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