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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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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村民为借30万,却深陷"网贷"漩涡!

人都会有缺钱的时候

而且大多时候都缺

这时"贷款公司",就会"雪中送炭"

利率低、无需担保、额度30万

不过,向您伸出援手的

不一定是真心想帮你

它只是想榨干你的最后"一滴血"

近日,宁乡流沙河一居民

就因"贷款"被诈骗

网络图片

2019年4月22日,流沙派出所接到辖区农业银行报警:一名村民疑似被电话诈骗,且不听劝阻。

接警后,流沙河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通过向村民喻先生讲述类似诈骗案例,喻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骗子的阴谋...

这事儿还得从3月说起。

那时,喻先生想承包300亩农田做种植产业,急需30万资金周转,他尝试过向银行贷款,但没有成功。在一次微信聊天时,他发现一个链接,而链接里就有无抵押贷款的广告,喻先生提交了申请信息。

网络图片

不久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添加了喻先生的微信。对方通过发送工作证、身份证照片、借款合同等内容骗取喻先生的信任。

聊天截图

借款合同有模有样

最终,喻先生被环环相扣的套路骗走了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之后,诈骗分子利用喻先生的重要信息,在某网购平台消费套现1万元(限额1万)。此时,喻先生还蒙在鼓里。

短信截图

接着,"工作人员"又告知贷款需要做流水,要进行更多的转账操作。骗子向喻先生的账户内转进3500元,又让喻先生转回去。之后又转进4500元,让喻先生转回去。这时,民警及农业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劝阻。所幸骗子用来"钓鱼"的4500元,没有再次转回去。

网银被盗刷1万元,加上骗子转回来的4500元,喻先生总计损失5500元。

民警通过讲述诈骗案例,让喻先生明白了真相。喻先生表示,一定提高警惕,不再轻信此类"网贷公司"。

目前,公安机关已受理该案件,正在展开侦查。

民警向喻先生讲述诈骗案例

警察蜀黍提醒:骗子手段繁多,让人防不胜防。但只要牢记一点:骗子无论使用什么手段,落脚点都会到"钱"上,只要提到借钱、借银行卡、汇款、转账之类的,一定要加倍小心。

本文小编:陈雄

来源:流沙河派出所

编审:魏瑛

审核:贺任冯胜

宁乡公安抖音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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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金额高达54.6万元!揭阳一周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

5月8日-14日,揭阳市接报电信网络诈骗警情47起,其中治安警情3起,刑事警情44起。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上升趋势明显,环比上升300%;榕城下降趋势明显,环比下降35.71%;被骗人数男性24人,女性23人,平均年龄30.83岁;被诈骗金额最高54.6万元,最低500元。其中,电诈警情高发镇街为:揭西河婆镇(4起),普宁流沙西街道(3起)、普宁流沙北街道(3起)。

据统计,本周揭阳市反诈骗中心共处理处置预警信息40818条、审核平台案件38起、查询资金账户1771个、止付资金账户624个、冻结资金账户276个。

高发诈骗类型有以下8种:刷单返利类诈骗(17起),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型(8起),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7起),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5起),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4起),投资理财类诈骗(4起),网络婚恋、交友类(1起),冒充领导、熟人类(1起)。

2022年5月9日21时许,普宁池尾街道的刘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当日9时许接到一自称某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的电话,称刘某涉嫌犯罪需配合调查。后刘某在对方的引导下通过添加对方的QQ进行远程语音,并向刘某发送相关证件及案件文书骗取刘某信任。后对方以清查刘某名下资金为由,诱导刘某将微信、支付宝中的资金共32322.67元提现到刘某的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在提现后,对方又以冻结资金为由,让刘某通过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同时让刘某提供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在填写信息后,对方又以刘某取保候审为由继续要求刘某缴纳68000元,刘某因没有资金便没有继续操作,之后刘某到银行查询账户余额,发现其名下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中的32300元都被转走,并被对方拉黑联系方式,刘某发现被骗,遂报警。共计被骗32300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在此,揭阳市反诈骗中心提醒您:

1.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QQ、传真、网页等形式办案,更不会让你下载所谓的“安全防护”APP。

2.公检法机关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3.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U盾信息等千万不要透露给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站留下个人信息。

4.如不幸被骗,请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拨打110求助。

【记者】唐楚生张冰纯

【通讯员】杨静文程羽

【作者】唐楚生;张冰纯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家住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南街道的居民请注意,看到失信人黄文滨请举报!

被执行人:黄文滨

身份证号码:44052719660621****

性别:男

年龄:56岁

住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光草洋村芳草园

案情介绍:原告黄瑞中与被告黄文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普宁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5281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内容为:被告黄文滨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黄瑞中付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其利息(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等义务,判决书生效后,黄文滨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立案时间:2021年5月12日

执行案号:(2021)粤5281执1279号

执行法院:普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黄文滨应向申请执行人黄瑞中付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下同)200000元及利息(自2021年1月1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其先垫付的案件受理费321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黄文滨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没有按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履行向本院申报财产的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有线索请联系:林法官电话:0663-29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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