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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贷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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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女士:贷款时签订的“信用保证保险”,我为啥不知道呢?

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我们关注到湖南省衡阳市某法院判决的一些“保险纠纷”的案件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疑惑,因为在这些“保险纠纷”背后我们看到的是,债务人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不仅不是自己,反而是发放贷款的银行,当债务人逾期后,保险公司把债务人逾期的债务赔偿给银行后,保险公司就起诉债务人进行追偿,而在这个时候,我们疑惑的是,债务人被强制购买的信用保证保险到底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

在一些案件里,我们看到该法院的判决结果中有“保险人赔偿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原告(保险公司)支付违约金,现原告要求被告自其代偿日起既某年某月某日开始支付违约金,并将违约金的标准降至15.4%,属于原告自行处分其权力行为,且降低后的利率不违反双方约定及相关法律,但因保费属于被告的融资成本,不应再计算违约金,故而对于原告主张的代偿部分违约金,本院予以支持”的这样一段话,这让我感觉到非常的不解。

因为据当事人表示,这起诉讼她并不知道,属于缺席审判,而让其不明白的是,这个信用保险到底是谁签的,因为我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要该保险合同均被拒绝,有时候保险公司会给一个保单号,但这个保单号在其官网并查询不到任何保险合同或保单,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没有信用保证保险的合同,他们为什么能以保险纠纷起诉呢?

我们也看了审理过程发现,整个过程是围绕着“信用保证保险”这个新鲜的词,而信用保证保险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相关层面上的释义我们可以了解到,信用保证险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企业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保障企业应收帐款的安全。其原理是把债务人的保证责任转移给保险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银保监会在2017年7月11日发布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网贷平台信保业务,是指保险公司与依法设立并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以下简称网贷平台)合作,为网贷平台上的借贷双方提供的信保业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如若从事和网贷平台合作,为他们提供借贷双方的信保业务,需要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第九条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开展信保业务,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承保投保人违法违规、规避监管等行为;

二、承保不会发生实际发生的损失或已确定的损失;

三、以拆分保单期限或保险金额的形式,承保与同一借贷合同项下融资期限或融资金额不相匹配的信保业务;

四、通过保单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等形式,实质性改变经审批或备案的信保产品。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率、赔付方式、赔偿处理等;

五、承保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贷(借)款利率超过国家规定上限;

六、中国保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而涉及到齐女士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四小节和第五小节,虽然贷款是银行发放的,但实际发放金额与实际贷款金额不符,而且在齐女士办理该笔贷款的时候称,根本没有见过也没有签过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合同以及保单,而后来知道后,齐女士还多次给保险公司打电话索要保单和合同,但均遭到了拒绝。

第十一条也规定了,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对合作的网贷平台制定严格的资质准入要求。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齐女士认为,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所谓的信用保证保险合同她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这也是齐女士的权利和义务,而保险公司拒绝提供,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到底存在不存在这份信用保证保险合同,如果不存在的话,保险公司以保险纠纷起诉债务人是不是存在很大的疑点呢?

我们也在第十二条的规定中看到,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规定,做好保险产品及服务等方面信息披露。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要求合作网贷平台公布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的保险产品重要信息,相关宣传内容应当经双方共同审核同意,避免网贷平台进行虚假、误导宣传,而我在该保险公司官网并未看到相关的个人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信息。

我们甚至在保险公司官网搜索框内搜索“信用保证保险”也没有搜索到相关的信息,这也导致众多受害者不知道该保险公司的“信用保证保险”到底是什么,存在的异议是什么呢?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一直都在忽略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债务人借款的时候,这个“信用保证保险”到底是不是强制的,因为其中存在一个问题是债务人购买的保险,受益人是银行或网贷平台,而债务人购买的保险最终在保险公司赔偿后,还要向购买保险的债务人进行追偿,这让很多人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我们在保险公司的个人贷款信用保险条款保险人义务中看到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而可笑的是在债务人借款的时候,他们根本没有看到所谓的保险合同,就连是不是债务人自己自愿签的字,现在债务人都搞不清楚,更别说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没有人告诉他们了,这简直可以说是“天方夜谭”,你们在贷款时的这些保险你们知道吗?

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知多少

家住杭州的李先生,在一家奶茶铺干了好几年,习得一手做奶茶的好技能,最近欲自己开一个奶茶店,但苦于设备款不到位而一直未能开业。多方辗转于各大银行间却始终贷不下款来。原因也很简单,李先生既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也无法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后看到某金融机构的地铁广告,通过申请成功获得了一笔贷款,但同时李先生也存在疑问:自己在申请贷款的同时,被要求投保了一份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这份险有什么用呢?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和李先生一样的疑问,明明自己只需要贷款,为什么要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这个保险有什么用呢?

之所以会产生上述疑问,主要是源于消费者对于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不了解.什么是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它的作用为何?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一种贷款信用风险,以借贷关系为承保基础。在该种保险产品中,投保人为借款人,被保险人为出借人,其功能是为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支持,为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以提高借款人的贷款成功率。借款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对于符合放款方资质条件的,可直接向放款方申请借款,而对于达到或超出一定风险水平的借款人则可通过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提高放款成功率。

购买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注意事项有哪些?

认真阅读、审慎确认、严守合同义务目前,相当多的信用贷款借款手续和保证保险投保手续均是线上完成。消费者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当认真了解业务流程,仔细浏览操作提示,认真阅读借款合同、贷款本息归还方式、投保单及投保提示、保险条款、每期保险费、其他告知事项等相关文件,尤其要详细了解每月应归还的贷款本息金额保险费金额、其他有关服务费金额,审慎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切勿线上随意输入个人信息,谨慎点击确认,确认署名后,即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消费者办理个人借贷业务后,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支付保险费。如有逾期或违约,将会记入个人征信记录,对未来个人的贷款、出行、就业、任职等产生不良影响。

保护个人信息,谨防“代理退保退息“骗局对于部分不法分子为谋取正当利益,打着为消费者维权、修复征信、退息退保等幌子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实则目的为诈骗消费者的代理手续费。其在怂恿消费者退保后可能又会向消费者推荐新的保险产品,再赚取一次保险公司的佣金。在不法分子代理退保的过程中,还很大可能会获悉消费者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银行卡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这些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所以,消费者万不可轻易各种代理退保退息的言论,以免上当受骗。如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有相关服务需要,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选择向保险行业协会或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申请调解,或者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处理。

(陈连荣马静)

「深度」年轻人理财新姿势:开始“上头”储蓄型保险,被罚息也要提前还房贷

记者吕文琦

编辑彭洁云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打开朋友圈,时常看到理财产品销售吆喝时这样强调。然而在现实中,“你一理财,财离开你”,或许才是多数普通人今年以来理财业绩的总结陈词。

住在广州的“大厂人”路淮在支付宝中购买的最新基金持仓收益为-89284.31元,打败了全国2%的网友,而他的一位朋友却靠着两百多元的正收益,轻松跑赢90%的人。

在这样的行情下,不少将“搞钱”挂在嘴边的年轻人开始选择最保守的方式——存款,而另一些人,则将目光投向了曾经避之不及的储蓄型保险和提前还贷。

储蓄型保险:要利率还是要灵活?“资本寒冬下的暖意保险与您不见不散!”某大厂运营杨慧最近发现,她之前在微信上加的某互联网金融平台理财管家对保险的宣传多了起来:“近一年结算历史年化收益率4.5%,最低保证利率2%。额度不多只有6000万,售完即止,请提前预约。”

“保底2%,还要牺牲流动性,那我为什么不把钱放进余额宝中?”杨慧收到理财管家的微信后心想,但当她打开余额宝后发现,七日年化已经跌到1.38%。

不止余额宝收益下降,今年9月,包括国有六大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先后发布公告,调整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上述银行的3个月期、6个月期、一年期、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大多下降了10个BP,3年期和5年期下调幅度则在10-50BP之间。

调整之后,3个月、6个月、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大多分别为1.3%、1.55%和1.85%;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在2.15%-2.4%之间;3年期和5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则多为2.65%、2.7%。

银行利率下行,大额存单“秒空”,让能够保本保息的保险产品在银行中悄然走俏。其中,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和分红型两全险等储蓄性质较强的保险被大力推荐。

据某股份制银行一位客户经理介绍,年金险收益稳定但不算高,平均每年3-4%左右,但这是写进保险合同的,基本算是提前锁定收益。其安全性极高,基本仅次于国债。对于风险偏好性比较低的用户来说,保本又能增值,正好符合大家的需求。

灵活性较差也被当作卖点。该名客户经理表示,低流动性适合长期投资,短期内无法支取,非常适合年轻人强制储蓄以及培养存钱习惯。

而在年金险之外,之前一直不温不火的增额终身寿险以其支取的灵活性走到台前。增额终身寿险是一款在投保人生存期可通过减保领取保单现金价值,以及在被保险人身故时赔偿受益人身故保险金的寿险产品。

以号称“现金价值增长速度属市场第一梯队”的某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为例,一年缴5万元,缴费期十年,在第十年时现金价值(可通过退保或减保拿到的钱)为60.44万元,内部收益率为3.42%。第二十年现金价值为85.19万元,内部收益率为3.47%。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银行代理渠道业务发展报告》,2021年,增额终身寿险产品是银保市场绝对主流,占据期交产品年度销量前十中的七席。

保险理财过往在年轻人中并不算畅销。路淮表示,在过去几十年,保险的收益并没有跑赢通胀。“保险将资金占用那么长时间,可能到提取时,钱也不值钱了,还多了一大堆条条框框限制提取,并且我也没看到保险投资的收益显著优于其他渠道。”

不过路淮对于储蓄型保险的抵触态度在最近发生变化。

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路淮被税前扣除额所吸引,在朋友的推荐下,他打算在开放个人养老金账户后购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他表示,如果每年可以抵扣12000元,那交的税可以少数千元,购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还可以获得增值,一举两得。

杨慧则在进一步了解保险后,选择了一款标注终身增值3.5%的增额寿险产品。她告诉界面新闻,保险的一个优势在于能在利率走低的市场锁定目前的利率,且保险仍具有刚兑属性,在市场买什么亏什么的时候,可以保证本金和利息,也能起到长短期投资搭配、分散投资的目的。

不过,中国精算师协会于近期发出风险警示指出,“增额终身寿险复利3.5%”是一些销售宣传中经常出现的话语,但这里的3.5%并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保额增长率。终身寿险的保额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受益人可以领取到的保险金额。保额是每年不变、每年递增还是每年递减都只是参数的设计方式。在保险费等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每年保额递增的终身寿险,其首年保额较低,会远低于每年保额不变的终身寿险。保额增长和投资收益概念差别大,请予以警惕。

同时精算师协会指出,增额终身寿险并非“稳赚不赔”:“据不完全统计,若在投保后第1年退保,将会损失10%-60%的保费;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约在2%-2.5%之间”。

增额寿险的利差损风险也获得业内关注。新华保险副总裁兼总精算师龚兴峰日前在业绩会上表示,上半年投资市场,包括利率和通胀,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巨大。寿险和其他行业相比的重要区别是,其长尾效应可能在未来出现利差风险。

国泰君安非银分析师刘欣琦认为,增额终身寿险面临较大的利差损风险,从长期来看,预计保险公司将考虑降低预定利率或降低减保权益限额等来应对利差损风险。同时,银保监会也在加大监管力度,重点规范保险公司避免销售误导、长险短做、利差损失等潜在风险。

提前还房贷:“人总不能一直打工吧”在投资市场铩羽而归后,不少年轻人试图追求“无债一身轻,早日退休上岸”。为达成目标,他们将目光投向提前还房贷。

提前还贷,在过去讲究“杠杆拉满”的时代是甚少出现的。房贷是一个普通人能借到的金额最多、时间最长、利率最优惠的贷款。很多人相信,在通货膨胀和房价上涨的双重作用下,未来还贷压力会越来越小,将多余的钱投入下一套房产,提高负债水平才是正途。

今年以来,房贷利率持续走低。贝壳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0月份首套、二套房贷主流利率指数环比继续下行。该月监测了103个重点城市主流首套房贷利率,10月份首套主流利率平均为4.12%,二套平均为4.91%,首套利率环比下行3个基点,二套利率与上月持平,较去年最高点分别回落162个基点和109个基点。

但在投资回报普遍不佳的时刻,普通人依旧很难获得超过房贷的投资收益。因此,有余钱就还房贷成为一些年轻人的投资首选。

“十一”过后,刚结束长假旅行的路淮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工行办理提前还贷。刚好近期有一笔110万元的理财到期,他毫不犹豫地将这笔钱全部投入了房贷。

路淮算了一笔账:“我本来贷款200万元,总共连本带利要还377万元。现在还了110万元之后,房贷总共就可以少给252万元,省下了超过百万,现在做什么投资也不可能有这个回报。”

不过,因为路淮的贷款没有满足合同上提前还贷的要求年限,需要进行罚息,但他觉得不亏。“罚点钱能省下更多,值!”

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路淮遇到了同样来提前还贷的客户,因为需要两个月后才能生效,这位客户非常不满,气得在银行拍桌子大喊,“我要立刻生效!还钱怎么这么麻烦,你们不想要钱吗?!”

在提前还了一笔贷款后,路淮将自己的房贷从30年压缩到了10年,他感到无比轻松,“现在可以幻想一下退休了,人总不能一直在打工吧。”刚过30岁的他感慨。

同为大厂人,熊怡的提前还贷之路却没有这么顺利。工作几年后,她在上海和广州都置办了物业,在发现自己买的各种基金一片凄惨,月均跌没一个名牌包包后,她也将提前还贷作为目前的最优投资策略,然而却在银行那里遇到阻碍。

“以前偶尔我也会线上提前还贷,但是9月开始,建行的APP突然显示正在系统升级,还不了了。”熊怡抱怨道。

10月后,银行APP升级完成,熊怡点进去后发现,确实可以进入提前申请的页面,但提示线上名额已满,只能线下操作,处理时间延长到一个月之后。她也不能像路淮一样一笔还掉110万元,建设银行上海地区的限制是每年最多提前还20万元。

和熊怡一样,发现提前还贷变难的人不在少数。

刚从大厂辞职的樊琛表示,以前线上点一点即可的还贷现在一定要去线下办理,并且流程颇为繁琐,需要本人提前一个月到现场预约,一个月后到现场刷卡。农行的办事员还告诉她:“一个月后要早点来,预约你那天还款的人很多哦。”

如果想要缩短年限,还需要准备更为复杂的材料,“以前银行都是希望大家提前还贷的,现在怎么变难了这么多?但麻烦点也没事,能还上就行。”

“人总不能一直在打工吧。”樊琛发出了和路淮一样的感慨。

提前还贷虽然为年轻人节省了不少利息,但能还上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贷款的,依旧是少数人,更多的人还在省吃俭用努力攒钱,凑上当月的房贷。

清华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韩秀云向界面新闻表示,如果有闲钱还在观望或者无法提前还款的人群,也不要觉得自己吃亏了。

韩秀云指出,目前,房贷可以贷30年,这是普通人可以借到最长时间的大额低息贷款,真实通胀的算法是M2增长率减去GDP的增长率,最近这个数值在6%-7%左右。这就意味着现每月还款1万元,10年之后每月实际还款的金额相当于现在的4800元,30年后相当于现在的1000元左右,这也就是通胀下未来还款的压力会越来越小的原因所在。“如果从30年的长周期来看,当下是暂时的,保持充足的现金流,等待时机再做选择也不晚。”

在线上还款受阻重重后,熊怡选择手握现金,持币观望。“虽然说提前还贷能省不少利息,但现在也想多一些现金以备不时之需。对于普通人而言,保持现金流,强壮的身体,不瞎投资,感觉能跑赢90%的人。”

(应受访者要求,路淮、杨慧、熊怡、樊琛均为化名。界面新闻记者曾仰琳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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