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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获客?网络小贷公司涌入朋友圈投放广告

你有没有在刷微信朋友圈时,突然出现一条贷款广告,而且广告词还很有诱惑力,让人忍不住去点。

微信作为拥有12亿级用户体量的流量渠道,不少贷款公司选择在微信朋友圈投放贷款广告,以此来获客,但在贷款广告中还存在一些行业乱象。

01

通过朋友圈获客

在朋友圈里,一款名为“公金中心”的贷款产品,听起来像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放贷。

其广告介绍称,“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凭公积金借我18W8,最快1小时到账”。

并自称“正规贷款”,“最高可借20万元”,以及“凭公积金申请:安全靠谱、利息超低、通过率高”的字样。填写姓名、手机号、手机验证码,并填写申请金额即可。

点击发现,放贷资金由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助贷机构为前海创新互联网经济研究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实际上,这则广告并不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而是一家注册在深圳、运营在上海的助贷公司,为通过朋友圈获客而投放的广告。

除了“公金中心”的名称,还有“沪金中心”、“公金部”变换着来,都是以“凭公积金借款”吸引眼球。

无独有偶,另一款名为“中金信诚-随借随还”的贷款产品同样在朋友圈获客。

其广告介绍为,不刷脸,不下APP,最高可借20万,最长可分期96期,并称“放款快、成功率高、费用低”。填写申请资料仅需提供姓名、电话、所在城市、申请额度区间等资料即可。

这款贷款产品的资金来源是广州熊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助贷机构为中金信诚金融服务外包(北京)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公金中心”和“中金信诚-随借随还”的资金来源都是熊猫小贷,只是助贷机构不同。

爱企查信息显示,熊猫小贷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亿元,股东为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根据腾讯广告官网对于金融类广告要求,小额贷款若涉及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应具备“网络小额贷款”等相关字样或备案证明。

从这点上来说,熊猫小贷是拥有互联网小贷牌照的,符合互联网展业的资质。

网络小贷平台通过朋友圈获客的不在少数,但作为助贷机构,冒用“公积金”名义揽客的行为,很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以为该金融产品或服务有政府保证。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不得冒用、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等有可能使金融消费者混淆的注册商标、字号、宣传册页。

微信作为现在最热门的社交平台,具有相对较高的公信力,许多用户有时会因对微信平台的信赖,而进行消费交易。

今年7月13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包括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金融类不实营销宣传、金融类误导营销宣传。

02

低门槛,实际利率不低

有的金融广告把借贷额度描述的如同账户余额一样,以“低门槛、低息、超长分期数”吸睛,让一些金融知识匮乏的人掉以轻心。

通过“公金中心”业务经理介绍,公积金月缴纳满1000元,缴满1年时间,单笔可授信20万元,利息3厘,最长期限5年,当天放款当天到账。

10万元每个月还款1966元,但并未说明“利息3厘”是以什么方式来计算。如果10万元每个月利息是1966元,那么年化利率是23.59%,这跟宣传中的最低6%的年利率相比,实际上并不低。

一些网络平台宣称贷款手续简单,诱惑消费者点击办理,先过度放贷再进行暴力催收,使消费者陷入贷款深渊负债累累。

网络小贷公司不断涌入社交平台获客,其中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拥有开展互联网业务的资格,但注册资本却未达到《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随着监管的持续收紧,不断加大对违规小贷机构的清退力度,给部分地方性小贷机构带来不小压力,选择注销牌照离场。

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小贷机构频繁增资,满足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增资”与“离场”并存,小贷行业优胜劣汰表现明显,经营不善和不良贷款很高的小贷公司自然会被市场淘汰。

03

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

有时候在点击了微信朋友圈贷款广告之后,不仅会被推荐下载各种网贷A,还可能会遭遇贷款中介的电话“骚扰”。

即使只是点了一下,填写了一些个人信息,就算没有贷款需求,但也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有记者在“公金中心”点击了“测测你能借多少”这个入口,一小时内被多个电话打爆。

如果是遇到一些资质不太规范的网贷导流平台投放贷款广告,点击之后可能会被导流到不同的网贷平台,填写的个人信息也可能被“共享”给其他平台。

现在的贷款广告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分布在各大流量平台,出现在朋友圈,还能伪装成朋友动态的金融广告,还有一些短视频平台,先是雷人的剧情最后也是金融广告。

像微信的用户量大,平台本身可以在消费链条前端形成信任背书,提升用户使用信心,并且转化率高,可以让流量价值最大化。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作为广告发布平台,对广告内容审核应更加严谨,不要给不良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消费者也应对微信朋友圈贷款广告保持警惕,不要随意点击或轻信广告内容,确实有借贷需求,可以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以防掉入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的陷阱中。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且说金融

贷款超市导流背后:难寻运营方,有产品年利率超100%

央视3·15晚会点名曝光了数十个“714高炮”放贷平台。在这些被称为“要钱要命”的贷款平台背后,金融超市、贷款超市等贷款的“集散地”亦受到空前关注。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做着流量生意的贷款超市,在监管“看不到”的地方,存在着诸多风险之处。

记者发现,一些贷款超市的背后还链接着另一些贷款超市,而有些贷款超市根本查询不到背后的实际运营方,能查到的运营方也不具备放贷资质。此外,有些贷款超市提供的贷款产品年利率较高,有的超过法院应予支持的利息。

3月19日,北京互金协会发布《关于相关企业为非持牌放贷机构提供导流服务的风险提示函》称,协会提醒为非持牌放贷机构提供导流服务的金融超市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立即下架合作机构的所有“现金贷”产品。

针对贷款超市的监管之风吹来,贷款超市的行业乱象能否就此终结?

融360等多家贷款超市主动下架APP

所谓“714高炮”,指的是借款周期在7天或14天,年利率畸高(通常超过100%甚至上千)、需要交纳砍头息及高额逾期费用的贷款平台。作为具有导流功能的贷款超市,融360被央视3·15晚会点名后连夜内部自查,对少数涉嫌搭售行为的产品全部下架。受此影响,融360旗下美股上市公司简普科技(NYSE:JT)3月16日暴跌超13%。

在融360被点名以后,一些贷款超市APP也有所反应。3月20日,新京报记者看到目前在华为与小米手机应用市场中,主动下架的贷款超市APP,除“融360”外,还包括“口子贷”、“快点钱”等APP。

记者调查发现,有些贷款超市APP不只主动下架,官网也受到影响。

3月20日,新京报记者在标识“5分钟到账”的小白贷款超市APP中看到所有“新口子”、导流的放贷机构,目前已踪影全无。“同时申请5款产品,下款通过率高达92%”,成为多个导流子频道中唯一可视的文字。

在华为手机应用市场中,记者看到“小白贷款超市”的工商运营实体名称为上海去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去秀”)。

上海去秀工商登记的官方网址当前显示为“NF”。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小白贷款超市”是一家无商标注册的贷款超市。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显示,均无“小白贷款超市”商标及工商注册信息。

在121下载站对“小白贷款超市”APP的推介中,记者注意到一款名为“星耀包”的贷款平台(放贷机构),是“小白贷款超市”的导流对象。从L上看,“星耀包”APP与“小白贷款超市”极为相似。上海去秀工作人员对“星耀包”APP是否也由其运营不置可否。目前,记者在手机应用市场中无法搜到“星耀包”APP。

在华为手机应用市场显示有701万次安装的“借钱”APP,标识为现金借款极速贷款、10分钟到账。根据其在华为手机应用市场的介绍,记者看到“借钱”曾为融360、平安普惠等进行导流。“借钱”开发者标记为厦门财兔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没有厦门财兔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登记记录。

根据天眼查相似度查询,记者看到有家名为厦门财兔金融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司,但公司实体已于2018年12月28日注销。记者下载“借钱”APP后发现,PP及贷、万达普惠-万E贷、51信用卡旗下的人品贷极速版等十几款贷款产品,均出现在其导流界面。目前,只要点击链接即可借款。

贷款超市链接贷款超市,实际运营方成谜

新京报记者从3月12日至3月19日持续调查发现,趣头条新上线的金融贷款超市,存在“贷款超市链接贷款超市”、运营主体不明等现象和问题。

记者于3月12日发现,趣头条贷款超市“趣贷款”的入口要经过三次连续跳转后,才能进入“我要贷款”界面。12日当天,记者看到已有126万人申请“小乔借款”等十几款贷款产品。各款现金贷产品额度范围在200至200000元不等,借款期限在1至12期不等。在该界面最下面有小字显示,“本服务由第三方提供”。

在点击“去申请”后,记者发现“小乔借款”并非现金贷平台,而是另一家贷款超市。跳转至“小乔借款”平台并下载APP后,在这个贷款超市内记者看到超过20款的现金贷或消费分期产品。

“我司系第三方广告平台,并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若您对我司推广的产品有任何疑问或纠纷,建议直接联系所推产品的客服人员。”这句滚动显示在“小乔借款”APP首页的类似免责声明的字幕,并未标明该平台运营实体是谁。记者调查发现,“小乔借款”是一家无实际运营公司、无商标注册登记记录的现金贷与消费分期导流贷款超市。

“小乔借款”到底由谁实际运营?为何趣头条并没有如其他出现在导流界面中的产品一样清楚展示“小乔借款”实际运营方?新京报记者曾就此向趣头条的相关人员询问,对方的回复为“不清楚”。

在“小乔借款”贷款超市上,“张飞借钱”与“金估棒”两个现金贷款平台吸引了记者的注意。无论是日利率、借款期限、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审核说明等多方面介绍内容,还是当记者点击“立即借款”后所见两平台首页图文均接近一致。

此外,记者逐页翻看、比对“张飞借钱”与“金估棒”的“用户注册协议”,发现七大条款如出一辙、内容完全一样。唯一的区别仅在于,“用户注册协议”开篇时的平台名称不同。与“小乔借款”一样,记者也查询不到“张飞借钱”及“金估棒”的工商运营实体名称。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显示,均无“小乔借款”、“张飞借钱”商标及工商注册信息。

记者致电“小乔借款”上所留“张飞借钱”、“金估棒”这两家平台的400客服电话,电话自动语音提示为“您好,该电话已被暂停使用”及“该号码暂不提供服务”。

记者回到“小乔借款”为“张飞借钱”平台导流的页面,在该页面平台介绍中显示有“零钱袋子”的字样。记者在小米应用商店看到,“零钱袋子”标注的运营实体名为深圳唐龙飞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唐龙飞讯”)。

记者致电唐龙飞讯官网电话,对方告诉记者,唐龙飞讯是外包定制开发APP的互联网技术公司,并不运营APP,也没有对外现金借贷业务,“零钱袋子”并不是旗下开发运营的APP,也不知道这是哪家的产品。

跟“小乔借款”一样,“零钱袋子”、“张飞借钱”均无登记在册的商标,在天眼查无法查到其实际运营的工商登记主体。只有“金估棒”有商标登记信息,登记主体为地址在上海自贸区的恩梯基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金估棒”注册于2015年,是该公司车辆性能检测的注册商标。这家公司与唐龙飞讯一样,对“金估棒”放贷APP“不知情”。

3月18日,当记者再次打开“趣贷款”时,其导流界面原先排在第一位的“小乔借款”不见踪影,不过记者此前下载的“小乔借款”APP仍然存在。3月20日,截至发稿前,记者再次从趣头条进入其贷款超市“趣贷款”时,依然可以进入并看到13款导流的贷款平台。

有贷款产品超民间借贷年利率24%红线

除了无法查明背后实际运营方之外,一些贷款超市推荐的贷款产品利率畸高。“小乔借款”导流的贷款产品中,记者注意到推介词为“不查征信极速借款”的“你我贷-秒啦”标注的日利率为0.29%,年化利率为105.85%。该贷款超市另一款推介名为“优款”的贷款平台,其日利率标注为0.07%,年化利率为25.55%。两款产品的借款期限在3至12期之间。

在“借钱”APP极速贷频道,记者发现一款名为“77分期”的现金贷产品日利率为0.09%,借款额度在1000-5000元间,还款期21天之内。“77分期”的年化利率算下来已是32.85%。

贷款超市导流的贷款产品明显超过24%民间借贷利率红线。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说到导流产品的超高利率问题,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法律允许的最高借款利率只有24%,而且对无金融牌照的放贷行为,法院很可能不会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至于贷款超市等可能要承担什么责任和如何监管,方颂认为:“导流的贷款超市可能要承担起连带责任。”

“贷款超市,作为面向社会大众的金融产品的引流和代售平台,尤其要勤勉尽责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贷款超市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仍与违规现金贷公司合作为其引流或代售的,可能会因存在过错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违规现金贷公司被公安部门立案的,其支付的引流费用可能会被公安部门认定为不当得利而追缴。”方颂说。

没金融牌照不行?监管存“空白点”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小白贷款超市”运营方上海去秀目前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目前注册的商标仅有“九妖内涵图”。

上海去秀工商登记的官网无法登录,天眼查的企业介绍显示,上海去秀网站端主要产品有:91单机游戏网、1666游戏网、去秀手游网、红鼠网、九妖笑话网等;软件端主要产品则包括:小新日历、直播吧、米多多、PDF转换器、熊猫游戏盒子、剑姬下载器等。

据天眼查显示,上海去秀旗下无任何投资子公司,仅为李金祥(实控人)、刘珺两名自然人持股。刘珺名下只有上海去秀一家公司,李金祥名下的四家公司中,一家注销,其他几家,记者未见到其持有小额贷款业务的经营许可牌照。

近日被央视点名的融360,其官网登记的工商主体为北京融联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融360目前持有融资担保牌照、典当牌照、网络小贷牌照等。

“导流平台没有明确的监管,监管的对象是放贷机构。”在融360被央视3·15晚会点名后,某位接近监管方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对贷款超市监管存在的“空白点”,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新京报记者,“贷款超市,是专门帮贷款产品提供借款人导流、比价等服务的平台。和各大APP应用市场功能类似,是各类贷款产品进行推广营销的主要渠道。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对现金贷业务的违规行为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不过对于贷款超市、应用市场等行为并未作出明确规范要求。”

针对贷款超市目前无明确监管的现状,以超利贷为例,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陈文认为问题主要在于,由于放贷机构身份不明,服务它的导流机构监管就不明确了。“超利贷的存在本身就不合法,因此,链接有超利贷的贷款超市,也就不可能存在相关监管方。最多是在贷款超市或导流平台侵犯用户隐私权时,监管方予以惩戒;另外,如果放贷机构违规受惩戒,贷款超市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出现“贷款超市链接贷款超市”的现象,陈文认为这容易引发“套路贷”。陈文分析称,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两大原因,一是不断分发流量,形成双下游的产业链关系,有点类似发展下线代理;二是不同贷款超市服务不同客群,而不同放贷利率的现金贷机构,往往共享借款客户,通过贷款超市彼此互推。“但往往是把借款人不断推送到借贷成本更高的平台,陷入债务陷阱,其中不乏大量的套路贷问题。”

分析:贷款超市应有门槛,实行牌照制管理

“只要有流量,很多人会选择做导流、做贷款超市。”一位互联网金融资深业者说。据陈文向新京报记者的介绍,对于国内贷款超市或导流平台市场,“最大的流量来源可能还是来自国内互联网巨头。”

对此,陈文表示:“现金贷(包括更高息的超利贷)基本流程就是‘获客-反欺诈-放贷款-催收’,没有太多纯粹金融信用风险控制的概念。超利贷从业机构赚的是高息覆盖高坏账的钱,相比较而言,导流平台和催收的利润也许更为丰厚。”

针对贷款超市入口链接进去、下载现金贷APP,均看不到经营实体,或经营实体被贷款超市“张冠李戴”的现象,陈文表示,“这基本可以视为导流平台存在欺诈行为,侵犯借款人的知情权”。导流平台需要确保借款人的知情权,例如从哪借的等信息,都需要贷款超市业者首先设立一个准入门槛。哪些机构、平台能够进驻,哪些不能。这些放贷机构进入导流平台,理论上是需要后者有个事前的遴选机制,把握基本的尺度。

财经专栏作者毕研广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贷款超市应有“门槛”,首先,贷款超市导流业务需要贷款超市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需要披露贷款超市中的借款APP实际年化利率、借款方式等。其次,贷款超市有义务对借款人做好借款人教育,正确指引借款人进行借款。“这两点也应该是监管需要考虑的。”

“作为金融产品平台,我们对融360平台上的二十多万种金融产品负有监督职责。”被央视3·15晚会点名后,融360官方回应称承认贷款超市应该履行职责。

于百程表示,贷款超市所负职责更多体现在“源头”的识别上。他认为“实际上,包括贷款超市等各类推广营销渠道,是现金贷产品获取用户的主要源头,从源头上进行监管与规范,能够比较有效地控制住非法现金贷的生存空间。贷款属于金融业务,为防止违法违规产品推向市场,相关渠道方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相关资质,建立有效的违规产品识别制度。”

然而,“现在的局面是,没有遴选机制。如果放贷机构出问题,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等,但为其做导流业务的贷款超市基本没事,除非盗用了用户的隐私信息等等。”陈文说。

“这需要监管方面在征求网信办、工商等相关机构支持下出文规范。如果涉及贷款超市大量盗用用户的隐私数据,还能需要公安等部门的支持。”陈文建议。

关于对贷款超市的监管,毕研广也提出一个关于身份性的思考,即“贷款超市是信息中介,我们不能当它是信用中介,而且贷款超市说到底是一个信息展示平台,并不能是‘信用转换平台’”。

对此,方颂有两个建议,一是贷款超市参照类金融机构,实行牌照制管理。二是实务中“引流”与“代售”的边界较为模糊,如果实行牌照制管理,也应明确。

新京报记者黄鑫宇编辑王宇校对薛京宁

记者邮箱:hxi@xjw.

公积金中心在朋友圈投放借贷广告?原来竟是助贷公司“鱼目混珠”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周炎炎上海报道

作为微信使用者,你在朋友圈有没有看到过一则来自“公金中心”的广告?

近期,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公金中心”发布的广告,再加上“我借了4次都成功了,感谢凭公积金借我18W8,最快1小时到账”以及“年化利率低至6%”的广告词,乍一看还以为是本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放贷。

根据记者查证,这是一家注册在深圳、运营在上海的助贷公司投放在微信朋友圈的广告,并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作为助贷机构,不得冒用、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等有可能使金融消费者混淆的注册商标、字号、宣传册页,并且微信作为广告发布平台,应负有核对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义务。

冒充公积金贷款利息不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微信朋友圈“公金中心”入口点击进入,是一个自称“正规贷款”的页面,明显位置有“最高可借20万元”,以及“凭公积金申请:安全靠谱、利息超低、通过率高”的字样,需要填写姓名、手机号、手机验证码,并填写申请金额。

在《用户服务及隐私协议》部分,点进去是一份金融贷款居间信息服务协议,但令人疑惑是,整份协议并没有指明贷款机构是谁,仅把甲方和乙方称为“您”和“我们”。

在申请借款页面的最下方,有一行极其不明显的小字,显示:“放贷资金由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助贷机构为前海创新互联网经济研究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并且还暴露了放款人并非公积金中心的事实——小字还写着:“公积金相关资料仅作为贷款服务验资证明,放贷路径与公积金账户无关。”

通过启信宝查询可知,前海创新互联网经济研究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是4个自然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提供方广州市熊猫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ST熊猫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1.66亿元。

记者点击了“测测你能借多少”这个入口,发现页面一直显示“正在提交中”,没有进入新的页面。很快记者的手机在一小时内被多个电话打爆,来电者一律自称“做公积金贷款的”。

记者同意了其中一位业务经理的微信好友申请,这位业务经理自称“公积金测评客服经理”,立即询问记者的公积金有无月缴纳满1000元,有无满1年,称如果满足单笔可授信20万元,利息3厘,最长期限5年,当天放款当天到账。比如,10万元每个月还款1966元,随借随还,他还建议记者用这个贷款去置换信用卡贷款,并称“公积金交的越高,利息越低”。

但是,这个所谓的业务经理并未说明“利息3厘”是按照日利还是月利还是年利来计算;再者,10万元每个月还款1966元,是连本带息1966元,还是仅利息,也没有说清楚。计算来看,如果是10万元每个月利息是1966元,那么年化利率是23.59%,刚好满足监管24%以下的红线,但这么高的利息跟宣传中的最低6%的年利率已经相去甚远,并且也高于信用卡分期利率。

当记者质疑利率是否真的低于信用卡时,对方反问“公积金贷款比信用卡网贷利息低,你不知道吗?”并称要给记者办理的就是公积金贷款,还言之凿凿地介绍了所谓公积金的三种作用——提取、冲抵房贷和贷款,“我们这个贷款不扣你公积金的余额,只是根据你缴纳的基数给你贷款,因为缴纳公积金就代表你工作稳定。”

当记者反复询问业务经理是否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员时,对方称:“我们是公积金授权,做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并提示是上海一家城商行为记者贷款,属于正规机构,还邀请记者去浦东南路的一家大楼现场办理贷款。但这个业务经理给的地址,并没有上述城商行的营业网点。业务员给的网点照片里,只有“沪金中心陆家嘴签约中心”字样,并没有显示任何银行,或者是公积金中心。

在点击了微信贷款广告之后,记者反复在朋友圈收到同一款贷款产品的广告。但披上了其他的“画皮”,一会叫“公金中心”,一会叫“沪金中心”,一会叫“公金部”。不过一致的是,在广告词中强调“凭公积金借款”。

拷问微信广告合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主办律师宋海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作为助贷公司,对于助贷广告页面的合规要点,根据《广告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包括:

一是不得冒用、擅自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等有可能使金融消费者混淆的注册商标、字号、宣传册页。如以“公金中心”名义宣传提供公积金贷款服务,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提供服务的主体为公积金的官方管理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实际并非该主体提供服务,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二是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如使用“最快到账X分钟/小时”、“最高可借X元”、“最长分期X期”,需要有真实的数据支撑。如真实业务操作中,无相关最快/最高可借/最长分期上限的案例,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三是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的表述。接近绝对值的表述,需要有真实的数据支撑。如使用“利息超低”、“通过率高”,需要有真实的数据证明利息确实较低,贷款申请的通过率确实高,而不能为了吸引人眼球而自行使用该等表述。

四是还包括不得隐瞒限制条件,不得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等合规要点。

那助贷广告蹭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名头,作为发布平台的微信负有什么责任?

宋海新表示,从广告合规角度来说,微信作为广告发布平台,其角色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者”,其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广告主的名称、资质证照等),核对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因发布虚假广告等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其可能面临没收广告费用、罚款等行政责任,也可能需要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一起承担对消费者侵权的连带责任。

(统筹: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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