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涉及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刚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提醒8月31日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到期的学生按合同约定还本或申请本金延期的提示”:根据四部委《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要求:助学贷款免息政策,无需学生申请;本金延期政策需学生自主申请,延期至2023年的同月同日,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
近日,接国开行总行通知,本金延期的渠道已开放,学生需于合同约定应还本日前一月的29日(含当日)前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2),县资助中心无需审批,即日生效。8月31日,全省将有1953名学生的助学贷款合同本金到期。请各地提醒此批学生:1.如申请本金延期,需于7月29日前在系统内进行本金延期申请,超时将无法申请。2.如不申请本金延期,请于8月31日前按时还款。
市教育局提醒,我市共涉及助学贷款到期学生122名,为确保本金延期自主申请政策“应知尽知”,避免借款学生因错过申请窗口不能申请本金延期可能带来的麻烦,请各县市区资助中心通过电话、网络方式、上门等多种方式联系学生,提醒借款学生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或提交本金延期申请。同时,登陆助学贷款系统,录入与学生的联系记录,保存好联系学生的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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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方兵通讯员:杨道斌
编辑:尹琳校对:刘媛
责编:郑海审核:周嘉宾
大学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操作的通知
为缓解助学贷款毕业生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帮助学生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其顺利就业,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现就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金延期针对范围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2、申请延期方式
借款学生自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无需县级资助中心审批,即日生效。
3、申请时间
有本金延期需求的,请2022年10月29日前完成申请,过期无法申请。
4、咨询电话:
0941--82236461389397912218609412111
本金延期具体操作方法
借款学生自己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网址:)
1、本金延期申请
(1)进入系统后点击菜单列“本金延期”,弹框政策提示弹框,提示框下方设置按钮“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和相关释义”)。
(2)点击“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和相关释义”按钮,跳转展示未延期申请合同列表,未延期申请合同列表下方展示按钮“延期申请”。
(3)点击“延期申请”按钮,弹框本金延期偿还申请单,申请单展示延期合同还款计划变更数据,下方设置“同意”和“不同意”按钮。
(4)确认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弹框密码验证框,用户输入登录密码和图形验证码。
(5)点击提交,本金延期申请提交成功,跳转展示已申请延期合同列表。
2、本金延期申请-查询
已做本金延期申请的用户,点击“本金延期”菜单,跳转展示已申请延期合同列表,如下图。
特别提醒:请有“本金延期偿还”需求的毕业生,于2022年10月29日前完成操作,过期无法申请延期。若无需本金延期的学生,可按照原还款计划于12月20日前还款即可。
合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羚城微教育
镇原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减少人员密集,更好地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贷款人能够及时顺利完成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还款(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因疫情由国家承担,贷款人不承担利息),自即日起推荐“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线上还款”,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助学贷款还本清息
(一)正常还款。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学生本人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
(二)利息计算模式。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当月20日前还款;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2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12月20日前还款。
(三)提前还款学生本人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登录云闪付APP申请提前还款,可申请提前一次性还清一份或者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用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
二、逾期贷款偿还
(一)助学贷款开始产生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逾期还款时须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11月除外)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并由学生本人操作手机登录支付宝APP、云闪付APP、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选择在线还款进行偿还。
三、贷款查询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及贷款注册时学生自己设置的密码)。助学贷款偿还后,于次月20日之后用电脑登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查询。
四、咨询方式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还款相关信息: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查询了解相关还款政策和信息。
(二)若有其他事宜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2.镇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电话:0934-7163915
3.镇原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934-7124813
注:确因困难不能线上还款的学生及家长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还款期内工作日亲自或委托亲友到县政务中心三楼教育局窗口或县教育局401室进行现场还款,提供学生身份证号和任意银行一类储蓄卡(信用卡除外)或微信、支付宝,还款结束后领取还款凭证。
镇原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