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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贷款答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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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惠水县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4日至9月30日,回执录入截止日为10月10日。对于10月10日以后高校还未办理电子回执的学生,视为贷款学生放弃贷款。申请助学贷款学生在2016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登陆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答题系统(自主答题,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贷学生需注册后才能参加诚信答题考试,贷款学生须按要求参加诚信教育网络答题且成绩达80分以上后方可办理贷款。若贷款学生不按要求参加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活动的,高校不予办理贷款回执确认,则本年度贷款不成功。

一、贷款学生申请条件:

1、已经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本地户籍并在本地就读,且高中任一学年曾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办理。

2、预申请范围以外的学生(须是户籍地在本县区,且在本地普通高中就读的毕业生),且家庭有特殊困难情况(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须出示相应的特困证、低保证、残疾证;因病致贫的须由卫生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遇突发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须由公安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材料;因灾致贫的需民政部门或乡(镇)发放钱物花名册才能申请贷款。

3、对于高校预科班的学生,不能予以贷款。

二、贷款程序:

(一)注册用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完成注册。

注意事项: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陆,无须重新注册

(二)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导出贷款《申请表》。

注意事项:申请续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上一年度的思想学习情况,并请高校老师审查;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请惠水县资助中心经办人员现场审查。

(三)资格认定加盖公章:首贷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须有经办人签字及电话号码)。

注意事项:续贷和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资格审核单位为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四)现场审查: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惠水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五)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惠水县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一份。

(六)录入电子回执:贷款人到高校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过时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三、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所需资料说明:

(一)首次贷款需要材料:

1、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两份。

(注:1、《申请表》需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须有经办人签字及电话号码)。2、预申请范围以外的学生另需《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也需以上任一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须有经办人签字及电话号码)及相应的特殊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续贷需要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3、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两份;

4、学校出具的学费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为避免新贷与续贷学生出现互相干扰和安全问题,县教育局将学生贷款工作时间调整如下:

2、首贷办理时间:7月24至9月30日。

(注:需贷款学生在贷款时间内抓紧办理。)

五、相关责任追究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项惠民政策,学生在贷款时要提供个人资料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相关部门审核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审核人签字,如发生贷款学生未能按期还款的,追究审核人的责任,惠水县资助中心有权要求当年审核人催收贷款本息。

其它注意事项:请已经毕业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自毕业起的每年12月20日前将每年应还款及时足额存入指定的还款账号(2009年始贷的为合同上的农行卡账号,2010年后贷的为合同上的支付宝账号),如果银行卡丢失或支付宝密码无法找回的可在每月的10-18日到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卡还款。(咨询电话:0854-6221231)

附:首贷注册说明

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6月22日

首贷注册说明

首贷注册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标签]注意事项:

1、在地址栏输入网址后,按回车键,然后点“继续浏览此网站”,贷款类型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点“注册”,进入点“同意”。

2、按要求仔细完整填写相应的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身份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学生证上的保持一致,所在县资助中心必须选择: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中学处填写所毕业的高中学校,注意学制为本科四年/五年,专科三年(以通知书上为准)。

3、记录好所设置的登录名和密码,注册好后,用设置好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共同借款人(父亲/母亲/近亲属须是本地户籍,年龄须在25周岁~60周岁之间)信息,所填信息必须与其身份证上一致。

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为整千,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年限为学制+13年(新生),学制+13年-已读年限(老生)。

资格审核单位:通过预申请的资格审核单位为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通过预申请的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单位,联系人:不填,联系电话:不填(导出申请表后由认定单位签字盖章),出具日期:点选“今天”。最后提交,导出打印申请表,退出系统。带相关材料来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盘州发布」盘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提示:点击上方"盘州发布"↑免费订阅微信平台

盘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流程

一、时间:2017年7月13号正式开始,2017年9月15日结束(若系统关闭则提前结束)。

二、贷款流程

注意:2017年起,实行电子化合同管理:网上填写申请表和答题→资料审核→髙拍仪扫描上传材料→签合同→10月10号前到学校交回执单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网址:(需在电脑上操作并打印出来,进入后选择生源地贷款,IE浏览器需点击继续访问)。

网络诚信答题考试网址:(可用手机答题后再打印,用户名为:学生本人身份证;密码为:学生本人设置密码;今年的诚信答题考试及格分数为:90,成绩单需要打印出来)。

三、贷款材料

(一)新生首贷

1.新生首次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今年考取高校的需经就读高中学校、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签名确认,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用盖章),申请表网址:(进入后选择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②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④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⑤诚信答题成绩单(90分以上)1份(检查完退回)。

注:以上所有材料:A4纸张,并按以上顺序整理。

2.新生首次贷款需出示以下证件备查:

①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户口簿原件(如果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如果共同借款人为其他近亲属,在户口簿上不能说明亲属关系的,需要“亲属证明”;

④录取通知书原件。

(二)在校生首贷

1.在校生首次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需经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签名确认),申请表网址:(进入后选择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④在校学生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需盖公章)复印件1份;

⑤诚信答题成绩单(90分以上)1份(检查完退回);

注:以上所有材料:A4纸张,并按以上顺序整理

2.在校生首次贷款需出示以下证件备查:

④学生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在校生续贷

1.在校生续贷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名确认,不用盖章)

②诚信答题成绩单(90分以上,检查完退回)。

注:以上所有材料:A4纸张,并按顺序整理。

2.在校生续贷贷款需出示以下证件备查:

①学生本人来办理的需出示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如果是共同借款人来办理的,需出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四)专升本、本升研续贷

持专升本(本升研)录取通知书到资助中心修改就学信息→打印材料→资料审核→髙拍仪扫描上传材料→签合同

1.专升本、本升研续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注:以上所有材料:A4纸张,并按顺序整理。

2.专升本、本升研续贷需本人亲自出示以下证件备查:

①学生本人来办理的需出示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如果是共同借款人来办理的,需出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

温馨提示:签完合同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2017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贷款成功;未录电子回执的,贷款不成功!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的贷款入学,圆梦金秋,盘州市教育局和盘州市总工会共同筹办了“梦圆金秋助学贷款服务站”,免费为学生提供资料打印,帮助指导诚信答题,地点在教育局门口左转十米。

盘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2日

请转需!​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最全问答来了!

2021高招已经结束

不少萌新也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

即将开启人生新的篇章

如果你的家庭经济困难

请不要担心

你只需要带着

录取通知书到学校

其他的,国家管!

今天资助政策小课堂开课啦

为大家解读助学贷款政策

一起来看

↓↓↓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问答(2021年度)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旨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与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通过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有哪几家?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两家。

三、贷款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四、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在校大学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在读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贫困家庭。

五、贷款额度是多少?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高专学生和预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六、贷款期限是多长?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七、贷款利率是多少?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LPR5Y-0.3%),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八、借款学生如何付息?

借款学生在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仍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

九、何时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通常贷款受理时间为每年7月初-9月底,受疫情、灾情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时,贷款受理时间也会有所调整,若有时间调整,将及时通知公告。

十、学生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南昌、赣州、宜春、新余、抚州5地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开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首次贷款

步骤一:学生登录网址,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步骤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步骤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说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身份证复印件,请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步骤五: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就读高校报到,就读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

2.续贷

步骤一: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步骤二:借款学生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须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如共同借款人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须一同前往)

步骤三: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高校工作人员录取电子回执。

目前除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黎川县外,其他县(市、区)续贷可选择远程受理。

(1)远程办理的学生需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的智能手机。

(2)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3)提交申请后,系统会提示选择“线上签订合同”或“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如果选择“线上签订合同”,需点击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并确认合同信息后,通过支付宝手机APP扫码学生在线系统弹出的二维码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认证成功后,返回学生在线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4)远程续贷申请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将会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收到短信后,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3.特别说明: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同时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其他具体事宜请详询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

(二)上饶、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吉安6地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步骤一:学生申请

1.办理银行卡。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

2.线上申请。登录“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步骤二:资助中心审核

1.首次申请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2.续贷学生只需登录“百福”线上申请,由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步骤三:签订合同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百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步骤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学生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就读省外院校的学生可登录“百福”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由高校盖章后,在“百福”中拍照上传回执。

步骤五:银行放款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十一、借款学生何时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后开始还本付息,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

十二、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来源: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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