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保单贷款”买新保险、现金还款不记账…险企“保单质押贷款”纠纷多
谈及贷款,人们通常想到的是银行贷款、抵押房子、信用卡、“花呗”、“白条”等,随着经济的发展,“保单质押贷款”成为一些投保人解燃眉之急的选择。
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养老保险等可用来保单质押贷款,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保单质押贷款在资质审核、放款流程、资金额度、还款期限、贷后管理等方面本有严格的监管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寿险公司保户质押贷款金额较去年末有不同程度上涨。截至2022年6月底,中国人寿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2454.6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3.92%;同期,中国太保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686.77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2.58%;新华保险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422.29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近3.5%。
随着“保单质押贷款”数量增多,此类贷款引发的纠纷也日益显现。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近日包括北京金融法院,一些其他省市法院及地方银保监监管机构等纷纷发布提示或建议,提示注意风险。
什么是保单质押贷款?
部分人身险保单因为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将所持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
依据2016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例如一份现金价值10万元的保单,理论上最高可以贷款8万元。
根据2020年发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清偿贷款本息;规定投保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所借款项用于房地产和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不得用于未上市股权投资。
应该说“保单质押贷款”实际上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保单增值服务,“融资”属性并不鲜明。保单质押贷款是保险公司基于“现金价值”提供的服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向投保人提供增值服务,满足正常的短期资金需求(通常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销售人员以“盘活现金流可购买高额理财产品”“贷款利率低”“无风险”等话术营销人身险产品,作为投保人应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综合考量是否需要保单质押贷款。一方面,保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投保人应结合当前利率水平自行判断,保单贷款成本与收益是否能够平衡,不能将保单贷款当作“无本万利”的“资金周转神器”。
另一方面,人身险保单是长期缴费产品,保单质押贷款只是根据保单现金价值短期释放现金流。投保人要综合考虑现金流是否稳定充足,切不可错配期限,否则可能面临既要还贷款又要交保费的窘境。
北京金融法院:“保单质押贷款”存在四大问题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通报从2020年3月18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共受理保险类纠纷案件677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7.75%,标的总额达11.73多亿元,涉及保险公司共计41家。从数据来看,平均每一案件涉及金额高达173万元。
北京金融法院白皮书中提醒,经过对案件梳理发现“保单质押贷款”存在四大问题。问题一是保单质押贷款登记流于形式,这给贷款人造成很大困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寿保险中保单质押贷款问题的批复》(银复[1998]194号)的规定,保险公司要建立相应的业务规章,设立“保单质押贷款登记簿”,逐笔登记贷款的保单号、保单现金价值、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注销情况等内容对实行保单质押贷款的保单,保险公司要在每个月末打印保单质押贷款情况报表,内容包括当月末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未偿还保单贷款本息和等项目,以备中国人民银行检查。
例如,在李某某与某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保险公司因未能提交相关的“保单质押贷款登记簿”,而未能对还款注销情况予以清晰反映。
问题二是保单质押贷款还款记录保管不全,针对现金还款等没有明确记录。保单质押贷款还款情况应当明确具体,包括现金与非现金还款方式。例如,李某某与某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可以现金方式还款,但保险公司仅提供《业务系统非现金收费日清单》、刷卡凭条3张、客户联络系统截屏以证明保单质押人仅以非现金方式偿还借款利息,并未涵盖针对所有还款方式的记录。
三是保单质押贷款催收工作疏于管理,甚至有些公司没有到期还款短信。如李某某与某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保险公司对于保单质押贷款仅以短信方式进行催收,且并未明确列明具体保单名称、欠款金额、欠款时间等,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贷后管理制度,由此可能造成财务收益风险,造成呆坏账的产生。
在某人身险公司的官微上,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该公司发布的“风险提示”要求贷款人注意“公司无到期还款提醒,建议贷款时就算好还息日,设几个提醒,以免超期。”
四是对于保单质押贷款是否收取保单原件的做法并不统一。从现有实践做法看,在保单质押贷款中,保险公司对于是否收取投保人保单原件的做法并不统一。保险公司未明确保单质押贷款流程,一旦产生纠纷,极易造成举证不能的后果,导致案件查明困难。
北京金融法院建议,规范保单质押贷款流程,制定相应规范性文件;提高对客户保单质押贷款后续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在保单质押贷款催收中明确具体保单名称、欠款金额、欠款时间、还款方式等催款内容;完善保单质押贷款还款记录管理,确保对客户多种还款方式记录的完整性。
北京金融法院还指出,保单质押贷款还款较为灵活,应当根据保单质押贷款的具体情形,将客户多种还款情形及时全面地记录在案,防止出现客户与保险公司因是否还款产生不必要的争议,有条件的可以在还款处设立相关监控录像设备。
银保监会曾专项治理“冒用投保人名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问题
2021年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一次专项治理。
其中提到,“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是否存在冒用投保人名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侵占保单贷款资金或办理退保业务、侵占保单现金价值;从业人员挪用、侵占保费或保险金。”
法院曝光典型案例:诱骗老年人可获高额利息贷款到账后即转走被挥霍一空
今年10月,西安中院曝光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年逾七旬的黄女士,被某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某等人“忽悠”,声称其为公司养老保险VIP客户,可参与该公司与银行开展的一个保单质押保险优惠活动,可赠送小礼品并可以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
李某某利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接近并取得老年保险客户的信任,诱骗老年人以个人保单担保借款,谎称将钱款存入虚拟的“万能账户”可获取高额利息,但实际上贷款8万元到账后即将钱款转入被告人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挥霍。直到被出借方找上门所要还款,黄女士才知道上当了。
霍女士报警后,警方查明李某某等8人已经诈骗4位年龄在70岁以上老人,诈骗金额40多万元。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李某某以诈骗罪判处5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余7名也分别作出了相应的判罚。
西安中院的法官提醒,老年人不要贪图小利,提高识骗防骗能力,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和重要证件交给其他人,更不要让他人脱离视线在自己手机上直接操作,一旦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被曝光案例:警惕“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活动
在“代理退保”黑产日益猖獗的背景下,出现一种新型的“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骗局。例如,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诱导保单持有人声称能帮其全额退保,随后利用保单贷款套取资金,谎称是第一笔退保金,骗取消费者信任,进而再收取所谓“代理退保手续费”后立即失联。这样的诈骗行为下,消费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还要自己偿还保单贷款。
广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警惕“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活动的风险提示,详细揭示了“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的基本特征;山西监管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不法人员诱导投保人保单贷款、部分领取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黑龙江监管局发布了谨慎办理保单贷款、警惕“高收益”骗局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蔺丽爽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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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以保险为名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例呈现多发态势,针对这一情况,大家保险整理了以保险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几种作案手法和应对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司员工、客户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降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率。再次提醒:如遇到诈骗,请第一时间与投保的保险公司核实,保护好个人银行卡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作案手法一:以保险理赔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以补充保险理赔资料为名,或以快捷支付保险理赔款为名,诱骗保险消费者按照短信或电话指引去银行ATM机操作,转走其账户资金。或者谎称保险公司正与外资公司合作,需要在ATM机英文界面下进行操作,诱导保险消费者输入发送的验证码(实为转账金额),转走其账户资金。
温馨提示:保险公司正常理赔无须进行银行ATM机操作,支付理赔款只需要银行账号(卡号)、户名和开户行等收款信息,不需要银行账户密码、信用卡有效期、信用卡背面的验证码以及微信、支付宝支付密码等支付验证信息。当接到自称保险公司人员以理赔为名要求到银行ATM机进行操作时,请务必警惕,注意保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作案手法二:以个人信息被冒用办理社保卡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称发现有人正利用保险消费者身份信息在外地办理了社保卡并提供虚假的公安机关电话要求其申诉。不法分子再冒充公安机关诱骗保险消费者将资金转移至所谓的“公安机关账户”保存。
温馨提示:一旦接到自称保险公司的人员打来或发送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了社保卡、进而涉嫌违法犯罪之类的电话或短信,不要被其制造的紧张气氛所迷惑,要立刻意识到这是诈骗,因为保险公司无权发行、管理社保卡。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客服电话95569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举报,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
作案手法三: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以给保险消费者邮寄礼品为名,诱骗其汇付一定金额的邮费。
温馨提示: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举办客户回馈活动不会要求客户支付邮费。如您接到自称保险公司人员提出支付邮费的要求,请及时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69进行核实举报。
作案手法四:以“以房养老”“养老帮扶”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保险公司人员,谎称保险公司正在举办养老社区回馈活动,入驻会员在医疗、健康保险、日常照管等方面享有大幅度的优惠政策及专享服务,以“养老帮扶”为名办理房屋抵押等贷款手续,诱骗保险消费者将大额资金转入其所谓的“养老账户”。
温馨提示:选择养老服务时,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养老企业、养老机构;投资养老项目和购买养老产品时要多思多虑,遇事多与亲属朋友沟通交流,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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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宣传】为了图方便你就网上贷款吗?
网络贷款
//诈骗
接近年根,大家都有各种资金需求。但近期由于疫情的限制无法实现从银行借贷,这就导致有群众会在网上搜索网络借贷信息,也就给不法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而网络上的借贷信息中,大多都是虚假网站。如果你按照骗子的要求去操作了,很可能成为他们的“盘中餐”。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看看网络贷款诈骗都有哪些特点!看看你们是否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吧!
网络贷款诈骗特点
1
跟你联系的骗子,公司名头听起来都比较大。所谓的3434等,你一听,名头很大,殊不知你点击进去的链接是他们提前做好的钓鱼链接。
2
所谓的343434等,这类公司根本不可能存在,工商部门也不可能允许此类公司名称注册。有的会假冒银行或知名公司的名义,但是均没有办公地址,也无法提供真实的公司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
3
放贷条件容易,不需抵押也不需查看收入情况,基本上是一个身份证就可以贷款。
4
当求贷者动心后,骗子们会利用各种理由要求先收取费用,比如34等等。
5
当求贷者先付费后,发现骗子的手机再也拨打不通,甚至某些求贷者不知道对方的公司、个人姓名,身份证,甚至连对方身处何地都不知道就已经上当受骗。
6
骗子知道去网上找贷款的人都是有各种情况无法在银行贷款的人,他们抓住这一点,会以征信、方便、快捷为由挖下各种陷阱。
7
在你借贷过程中会显示银行卡信息有误时,这是骗子在自己制作的诈骗链接中暗箱操作的结果。
针对以上特点,民警有话说:
1、切勿轻信各类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的贷款小广告。
2、贷款并不需要交保证金、做银行流水账,一旦遇上了,一定是假的!
3、需要申请贷款时,到正规贷款机构申办贷款是唯一正确选择,并且正规机构都是公开营业场所,有公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在进行信用贷款时还需要相关手续,比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
4、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动态验证码提供给陌生人!!切记切记!!
5、凡是正规的贷款机构不会要求借贷人在申请贷款前就支付手续费等各类费用。
一旦确认自己被网络贷款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一味忍气吞声只会增加自己的损失。
来源:西宁反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