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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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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也有“金融服务费”?开发商:代办公司提供服务,客户签了委托书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接到多位市民反映,去年到今年经过摇号购买成都温江区合能枫丹西悦新房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第三方中介机构收取700元“代办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红星新闻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

房贷被收代办费,自己“不知情”

多位购买合能枫丹西悦的市民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告知客户银行到售楼部办理贷款,实则为中介机构到售楼部代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了1000多元的“贷款服务费”或“代办费”。

据购房人杨女士介绍,当时她和她的丈夫到售楼部摇号选房,选房结束后便有销售告诉杨女士现场有“银行工作人员”可办理贷款,接着,杨女士便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处办理贷款业务。

“从他们的穿着看,就是那种工作装。”杨女士说,当时有一大堆合同要签字,然后便根据销售的指引在需要签字处签字,“买房子要签的字太多了,根本没时间精力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签的什么字。”随后,杨女士发现自己被收取了410元公证费、700元的“代办费”。杨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收据,收据上并无相关代办机构的名称,甚至连盖的章都无法看清楚,签名处也只有姓氏。

410元公证费、700元“代办费”的票据

此外,多位业主也向记者展示了其收据、发票,有的业主收据为700元“代办费”,有的为“贷款服务费”,有的为“抵押费”,有的为“代办加公证费”,费用也从700元至1100元不等。

“抵押费”票据

“中介机构说为我们提供了服务,具体提供啥子服务?”多位购房人提出质疑。

中介:

提供了服务,堂堂正正地收钱

记者几经周转,联系到了业主口中的中介机构四川卓越优帮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范姓负责人表示,服务不像商品,商品觉得不合适可以退,服务如何退呢?“我们的成本已经投入进去了,包括人力成本、交通费用都已经支付出去了。”

“公证费抵押费”票据

记者从一份委托服务协议中看到,其所谓的代办服务包含四项内容:办理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登记证书及证明文件;注销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办理房屋分户登记、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等事项,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以及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付抵押权人收执。但接受采访的多位业主都表示,自己手中并无该协议。

据该负责人介绍,当时因为合能枫丹的按揭客户非常多,开发商邀请他们过去专门做相关方面的服务。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每一个服务人员都应该是给客户说到了有这个费用的,并且当时我们也给他们开了相关的委托书、告知书。如果当初,客户不选择这项服务的话,是可以的”。“说实话,这几百块钱,我们要服务几年,之后如果要办房产证,我们还要去帮他们办,”该负责人表示。

至于退钱一说,该负责人表示,“我们没有退钱,从来没有过。我们做这个服务是堂堂正正做,不是偷鸡摸狗,是你情我愿做的,你认可我这个东西,我做了服务,成本出去了,怎么可能退给你。”

对此,购房人刘女士表示,现场中介人员并未提示、告知,“我们以为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就跟着办理了业务,直到回家后才看到发票是中介公司开的,才知道不是银行在现场办理的贷款。”

开发商:

代办公司提供服务,客户签了委托书

“现在售楼部在买房时,都会请中介机构来代办相关业务,我们公司对这700块钱是压到市场最低的。”据成都恒悦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部陈兰介绍,客户当时在办理时都已经做了解释,如果办理贷款的相关业务,客户不愿意去跑,这种情况下代办公司会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且,当时客户是签了委托书的。”

委托协议书

陈兰告诉记者,客户当时办按揭,第三方公司向客户解释之后,客户签署的;并且现场销售也负责给客户解释了,需要办理按揭,分别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对于收费不一致,陈兰表示,客户办按揭的类型不一样,他所缴纳的费用也不一样,所以很多客户有误解。

对于有客户声称退钱,陈兰说,“有的客户退了钱,有的客户没有退钱,因为有的客户没有办下来按揭,就退了款。另外,比如公积金贷款是有担保公司的,收取的费用也不一样,所以客户之间就不能一概而论”。

陈兰还表示至于公证费,各家公司的公证费用也不一样。

对此情况,刘女士说,”现场销售只是给你指着签字的地方,告诉你在这儿、这儿、这儿签字,收钱也告诉你说这个钱是该收的,不然办不了贷款。“

区房管局回复:

将协调该中介公司调取相关资料

该区住建局房屋管理科副科长何峥宏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已经接到了相关的投诉,也对开发商进行了调查。

目前初步调查情况是,部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按照银行要求要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等房屋房产证办下来之后,要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等一些事项,按理说应该由购房人按照程序自行办理。由于需要跑几次,有需求的购房人就委托了这家中介公司代为办理相应手续。经查,该中介公司与购房人间有书面委托协议,协议内容中注明了服务公司的服务事项、义务等。

对于购房人不知情收费等情况,何峥宏表示,如果确有购房人在不知情情况下被收取费用,温江区住建局将协调该中介公司调取相关资料,确认是否与购房人签署相关委托协议。

至于为何购房人没有收到协议,何峥宏说,“如果只是服务公司单方面保存这个协议的话,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一下这个问题,看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一步,将对是否应该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牌等可以区分中介与开放商等身份进行进一步研究,研究采取哪些措施,运用哪些手段,达到购房人一到现场即能区分开发商与中介等手段。

律师声音:

没有规定说绝对不能收代办费

但代办机构、开发商都应明确提示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大福认为,在这个事件中,无论是代办机构,还是开发商,都应进行提醒,履行告知义务。

李大福说,如果是在未做提示,未明确说明的情况下,签署委托协议代办,并收取代办费,这个是容易造成重大误解的一个行为,代办中介,如果你是代办就是代办,不能不告知消费者,(不告知)就是造成重大误解,那么这个行为是可以撤销的。虽然有告知书,但由于特定的原因没有认真去看,就会产生误解,关键就要看是不是构成误解。

李大福提醒:不论是业主,还是其他普通人,在涉及需要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只有谨慎才能避免被欺骗、欺诈、误导。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杨建华表示,开发商贷款都有合作的银行,业主自行前往银行现场办理也是可以的,并且可以省下这笔代办费。因为交给银行跟交给中介的效果是一样的,都需要自己来准备资料,“无非就是说,中介机构到了现场,省去了业主跑路的麻烦。”

法律上来说,这是民事范围,以双方的意志之至为评定,没有规定说绝对不能收代办费,能不能收,属于双方的协商约定;另一方面来讲,这个事情牵扯到知情权,到底知情到哪种程度,这个很重要。如果中介手续很齐全,并且明确告知了业主自己中介机构的身份,来办理业务需要给手续费,“如果完成这个流程,这笔费用就是应该给的。如果是夹杂在购房合同中,并且又没有告知的话,就属误导消费,是可以退的。”

红星新闻记者闫宇恒严丹

编辑刘宇鹏

不要交!“按揭服务费”银行才不收!中介这样做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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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服务费?

中介替银行代收?

不存在的!

你可千万别中招!

1

女子通过中介买二手房被收取1.95万“按揭服务费”

“按揭服务费”成中介潜规则银行澄清并无此项收费

6月29日,都市1时间曾报道,长沙部分房产中介巧立名目收取贷款额3%的“按揭服务费”,被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叫停。

很多人在看过节目之后表示,自己也遇见了相同的情况。

长沙市民罗小姐2017年6月通过新环境房屋中介长沙生活艺术城店,在长沙市天心区富景园购买了一套二手房。

交易过程中,她被中介要求按照贷款金额的3%,支付“按揭服务费”,共支付费用一万九千五百元,并开具了一张收据。

看过节目之后,罗小姐意识到“按揭服务费”很可能已经进入了中介公司的口袋,通过仔细阅读合同,罗小姐发现这笔钱是以“代办相关事项”为由收取。

无独有偶,娄底的李小姐也在通过新环境中介长沙新星小区店在长沙购买一套二手房时,交纳了两万五千四百元的“按揭服务费”。

但从银行方面获悉,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银行本身有严格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按揭服务费”这一项。

2

按揭服务费系额外收取

假借银行之名涉嫌消费欺诈

遇中介冒名收取请举报

以长沙的罗女士和娄底的李女士为例,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时,都缴纳了2%的中介费和3%的按揭服务费,售价100万的二手房,消费者就要额外支出3万元的按揭服务费给中介,而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都以为这笔钱交到了银行。

从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获悉,法律没有禁止房屋中介收取中介费,但交易过程中应该要尽到充分的告知义务,解释每一项约定和款项,特别是对于费用的解释,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但房产中介打着银行的旗号收取“按揭服务费”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

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缴纳中介费时,应该和中介公司明确约定中介费包含的具体内容,是否包含交易、办证、按揭服务,鉴于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中介服务费标准,消费者可以货比三家,自行选择。

消费者交易过程中要仔细阅读合同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如遇中介以银行的名义

收取“按揭服务费”的行为

可拨打1231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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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贷款21万元,“金融服务费”收了1.7万元,这些套路让人吃不消

西安奔驰金融服务费引发的争议让消费者还记忆犹新,最近重庆沙坪坝区的江女士也同样遇到了“金融服务费”这样的烦心事。她去年购买了一款30万元的英菲尼迪轿车,贷款21.485万元,金融服务费达到1.755万元,是贷款金额的8.16%。江女士质疑4S店在“金融服务费”上存在欺诈行为以及涉嫌偷税漏税。近日,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陪同江女士来到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了解情况。到9月2日,江女士仍未得到4S店正面回复。目前,江女士已向消协和税务部门投诉。

6000元“金融服务费”变1.755万元

8月20日,记者和江女士一起来到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希望找到负责人具体了解情况,结果负责人到外地开会,4S店让一名员工向江女士进行解释。

江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7日,她在尚博英菲尼迪4S店,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款英菲尼迪Q70精英版轿车,原价38.18万元,优惠价30万元,首付3成,贷款7成。

江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让她缴了1.5万元定金,并让江女士提车时缴剩下的钱。

7月10日,江女士到4S店提车,又缴了首付款8.9万元,共计支付10.4万元后签订了购车销售合同。

“根据购车销售合同,裸车30万,首付3成,贷款7成,我需要首付9万现金,贷款21万,剩下的1.4万元,包括金融服务费6000元,以及8000元各种手续费。”江女士说,当时没有拿到这份合同,4S店只给江女士提供了一张29.2万的购车发票,剩下的发票4S店一直没有提供给她。

“我缴了一年的月供后,现在手里有积蓄了,准备把尾款付清。这时,我发现手里除了一张29.2万元的购车发票,其他发票一张没有。而且手上也没有任何合同,直到今年7月份准备在4S店交尾款的时候,4S店的销售人员才将销售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的复印件给我。”江女士说,看到按揭贷款合同,她一算账,发现自己被“套路”了,她现金支付了10.4万元,贷款21.485万元,实际要付款31.855万元。

“这现金支付的10.4万元,扣除按揭贷款合同中的首付77150元,上牌费1100元,抵押费200元,加上购车的8000元差额,还有17550元,不知道是什么费用。也就是说这笔钱被4S店收了,却没有告诉我收的是什么钱。”

她打电话问4S店,这1.755万元收的是什么费用,4S店回答是“金融服务费”。“说好的6000元金融服务费,突然就变成了1.755万元。”

江女士说,西安奔驰轿车购价68万元,金融服务费1.5万元,已经高得离谱,自己这个车30万元,贷款21.485万元,金融服务费高达到1.755万元,是贷款金额的8.16%。

伪造签定按揭贷款合同

江女士说,看到按揭贷款合同复印件后,她发现自己的贷款金额不对头,根据购车销售合同,她首付了9万现金,贷款21万。结果按揭贷款合同中,首付款只支付了7.715万元,贷款金额21.485万元,另外贷款利息3.2万元,按揭贷款合同比购车合同少了8000元。

记者看到了江女士手里的这两份合同的复印件。购车销售合同显示,江女士和4S店约定的裸车价格为30万元,赠送原厂膜、3D脚垫、行车记录仪,4年10万公里基础保养(大约8次保养)。首付3成,按揭4年,月供5144元。

“按揭贷款合同将我的首付款降低了,贷款金额提高了,这就意味着我要多付利息。”江女士说:“如果当时我看到这份按揭贷款合同,肯定不会签。这份按揭贷款合同不是我本人签字,是4S店伪造签名。”

8月19日,她到4S店索要“金融服务费”发票,协商了2个多小时后,4S店让江女士8月20日到4S店来拿发票。

“金融服务费”变成保养费、咨询服务费

江女士遇到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情况?8月20日,记者跟随江女士来到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进一步了解情况。4S店提供的发票上显示的是保养费、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

记者发现4S店提供了两张发票,而这两张发票江女士之前一直没有见过。一张发票是咨询服务费15094元,档案管理费331元,增值税925元,总计16350元;另一张发票是劳务储值卡7068元,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862元,增值税1268元,总计9200元,两张发票的金额共计2.555万元。

“这些收费项目,我之前一点都不知道,也没有看到销售大厅有公示。”江女士说,金融服务费突然就变成这些费用,真的让人匪夷所思。

“9200元的发票4S店解释是保养费,我真的没有搞明白,合同上保养写得清清楚楚赠送4年10万公里基础保养,现在又要收9200元钱,是什么意思?”江女士说,16350元钱4S店承认是“金融服务费”,但为什么发票又是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他们不知道为我咨询了什么,服务了什么,还有莫名的档案管理费?又是什么东西?”

质疑4S店签定“阴阳”合同

江女士质疑4S店和消费者签“阴阳”合同,偷税漏税。她说,她和4S店签定的汽车销售合同是30万元,但发票是29.2万元。同时,江女士在4S店财务室看到了一张开票通知,也是29.2万元,而且开票通知上面的签字也不是她本人签的。

“我认为他们是为了逃避税务部门的检查,做了一个阴阳合同,少缴了8000元的税。”

■回应

金融服务费只有16350元,9200元保养只是为了平账

8月20日,汽博尚博英菲尼迪4S店销售部负责人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4S店和江女士签定的汽车销售合同是30万元,但发票是29.2万元,为了做平账达到30万元的发票,他们单独开了9200元的发票,8000元是保养费,1200元是保养工人费。另外,对于江女士没有本人签按揭合同的疑问,对方表示他们是“飞签”。

陈先生表示,江女士保养没有缴钱,只是开了一个9200元的发票。同时,金融服务费只有16350元,为什么这个价格这样高,这是当时销售人员与江女士协商的结果,而当初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了,具体收费标准是多少,他也不知道。开发票名目包括保养费、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也是为了做账。

同时,4S店表示江女士签定了按揭贷款合同,而且还提供了江女士面定的按揭贷款合同相片。

对此,江女士并不认同4S店的解释。

江女士说购车销售合同是30万元,4S店没有开足发票,“你不能用其他项目来抵,而且发票是9200元,不是8000元,数目也不对。”

“9200元的发票4S店解释是保养费,我真的没有搞明白,合同上保养写得清清楚楚赠送4年10万公里基础保养,现在又要收9200元钱,这是欺诈消费者。”

江女士说,4S店开的两张发票,加上上牌费1100元,抵押费200元,刚好是自己购车总款,即31.8550万元钱。

对于面定按揭贷款合同,江女士表示,按揭贷款合同签字时间是7月11日,她7月10日提车,7月11日并没有去4S店,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除了发票上的数目不对和伪造签名外,江女士认为4S店还存在其他欺诈行为。

她说,她是和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公司签定的按揭贷款合同,4S店提供的发票是重庆中汽西南汽车公司。“我按揭贷款和东风日产汽车金融公司签定的贷款合同,发票却是重庆中汽西南汽车公司开的,而且还是乱七八糟的保养费、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这明显是乱收费、欺诈消费者。”

目前,江女士已经向消协和税务部门举报。

■声音

律师:赠送了保养还收费属欺诈行为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张剑波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和4S店签定的购车合同中约定了赠送基础保养,4S店又要收费,已涉嫌欺诈消费者。同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4S店收取了咨询服务费、档案管理费、劳务储值卡、交通运输设备装饰费,已涉嫌乱收费,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或者市场监管局举报。

税务部门:一旦查实将会严肃处理

两江新区税务部门告诉记者,消费者与4S店签定的购车合同如果约定是30万元,4S店有义务给消费者提供30万元的发票,而不是29.2万元,这已经属于涉嫌偷税漏税行为,一旦查实,将会严肃处理。

■业内说法

金融服务费普遍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2%至4%

重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金融服务费”普遍的收费标准是贷款金额的2%左右,但主城区每家4S店有所不同,很多都收到了4%左右,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高九路一家汽车销售商也证实,有的4S店销售能分到金融服务费的50%,因此销售会尽力劝全款客户做按揭,并且还有一套话术。

记者了解到,主城区各家4S店,都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收取标准不一致,而开的发票已经从金融服务费变成了各种咨询等服务费。

记者从市消协和税务部门获悉,两个部门已经接到江女士的投诉,正在调查此事。

那么江女士的“金融服务费”到底是什么情况,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将继续跟踪采访此事。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郑三波实习生韩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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