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贷决策遇到选择时
紧张而忙碌的工作总是使时间过得很快,然而匆匆逝去的时间换来的却是长足的进步和成长,无限的自豪和喜悦,也包括很多感动。
依然记得最近受理的一个客户,年纪已过半百。夫妻俩共同经营-家小商店,生意还算可以,膝下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刚毕业,二女儿则还在上学,家庭的压力较大。从他们憔悴的面容和深深的皱纹中,便可看出他们的艰辛。在和客户交谈中了解到,当年夫妻俩双双下岗,仅凭几百块钱的补助,从油盐酱醋开始做起,为了上学的孩子,为了家庭,夫妻俩起早贪黑,终日忙碌。到现在,小店已具规模,一家人也生活得不错。逝去的是宝贵的时光,留下的则是生活的幸福,积累的是亲情和爱。
夫妻俩都比较豁达,与人交流更是心直口快。我被他们感染了,也被他们感动了,心情很舒畅,工作的劳累也让这种好心情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然作为信贷员不能太感情用事,我们放款的前提是基于客户的客观数据,其他一些软信息只是影响它的次要因素,不是决定性因素。对于这笔贷款,我遇到的问题是介于客观与主观之间的问题,是介于数据和软信息之间的问题:一是申请人年纪已经很大,身体也不是很好二是家庭负担较重,孩子在上学,花销大三是数据反映客观事实,刚好可以承担贷款,可是未来风险无法预计。这是其风险所在。此外,软信息方面的有利因素:一是还款意愿良好,为人憨厚老实二是家里人都比较艰苦朴素,省吃俭用三是为人和善,善于交往。这样的尴尬局面很让我为难,如果给客户发放贷款,我们将承担很大的风险如果不发放,我们还会失去一个好客户,一个能够相互理解,积极配合的好客户。这时需要的就是选择,并且是一个很难的选择。最后,我们决定为客户发放贷款。权衡的重点偏向了他的积极因素,因为我们相信可以把握客户存在的风险,也愿意承担这份风险。
不仅是客户给我带来感动,还有自己的成长。作为一个刚刚毕业、初入社会的大学生,茫然、无知,从步人工作岗位至今,只有短短的几个月,我感觉成长是迅速的。我看到了变化,也看到了希望。他们和我的父母年龄相仿,我和他们的女儿年龄也相差不大,家境也差不多。看到夫妻俩憔悴的面容,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过年回家,父母鬓角的白发和深深的皱纹让我很心痛。父母那无私的爱和和蔼的笑容,让我不知该对父母说什么才好,才能表达自己现在的感受和心愿。现在我自立了,自强了,对于我来说能减少父母的负担便是我现在最大的幸福!
本文摘自《微小企业贷款的案例与心得》。
编者语:不知不觉回顾《微小企业贷款的案例与心得》里的文章已经进入到第三部分贷款的审批与发放了。进入这个环节信贷员已经做完入户调查,也完成了三表,该出具贷款建议,然后上审贷会了。
IPC小微信贷技术中,审贷会是贷款决策的唯一机构,也就意味着,无论是批准还是拒绝都需要上审贷会。这期间,信贷员需要将自己准备的信贷调查内容呈现给审贷委。而信贷员在陈述时,最常用的方法是利弊分析法,在通盘情况介绍完后,信贷员便该陈述调查过程的重要节点,以及客户的重要情况,哪个地方是优势,哪个环节是不尽如人意,自己的建议是发放还是拒绝,这个客户的发放的金额、利率、期限是多少,为什么这么建议等等。信贷员有理有据的、准备充分地介绍,通常都会赢得审贷委的信任,意见被采用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加强。所以这个阶段看似没什么,实则还是很考验人的。既需要判断力,也需要表达力,还更需要逻辑力的综合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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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入门指南:授信和用信的业务流程
不管银行再怎样创新发展,信贷业务始终是银行的传统核心业务,也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即使小伙伴们刚开始没有机会从事信贷业务,
也要利用业余时间去学习信贷业务的基础知识,有助于在银行业的长期职业发展。
其实,即使在银行从事同业投资,还是投行业务,
你会发现,银行信贷业务的那套思维和方法论都是其中的一部分底子。
和大家分享银行的信贷业务有一定的难度,
原因在于,相对于资本市场的各类债券而言,信贷业务实际上是一个非标准化的业务,
各行有各自的信贷习惯性用语,信贷业务链条上的各部门职责也会有所差异,
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一些歧义,
因此,关于信贷业务我更多地是进行一般性的介绍,实务中大家以各行的标准为主。
之前我们提到信贷业务分为表内信贷和表外信贷。
像贷款、票据贴现、透支、押汇等业务发生时,银行会真金白银地把钱给出去,这类业务叫表内信贷。
像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银行只是给出了在一段时间内的保证义务或付款义务,叫表外信贷。
不管是哪一类信贷业务,业务流程主要分为授信和用信两个阶段:
先授信,后用信。
刚入门的小伙伴可能比较难以理解“授信”,
不着急,我们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就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实务中,在授信和用信之前还会有一个评级的环节。
就像企业发行债券,也需要评级一样。
企业发债进行评级,是由第三方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来出具评级报告,
而信贷业务的评级是银行自己做。
各家银行会有一套自己的内部评级模型,
客户经理在系统里录入企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系统就会生成对企业的评级。
信贷业务的评级也分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只有评级达到了银行最低的准入标准后,才会进入到后续的授信和用信的环节。
好,我们来看看授信和用信的具体流程。
一个企业有了融资需求,就会找到银行的客户经理申请授信,
客户经理受理后,开始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说白了,就是对企业进行全方面的了解,以及判断企业融资的真实意图。
实务中,客户经理会去企业现场走访,然后去查询企业征信、工商信息、法院信息,以及企业的财务信息、银行流水等等,
通过收集并分析这些碎片化的信息后,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提交信贷审批部门。
各家银行都会有一套标准化的尽职调查方法,我们后续再展开。
信贷审批部门受理后,会有专职的审批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
贷审会是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委员会的主任和成员组成。
主任一般由分管授信审批业务的行领导担任,
成员是授信审批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法务合规部门等部门的负责人。
贷审会的人数一般是奇数,以五人或七人为主,贷审会进行投票表决,过三分之二即可审批通过。
贷审会审批通过后,会形成一个决议,即给予XX企业多少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所谓授信,就是银行决议表态了,我愿意给XX企业多少额度,愿意在这个额度内承担信贷风险。
重点在“愿意”,算是一种承诺。
通过了授信审批,相当于拿到了用款的额度,未来银行就会在这个授信额度内进行资金的发放。
关于贷审会,稍微多说一点,
我们说贷审会是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那“最高”体现在银行机构的哪个层级呢?
贷审会可以分为总行贷审会和分行贷审会,有些还有支行贷审会。
最终授信的流程是走到总行贷审会还是分行贷审会,看各家银行的制度规定。
像小型银行,因为网点少,本身业务量不会太大,为了控制风险,
在分行层面不设贷审会,把最后的审批权集中到总行层面,由总行贷审会审批。
而中型或大型银行,业务量太大,因此会根据金额的不同设置审批权限,
某个金额之下由分行贷审会审批;某个金额之上经过分行贷审会,最后还要通过总行贷审会审批。
主要还是看各家行自己的规定。
好,授信审批后,
下一步,真正从银行拿到钱的环节就是用信。
用信,就是放款;
这里的放款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包括发放贷款、办理票据贴现,还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等。
即使企业拿到了授信审批文件,最终也不一定能实现用信。
怎么理解呢?
通常,授信审批决议里会有这么几项内容:
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信贷产品(是固贷还是流贷或者其他)、产品定价(这笔业务的利率)、风险缓释措施(增信措施),还有放款条件等。
在实操业务中,贷审会的决议有时候还是比较复杂的,企业想要完全满足放款条件也不是很容易。
放款的主要操作部门就是放款中心。
放款中心的同事会根据资料清单一一核对放款所需的材料,同时还会根据授信审批决议的放款条件、增信措施核对这些工作都有没有做到位,
只有全部的前置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会实现放款,也就是授信业务的出账。
不同的信贷产品,审核的着重点会不一样,
像固定资产贷款,主要会看项目的资本金是否同比例到位;会审核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监理报告,工程到什么进度了,是不是该支付这么多钱了;需要办理抵质押的,抵质押的手续,抵质押合同都办好了没,等等;
像流贷或者票据,主要关注采购合同和发票,审核购销合同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识别发票的真伪等等。
放款中心的同事,都需要练就火眼金睛,有时候还要懂点工程上的专业知识。
放款以后,企业就算真正拿到了钱,
企业算完事了,而银行的一笔信贷业务还远远没有结束,
银行进入了这笔业务的贷后管理阶段。
从贷款发放到贷款收回,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客户经理需要按季度开展贷后管理,形成贷后管理报告。
各家银行都有自己的一套贷后管理流程。
简单而言,就是需要客户经理每季度去企业进行实地的贷后检查,收集财务报表,通过财务数据来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
如果是固贷,还要去工地看看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是不是正常开工;
如果是流贷,看看银行流水,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有没有可疑的地方;
除了定期的这些工作,平日里还要时常关注该企业的市场风声。
贷后管理要做得好、做得实,其实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
如果在贷款存续期里,真的出现了问题,就需要交给资产保全部门去进行催收、处置等工作了。
好了,今天先粗略地介绍一笔信贷业务的流程。
实务中,一笔信贷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庞大的体系,
相信有多年信贷业务经历的小伙伴,会深有体会。
虽然,银行对信贷业务的每个环节制定了详细的业务规则和标准,
但在实践中,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五花八门,
在授信到用信的环节,不可避免会发生许多的变化,
如何在变化的基础上实现当初的授信前提条件,也需要经历多部门沟通、协调,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复杂过程。
刚入手信贷业务的小伙伴也不用着急,在实践中学习就是最好的方法,
多向前辈请教,多自我总结。
好,就到这儿。
浅谈LTV
我们之前在公众号文章《巴塞尔协议下房地产风险暴露的计算》中提到了LTV以及使用LTV确定交易对手风险权重的房地产风险暴露计算方法,今天我们来重点讲讲LTV的定义以及如何计算LTV。
1.什么是LTV?
LTV指贷款价值比(v),是指贷款金额和抵押品价值的比例,多见于房地产抵押贷款。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住房抵押风险暴露所适用的风险权重将根据LTV确定。
2.巴塞尔协议中如何计算LTV?
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抵押品价值即房地产价值。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计算标准,LTV=贷款余额/房地产价值
(1)分子:贷款余额的计算要求
要求一:贷款余额应包括尚未偿还的贷款额和未提取的承诺金额。
未提取的承诺金额指银行将在未来某一时点按合同约定的额度提供给借款人的贷款金额。由于该部分承诺金额尚未实际发放给借款人,因此不属于借款人尚未偿还的贷款额,然而银行已经承担了贷款承诺的信用风险,故而需要另外单独统计进来。当未提取的承诺金额转为已提取的承诺金额时,该部分金额将在尚未偿还的贷款额中继续被计算。
随着借款人分期还款进程的不断推进,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会随之不断减少。因此LTV将随着贷款余额的减少而不断变小,使用LTV重新评估房地产风险暴露时,交易对手的风险权重也将不断下降。
要求二:贷款余额不能扣除减值准备和其他风险缓释品价值,但可以扣除满足所有表内净额结算要求且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仅用于偿还抵押贷款而在贷款银行设立的质押存款账户(一般指保证金存款)。
(2)分母:房地产价值的计算要求
要求一:房地产价值应采用贷款发放时的初始价值,而不是市场最新估值。除非监管机构要求银行下调房地产价值,或者发生非常特殊的个体事件导致房地产价值永久性下降,才能调整分母。
要求二:房地产价值的估值必须保证独立、审慎,必须独立于银行的抵押贷款收购、贷款处理和贷款决策过程,确保估值时不高估价值、不低估风险,且估值结果不能高于市场价值,如果市场价值包含了未来预期的溢价或者市场价值高估时,银行的估值需要进行调减,即只反应当前的价值不考虑对未来价格上涨的预期。
3.监管制度中如何计算LTV?
巴塞尔协议中对LTV计算的口径非常清晰明确。目前各类监管统计制度中,使用到LTV的报表仅1104统计制度中的S67《房地产融资风险监测统计表》。S67对于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需按照LTV划分区间分类统计各项贷款余额,但LTV的计算口径相对模糊:报告期末贷款余额与房地产押品市场价值的比值。填报机构应根据房地产押品价值的波动特性,合理确定价值重估频率,每年至少重估一次。
与巴塞尔协议的计算标准相比,目前国内房地产抵押贷款LTV计算口径存在3个差异点:
1)分子
1104直接用贷款余额,而巴塞尔协议是用尚未偿还的贷款额+未提取的承诺金额,且可以扣除保证金。
2)分母
1104直接使用房地产押品市场价值。而巴塞尔协议明确房地产价值需要银行进行评估,不得高于市场价值,且如果市场价值被高估时需要进行调减。因此,按照1104口径计算的LTV会比国际标准偏小。
1104要求至少每年定期重估房地产价值,采用最新房地产押品价值计算分母,而巴塞尔协议中主张采用房地产押品的初始价值(只有在极个别特定情形下可以改变房地产价值)。若在房价持续呈上涨态势的时期,假设贷款余额不变,则银行根据1104口径计算的LTV会不断变小。若房地产行业不景气,房价下跌,则LTV会变大。这样一来,LTV会随着房地产价值变动出现明显波动,导致风险资产计算的波动较大。
因此,后续若按照最新版巴塞尔协议标准执行,监管机构需进一步明确LTV的计算口径。
4.LTV的意义是什么?
LTV是银行进行房地产贷款决策的重要依据。银行应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可接受的LTV最大值,再通过评估被抵押的房地产价值来决定贷款额度。监管机构通过LTV值可以直观了解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风险敞口。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计算并运用LTV的重要前提之一是房地产已完工,即房子完工才有市场流通价值的可能,未完工的房子存在烂尾楼风险,无法起到风险缓释(不考虑是否为合格缓释品)的作用。但是目前国内多数房地产企业都采用的预售制,贷款人在申请房地产贷款时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并未完工,而银行往往基于同地段的其他房屋价格评估贷款风险,一旦后续房屋销售量下降、预售资金被挪用、楼盘未完工等,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就会出现问题,如果房地产贷款占比较大,可能影响银行整体的经营。前段时间各地的停贷风波即是问题的暴露。可以说,我国的房地产贷款风险之前是被低估的,按照目前LTV分区间统计的房地产贷款指标,不足以反映我国的房地产贷款风险情况。
不仅如此,即使房地产已完工,一旦房地产行业进入下行阶段,由于其流动性较差,即使将房地产作为抵债资产,对贷款资金回流帮助也有限。虽然国家一直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但对大多数购房者来说,购房的期望之一是房子能升值,因此房子也会陷入“越涨越买、越跌越不买”的怪圈。这也是房地产抵押物未被巴塞尔委员会列入合格风险缓释品的原因之一。
随着我国按照巴塞尔协议最新标准执行时间的临近,关于房地产贷款风险的管理将趋严,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例,若房屋未完工,将不能再按照目前资本管理办法中的50%权重进行计算,而需要按照交易对手(若为个人)75%权重执行,不利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随着国内房地产行业风险的不断暴露,银行在后续房地产贷款决策和风险管理中,必须严格做好“贷款三查”,对于未封顶楼盘、在建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贷款,须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