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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返点是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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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返利形式,处理各不同!这才是资深会计会干的事!

目前返利主要是呈现三种操作方式:实物返利、返货款、冲抵后期货款。

实物返利是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的实物奖励。

返货款是厂商或者供应商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完成销售业务后给予消费者或者其他方按照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等方式来计算返还部分货款。

冲抵后期货款指的是厂商或者供应商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完成销售业务后给予消费者或者其他方按照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等方式来计算的返利,但是此笔金额当期不发放而是留到后期冲抵部分货款。

三种操作方式优缺点

(一)实物返利优缺点实物返利优点:

(1)促销。不少返利都是必须销售额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给予的,为了赠品销售额不达标的消费者往往会再去消费不达目的誓不摆休。

(2)对于赠品行业也有促销作用,侧面拉动内需。

实物返利缺点:

(1)返利的赠品往往性价比不高,特别是很多消费者往往头脑一热为了赠品而扩充消费,而赠品实用性并不强。

(2)赠品往往销售方对其质量保修等方面不承担责任。

(二)返货款方式优缺点返货款优点:

(1)促销。

(2)调动代理或者经销商的积极性。

(3)拉动再就业。促使很多自由职业者创业,以挣货款返点钱为业。例如现在很多某宝的代理商发专属链接的购物优惠券。

返货款缺点:

(1)返利周期往往耗时过长。

(2)返利金额与原约定金额不符,而且往往会附带一些限制性条件,例如会要求下期销售额完成后再支付上期返利款。

(三)冲抵后期货款方式优缺点冲抵后期货款优点:

(1)促销。

(2)缓解销售方资金压力。

冲抵后期货款缺点:

(1)后期货款数很可能会随着后续需求力不足,而低于返利款,会让消费方心理存在不安定因素,不知返利余款何时能享受。

(2)如果因货物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与销售方后期无法合作,那么返利款将会遥遥无期返还。

三种促销方式财税处理

(一)实物返利财税处理这种实物返利和买一赠一处理基本一致。赠品的价值作为销售费用入账即可,但是对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呢?实操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基本是没有异议的。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那么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不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那么增值税呢?实操中处理各异,不同地方的税务机关有着

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以下观点:

河北: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

四川:“买物赠物”方式,是指在销售货物的同时赠送同类或其他货物,并且在同一项销售货物行为中完成,赠送货物的价格不高于销售货物收取的金额。对纳税人的该种销售行为,按其实际收到的货款申报缴纳增值税,但账务处理时应将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按销售货物和随同销售赠送货物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其销售收入,同时应将销售货物和随同销售赠送的货物品名、数量以及按各项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的价格和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关于买赠行为增值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内蒙古自治区:“买一赠一”等直接与销售货物相关的赠送行为,应该在实现商品兑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销售额。《内蒙古自治区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

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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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形式不同,处理各不同!这才是资深会计会干的事

返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指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正常商业操作模式。

一般是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多少个百分点的奖励,所以称为返点或返利。

接下来跟各位朋友分享一下我对返利的各种操作方式、优缺点及财税处理的观点。

基本操作方式

目前返利主要是呈现三种操作方式:实物返利、返贷款、冲抵后期货款。

实物返利是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的实物奖励。

返货款是厂商或者供应商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完成销售业务后给予消费者或者其他方按照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等方式来计算返还部分货款。

冲抵后期货款指的是厂商或者供应商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完成销售业务后给予消费者或者其他方按照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金额等方式来计算的返利,但是此笔金额当期不发放而是留到后期冲抵部分货款。三种操作方式优缺点

(一)实物返利优缺点

实物返利优点:

(1)促销。不少返利都是必须销售额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给予的,为了赠品销售额不达标的消费者往往会再去消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2)对于赠品行业也有促销作用,侧面拉动内需。

实物返利缺点:

(1)返利的赠品往往性价比不高,特别是很多消费者往往头脑一热为了赠品而扩充消费,而赠品实用性并不强。

(2)赠品往往销售方对其质量保修等方面不承担责任。

(二)返货款方式优缺点

返货款优点:

(1)促销。

(2)调动代理或者经销商的积极性。

(3)拉动再就业。促使很多自由职业者创业,以挣货款返点钱为业。例如现在很多某宝的代理商发专属链接的购物优惠券。

返货款缺点:

(1)返利周期往往耗时过长。

(2)返利金额与原约定金额不符,而且往往会附带一些限制性条件,例如会要求下期销售额完成后再支付上期返利款。

(三)冲抵后期贷款方式优缺点

冲抵后期贷款优点:

(1)促销。

(2)缓解销售方资金压力。

冲抵后期货款缺点:

(1)后期货款数很可能会随着后续需求力不足,而低于返利款,会让消费方心理存在不安定因素,不知返利余款何时能享受。

(2)如果因货物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与销售方后期无法合作,那么返利款将会遥遥无期返还。

三种促销方式财税处理

(一)返货款方式财税处理

要做到直接返还货款并符合税法关于折扣的规定,可采取两种方法:

(1)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在销售行为发生后只有退货或因质量问题等发生折让情况能开具红字发票,咱们在处理返货款这种方式的时候也可以开红票。对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来说,厂家或者供货商可以按照原蓝票金额减去红票金额来作为计税基础处理即可,那么账目上的处理直接冲抵收入。

(2)由收到返货款一方按照佣金费的税率6%或者征收率3%开具专票或者普票

对于支付款项一方可以凭借该发票入账计入销售费用-佣金进行处理即可。

要按照后期返还货款的操作模式来处理的话,当期销售额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转账金额来确定收入即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处理也同理。

等到返还货款时,由收款方按照佣金费的税率6%或者征收率3%开具专票或者普票,支付款项一方凭借该发票入账计入销售费用-佣金进行处理即可。

案例解析:A公司2020年4月与代理商协议,销售给代理商10000元(不含税)商品,年底完成目标第二年返利3000元。

A公司的账务处理

(1)第一年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第二年取得代理商开具的专票不含税金额3000,并支付该笔款项:

借:销售费用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0

贷:银行存款3180

代理商会计处理

(1)第一年的会计处理

销售业务完成时

借:银行存款11300

贷:应付账款──A企业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向A企业索取发票并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A企业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银行存款11300

(2)第二年B公司向A公司开具提成款的发票并取得相关金额:

借:银行存款318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

(二)实物返利财税处理

这种实物返利和买一赠一处理基本一致。

赠品的价值作为销售费用入账即可,但是对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呢?实操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基本是没有异议的。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那么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上的处理不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那么增值税呢?

实操中处理各异,不同地方的税务机关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例如以下观点:

河北: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具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

内蒙古自治区:“买一赠一”等直接与销售货物相关的赠送行为,应该在实现商品兑换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销售额。《内蒙古自治区商业零售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国家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三)冲抵后期货款方式财税处理

实操中可以这样处理:冲抵的货款计入销售费用-佣金入账,相应的对于取得该笔佣金一方来说开具专票或者普票,对于厂家或者供应商凭该发票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抵扣及扣除处理即可。如果以票控税比较严格的企业,建议参考案例进行处理。

案例解析:A公司2020年4月与B公司协议,销售10000元(不含税)商品年底完成目标冲抵后期货款3000(不含税)元,B公司第二年完成销售共计10000元,实际仅需支付7000元。

A公司的账务处理

(1)第一年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第二年取得B公司开具的普票不含税金额3000,并收取B公司金额7000

借:销售费用3180

银行存款8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B公司取得抵货款3000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3180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者主营业务收入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0

若有需要可以关注我,小编每天都会免费推送一些会计方面的知识噢!

采购“返点”你拿对了吗?

采购人员对于“返点”都不陌生。而“返点”有两种:

第1种:是供应商给采购人员的“返点”;这属于采购道德范畴,是一种变相行贿。

第2种:是供应商给予企业的“返点”;这属于合法的采购商务行为,也是本文讨论的范畴。

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大或者议价能力比较强的企业,在采购谈判中,直接会和供应商谈一个较低的满意的采购单价,而不太会主动使用“返点”形式;

“返点”方式更多的时候,是企业的采购量看起来还行,但是比起供应商的体量或者议价能力来说,还是弱了点,此时用一种曲线救国的“返点”协议,是双方都乐于接受的而且双赢的商务形式。

协议内容里,除了采购额达到多少,返点比例多少以外,还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1,时间上:从何时开始,至何时结束,以及何时返点;

2,范围上:上述时间起止时间内接到的采购订单总金额,还是提货额,还是付款金额;

3,形式上:返现款,还是返点金额用于抵扣未来货款;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如果顺利达到,一切好说,按照协议办事即可;

而现实情况往往是,买方企业在协议快要截止之前,采购额还差一大截才能达到返点要求,这时候供应商往往会“友情提醒”买方企业,赶紧补个订单,把剩余采购额的货物提走(或者付清款),就能获得一笔客观的返点收益了。

这时候企业就犯难了:

拒绝吧,眼看要到手的返点就要错过了,那可是真金白银的影响现在或者短期内的利润表;

接受吧,仓库都要堆满了,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卖出去;

如果返点金额绝对值看起来很大的话,基本上老板和采购部是抵抗不住诱惑的,然后留给财务、计划和物流仓储一个烂摊子,可以说是“返点一时爽,盘点两行泪”!

那么是否可以有个靠谱的方式来计算一下,帮助供应链和企业负责人做个决策呢?

此种情况下,是否接受返点,取决于:

返点的收益VS.额外库存的持有成本二者比较孰大孰小。

这里我举一个自己在某公司工作中遇到的例子,数据略有改编。

背景

1,与供应商约定全年采购额达到2000万,可以返点2%的采购金额;

2,目前采购金额只有1500万,还差500万才能满足2000万的要求;

3,供应商催促只要补500万金额的订单,来返点给我司。

4,该批订单相关物料的消耗是平均消耗,100万一个月。

返点收益

1,2000万*2%=40万

库存持有成本

1,全年库存持有成本比例%=40%;

资金利息(15%)+仓储费用(5%)+潜在呆滞计提费用(10%)+管理费用(5%)+保险费用(3%)+其他(2%);

2,平均持有库存成本金额=(500+0)/2=250万;

3,平均持有库存总时间=500/100=5个月;

4,总库存持有成本=250*40%*5/12=42万;

可以看出这个案例里,500万库存提前拿来的代价是要付出42万的代价(库存持有成本),而获得的返点是40万,库存持有成本42万返点收益40万。所以我当时给财务和老总的建议是不要为了返点去补单并付款。

1

总结来说,采购返点是否要拿:

1,要基于业务情况(需求规律、库存持有成本比例)来进行计算衡量,会更具有参照性,尽量规避盲目拍脑袋凭感觉,拿来芝麻丢了西瓜;

2,计算的要点在于如何计算自己的库存持有成本比例和库存持有时间;

3,虽然这个计算有不少理想性假设参数,无法反映实际运营的所有特点,但是总比拍脑袋精确;

4,对于需求越不稳定、产品生命周期越短的产品来说,愈发的要慎重考虑接受返点;

最后,对于采购人员来说,要具备一些供应链其他模块的知识(比如对库存的理解),不要单方面为了自己的成本节约利益,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

而对于计划/物流人员来说,要主动参与到类似决策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反馈和影响采购人员、财务和领导的决策。

在宝洁的发展历程中,通过缩短距离,更加深入地研究消费者,是宝洁的第三核心竞争力。下面以宝洁公司的香波产品供应链优化为例,详细剖析宝洁供应链的优化方法。

宝洁供应链优化总体思路就是通过压缩供应链时间,提高供应链反应速度,来降低运作成本,最终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从宝洁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紧密配合方式进行分析,寻找可以压缩时间的改进点,从细节入手,以时间的压缩换取市场更大的空间。

一、供应商管理时间压缩

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不应该仅仅考虑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本身,有很多方面值得关注。比如完善的服务、技术创新、产品的优化设计等。宝洁和供应商一起探讨供应链中非价值增值点以及改进的机会,压缩材料采购提前期,开发供应商伙伴关系,建立相互信任关系。压缩供应商时间管理分为以下四点:

1、材料不同制订的时间不同

香波生产原材料供应最长时间105天,最短7天,平均68天。根据原材料的特点,宝洁公司将其分为ABC三类分别进行管理:A类品种占总数5-20%,资金占60-70%;C类品种占总数60-70%,资金占<15%;B类介于二者之间。对不同的材料管理策略分为全面合作、压缩时间和库存管理三类。

对材料供应部分的供应链进行优化,将时间减少和库存管理结合起来。比如,原材料A供应提前期105天,但是订货价值只占总价值0.07%,不值得花费很多精力讨论缩短提前期。而原材料B虽然提前期只有50天,但是年用量却高达总价值的24%,因此对这样的材料应该重点考虑。

2、原材料的库存由供应商管理

宝洁的材料库存管理策略是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对于价值低,用量大、占用存储空间不大的材料,在供应链中时间减少的机会很少,这类材料占香波材料的80%,他们适合采用供应商管理库存的方式来下达采购订单和管理库存。库存状态的透明性是实施VMI的关键。首先双方一起确定供应商订单业务处理过程所需要的信息和库存控制参数;其次改变订单处理方式,建立基于标准的托付订单处理模式;最后把订货交货和票据处理各个业务处理功能集成在供应商一边。

以广州黄埔工厂为例,黄埔工厂将后面6个月的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周期性地和供应商分享。供应商根据宝洁的计划制订自己的材料采购计划,并根据宝洁生产计划要求提前12天送到宝洁工厂。宝洁使用材料之后付款。对供应商来说,不必为宝洁生产多余的安全库存,自己内部计划安排更有灵活性;对宝洁来说,节省了材料的下单和采购成本。实际的材料采购提前期只是检测周期,至于原材料A,采购提前期由81天缩短到11天,库存由30天减少到0。

3、压缩材料库存的时间

对于价值不高、用量大且占用存储空间很大的材料,以及价值不高但存储空间很大的材料,适合采用压缩供应链时间的方法来管理。这类材料大概占所有材料的15%。对这类材料,不能只采取传统的库存方法,因为对于高频率、小批量、多变的生产方式,对材料供应的要求更高。如果供应时间长,则要求工厂备有很大的安全库存。只有通过压缩时间的方法,才能保持材料的及时供应和库存不变或者降低。

对香波材料进行分析,原材料B属于A类材料,用量大,但是存储空间不是很大,适宜采取压缩供应时间的管理方式。对无价值时间消除,对有价值时间改进。材料AE03由国外制订供应商提供CFA,在北京生产为AE03,再运到广州,采购提前期为72天。供应链活动可以分为5种,分别为:T—运输;S—存储;P—生产;I—检测;D—延迟。AE03这五类活动的总时间分别为:34.9天、12.5天、2.0天、7.8天、14.6天。真正有价值的时间只有生产和运输两种,检测、存储以及延迟都是无价值时间。

通过考察供应商的质量方面的日常表现,对材料实施免检放行。结合对存储时间和运输时间的有些改变,结合延迟时间和检测时间的减少,总体时间最后减少了18天。材料库存从30天减少到20天,库存价值每个月减少了2万美元。

4、与供应商进行全面合作

在香波供应链中,总会有一两个供应商供应用量大、材料占据空间大、价值高的A类材料。比如在黄埔工厂主要是香波瓶供应商。这类供应商供应提前期已经很短,已经找不到时间压缩空间,所以宝洁和供应商一起同步进行供应链优化,寻找在操作和管理系统中存在的机会。

首先是供应商内部改进。瓶形之间转产时间1小时,为不同品种的香波瓶制订不同的生产周期。对于个别品种,以建立少量库存的方式保证供货,在生产能力有闲暇的时候生产这些品种补充库存。

其次是供应商和宝洁合作改进。将100多种印刷版面合并成80多种,减少了转产频率。在材料送货方面,为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的要求,宝洁雇佣专门的运输商每天将同一区域的材料收集运送到宝洁。与供应商各自做运输相比,运输成本明显降低,更好地满足了客户要求。

二、内部供应链时间压缩

除了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紧密合作和共享信息之外,宝洁还对企业内部供应链时间压缩进行了改进。

1、用产品标准化设计压缩时间

摒弃原来不同品牌香波使用不同形状的包装设计,改为所有香波品牌对于同一种规格采用性质完全一样的瓶盖,不同的产品由不同的瓶盖颜色和印刷图案区分。这样一来,减少了包装车间转产次数。例如旧的设计方案,海飞丝200ML转产到飘柔200ML,转线操作需要25分钟。统一包装设计之后,包装车间无需机器转线,只需要进行5分钟的包装材料清理转换即可。这项改进减少了包装车间20%的转线操作,从原来的112小时每月减少到90小时每月。

2、用日计划来缩短计划时间

宝洁的香波生产最短的循环周期是7天,平均14天,最长30天。由于香波生产循环周期太长,需要在几天之内增加/减少产量时,工厂没有时间快速调整。

现在宝洁公司推行每日生产计划,从每周制订下周的生产计划变化为每日制订第二日的生产计划。这样大大缩短供应链反应时间,加快了产品对市场变化的反应。

3、用工艺对生产过程改进压缩时间

宝洁香波产品制造车间有8个储缸,生产16种不同配方的香波。宝洁公司要求公司内部生产部门保证85%以上的工艺可靠性。其中,香波配方和品种的区别如下:一个香波配方对应多个品种,品种之间的不同是一些添加剂如香精、色素、以及一些特殊的营养成分等。

通过对现状分析,制造部门进行了如下的改进:香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合作,制订了储缸分配计划来减少转产并减少生产批量,分别生产5种A类配方产品,制造车间每次生产12吨,即一个储缸的量。包装车间可以根据每笔订单需求量的大小,选择不同的批量大小包装产品。即使6—16号配方每天都在车间生产一遍,则转产的损失也只有5%,远远低于15%的上限。

4、缩减不增值过程以缩短包装时间

包装部门的改进策略主要考虑以下三点:减少转产时间、减少非计划停机时间、人员技能的提高。

包装部门提出“减少转产时间”的两点策略:配方之间的转换——洗线,不同包装形式之间的转换——洗线。生产部和工程部成立了转产改进小组,合作进行香波的管道改进项目,来减少洗线时间以及洗线过程香液的浪费。在香波输送管道中,增加一种类似活动活塞的器件,洗线时活塞可以快速地把香液从储缸送到包装线,这个过程非常迅速,相对于正常的输送时间可以忽略不计。这种洗线方式可以减少香液在洗线过程中的浪费(原来损耗5%)。通过这些改进,洗线时间由40分钟下降到25分钟。

减少包装尺寸的转换时间。对于一些不同尺寸转换时必须更换的零件,设计了一个零部件可以同时包容两个到三个包装尺寸,只是在转线时更换一下相位就可以了,其效果使转线时间从原来的25分钟降低到15分钟。

减少非计划停机时间。原来包装部门在15%的生产可靠性损失中,有9%是非计划停机时间,如机器故障、临时的机器维修等。非计划停机的时间损失由原来的9%降低到4%。

人员技能的提高。由于采用每日计划,生产部对人员安排的可预见性大大降低,这对生产部人员管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针对这一现状,宝洁公司实施“人员技能提高”策略,改变相应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使员工在任务紧的时候,可以在不同生产线随意调配;在生产任务不紧的时候,员工可以自主做一些自我培训或者改进项目。

包装部门改进后的总体效果是:在每日计划模式下,转产频率比以前提高三倍,转线损失由原来的5%上升到8%,非计划停机时间由原来的9%降低到4%。人员技能更全面,对生产计划的改变更灵活,生产可靠性仍然保持了超过85%的水平。平均每天生产的品种从原来的10种增加到30种,反应能力大大提高,库存大大降低。

5、优化仓储管理缩减货物存取时间

以黄埔工厂管理为例,黄埔工厂的仓储在开始实施每日计划时也同步进行了改进。原来的情况是有两种货架:一是叉车可以从提货通道提取任何一个地台板的选择式货架,适合产量不大的品种;另一种叉车开入式的3层货架集中设计,每次出货入货的最小单位都是12个地台板,大约相当于6吨香波产品,即一个最小的生产批量。

宝洁公司做了如下改进:增加一个货架设计,仍然是3层开入式提取和存放货物。但是通过改进,每一层是一个单独的产品品种,即每次出货入货的最小单位是4个地台板,相当于最小批量是2吨的香波成品,使得产品能够根据规模在合适的货架进行存放和提取。

三、供应链下游优化

运输环节的优化与管理:采用第三方物流运送从工厂到全国仓库,与物流供应商签订详细的运输协议,衡量运输商的可靠性和灵活性。每天跟踪运输业绩,考察由供应商造成的货物损坏率,以及由于运输不及时造成的客户订单损失。利用统计模型分析不同类型产品的运输调货频率,进行最优化设计,找到保留库存、卡车利用率和满载率的平衡点。

与客户之间的订单处理与信息共享:与大客户建立电子订单处理系统,比传统的电话传真更快捷。与个别客户统一产品订货收货平台,及时了解客户的销售活动信息,如开店促销等,并反馈回工厂,保证客户有新的市场活动时,宝洁有充足的产品供应。

宝洁公司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伙伴的合作,不断挖掘自身生产过程中的时间压缩机会,以实现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不断夯实作为公司竞争力的供应链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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