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重组贷款分类

本文目录

一文说透银行贷款重组的几种模式

作者:小编

来源:财经文苑

一、什么是贷款重组?

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银行对还款条件的调整对象:包括主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

合同调整的内容包括: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降低利息、减少本金相关费用偿付、债券换股权、释放部分押品等。

二、贷款重组的分类:

广义贷款重组及狭义的贷款重组。

1、广义贷款重组,当客户发生原贷款合同偿还困难或即使合同结束后仍有融资需求时,经银行评审,最终采取调整原合约还款计划或签订新贷款合约的决定。即:一笔即将到期的贷款业务达到了“展期”或者“续贷”的效果,就可以称为“贷款重组”。

广义定义上的贷款重组由无还本续贷和狭义贷款重组共同组成。

2、狭义贷款重组(或称为“真正的贷款重组”)的业务主要有贷款展期和借新还旧。

(实质上贷款重组掩盖业务比如:属于银行为了掩盖不良,通过捏造虚假用途、拆分授信、越权审批的手法,违规办理包括信贷、同业、信用证等业务的“粉饰”手段。)

业务类型

本质

出借方角度

借款人角度

是否属于新合约

五级分类

期限设置

利率

贷款重组

贷款展期

延长原贷款期限

非新授信,不占总额度

≤次级

一年<延长期限<0.5x原合约期限

原利率加展期溢价

借新还旧

拆东墙补西墙

新授信替代旧授信额度

利息、费用抵

≤关注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无还本续贷

拆东墙补西墙

新授信≤旧授信额度

无利息费用,实际成本比较低

单独评估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非贷款重组

换旧借新

独立的新授信业务

新授信,总额度不变

成本较高

单独评估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循环贷

有效期限内总授信限额下随借随还

总授信额度不变

适用贷款、票据、信用证等业务

单独评估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贷款置换

借钱换旧债

穿透真实借款用途

单独评估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三、重组贷款的分类

1、贷款展期

(1)贷款展期的定义: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延长原借款的还款期限,使借款人得以继续使用借款。

贷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的变更,即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融资方经批准办理延长归还时间。

(2)重新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从而决定是否同意展期。对于经营情况恶化,无法通过经营现金流偿还的借款人应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而不得为掩盖贷款质量恶化而办理展期。

银行经审查同意贷款展期的,应及时与借款人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展期还款协议》不能仅仅表达银行准许展期的意向,还应当明确约定展期期限。

(3)展期期限限制。

贷款展期一般并没有次数限制,但展期期限会有限制.

(4)展期利率

依据现行制度规定,展期后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原贷款期限加上展期期限的利率。若该年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应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2、借新还旧

(1)借新还旧的定义: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借新还旧一般在流动资金贷款中运用较多。

(2)借新还旧的基本特征

(一)前一笔借款已经到期;借款合同未到期就不会产生“借新还旧”贷款。

(二)借款人是由于银行认可的原因而不能归还。

(三)借贷双方同意以发放新贷款的方式归还旧贷款的借款合同,只有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3)借新还旧的类型

(一)第一种情形是在本行借新还旧

(二)第二种情形是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3、还旧借新(收回再贷)

(1).定义

还旧借新是指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原贷款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重新办理借款的行为。

还旧借新和借新还旧在时间点上存在重大不同:还旧借新是偿还旧贷在前,再借新贷在后;而借新还旧是指以借新贷偿还旧贷,因此借新贷在先,偿还旧贷在后。借新还旧属于狭义贷款重组的行为;而还旧借新则属于银行正常新发放一笔贷款业务。

(2)在传统模式中,前期贷款到期后必须先还款才能再贷款。

4、无还本续贷

(1).定义

无还本续贷的起源于2014年监管文件,初衷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的“倒贷”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而制定的。让符合银行授信标准企业,在原贷款到期前提出“续贷”申请,银行快速审批,放新贷给客户以偿还旧贷款的业务。

(2).无还本续贷的应用

无还本续贷是商业银行解决小微企业临时资金周转的新业务创新,同时缓解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转贷的压力。

(3).续贷的金额

银行B续贷金额应与企业A上一笔未结清的贷款金额相同,并且贷款资金在银行信贷账户和企业结算账户中进行短暂过渡,企业A应授权银行在企业还款账户中适时划回续贷资金,避免企业违规占用续贷资金或与其产生法律纠纷。

(4).办理续贷的条件

具体对于适合应用无还本续贷的小微企业,监管当局也明文规定了符合续贷条件:

①依法合规经营。这点大部分企业都能满足条件;

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换句话说,企业实际有现金流可以偿还贷款本息,但一时间筹措偿贷资金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

③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④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意味着企业偿还完贷款后,符合银行授信准入条件,可以再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⑤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5).办理续贷的对象

从本质来讲,无还本续贷其实就是借新还旧,但是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借新还旧而言,无还本续贷比较特殊,两者之间仍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办理条件上,无还本续贷更为严格。部分借新还旧案例中,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善,到期无法正常偿还贷款,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重组贷款;而续贷业务虽然也是借新还旧,但其前提条件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但收回再贷会增加企业的筹资成本。由此造成了借新还旧和无还本续贷风险分类的差异。

5、循环贷

(1).定义

循环贷:是指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或信用条件,经银行授信审批,对借款人进行最高额度授信,借款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信用贷款包括信用卡,以及企业基于流动资金测算后,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多采用这一模式。

循环贷

(1)不超过总授信额度

(2)在有效期限内

(3)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随借随还

借款1

借款2借款1

借款3借款2

借款4借款3

借款5借款4

借款1至N:均有期限,可以提前还,一旦超过还款期限,也会逾期。

循环贷,或者说循环授信更多的是偏重银行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注意,授信不等同于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须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支付利息;授信是一种风险控制的概念。客户对银行的需求不仅包括贷款,还有票据、信用证等。授信的范围比贷款更广。

(2).基本特点及优势

①余额控制,循环使用。即该贷款为余额控制,在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以自行搭配每次使用的金额,贷款归还后,可以继续循环使用额度,直至达到最高余额或期满;

②随借随还、用款灵活:借款人可随时办理提款,方式灵活,还款亦然;

(3).循环贷的应用

在循环贷款中,借款人只要授信期限没到,不突破剩余授信额度,可以申请下一笔贷款。当然,循环贷中每笔借和还,银行都需要单独建账。

需要注意的是,循环贷款一般会设置一个总额度有效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超过这一期限,银行会重新授信以及设置相关条件;另外,有效期内,每一笔贷款均有期限,融资人可以提前偿还,一旦超过还款期限,也会形成逾期。

6、贷款置换

1.定义

在银行的授信产品种类中,并没有“置换贷款”这个名词,置换贷款是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对贷款进行描述。

2.贷款置换的分类

贷款置换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①第一种是一家银行放贷给企业。企业再用这笔贷款资金偿还他行贷款。简单来说就是从一家银行借钱偿还另一家银行的贷款。

②第二种是一家银行放贷给企业,企业再用这笔贷款资金偿还股东借款。两种模式都可能会出现多层贷款置换情形(即原始贷款经历多次贷款置换)。

七、债委会

1.定义

3家以上债权银行业发起成立的“债权人委员”。要求各债权银行一致行动,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帮扶困难企业走出困境的一种管控体制。

2.债委会v.贷款重组

债委会作为一种企业债权处理体制,独立于“贷款重组”。

从救助方式来看,债权银行往往会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回收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脱困。

贷款的五级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贷款五级分类是指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为不良贷款。

正常类贷款

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正常贷款的特征是借款人能够用正常经营收人偿还贷款本息,无论从借款人本身还是从外部环境看,都不会影响贷款按时足额偿还。正常贷款的基本特征就是“一切正常”。

关注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

关注类贷款的特征包括:

(1)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呈下降趋势;

(2)企业改制(如分立、租赁、承包、合资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公司、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

(4)借款人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例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5)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或概算调整幅度较大;

(7)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8)贷款抵押品、质押品价值下降,或银行对抵押品失去控制;

(9)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10)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11)银行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于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2)违反贷款审批程序,例如超越授权发放贷款。

次级类贷款

次级类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贷款本息损失预计一般不超过60%。

次级类贷款特征:

(1)借款人拖欠利息、本金、分期还款脱期、垫款91天至1年(含)的贷款。

(2)借款人恶意逃避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可疑类贷款

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可疑贷款的基本特征是:可疑类贷款具有次级类贷款的所有表现,只是程度更加严重,往往是因重组或诉讼等原因损失程度难以确定而划为可疑类。划分可疑贷款要把握“肯定损失”这一基本特征。

损失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损失类贷款的基本特征是“损失严重”。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全部损失或收回价值微乎其微,已经没有意义将其作为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在账面上保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划分为损失类只是账面的处理,是农村信用社内部对其真实价值的确认,并不代表放弃债权,仍应该继续催收。

银行业务介绍

1.开一家银行需要多少钱?

根据《中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三条,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2.银行主要靠什么赚钱?

最主要的收入当然是信贷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此外还有中间业务收入、资产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3.银行发放贷款的流程

客户经理营销(或客户提出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客户经理进行贷前调查(借款人情况、担保措施情况等)--审查部门对信贷申请资料和贷前调查情况进行审查--授信审批委员会对授信额度进行审批--落实担保措施、双方在授信额度内签订贷款协议--发放贷款(受托支付)--贷后定期检查--按时付息、收回贷款(或无法按时付息还本、出现风险)。

4.贷款的五级分类(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7〕54号)

(1)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2)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二)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三)改变贷款用途。(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五)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

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一)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二)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

(3)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重组后的贷款(简称重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重组贷款的分类档次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指引规定进行分类。

(4)逾期天数是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商业银行应加强对贷款的期限管理。

(5)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信贷资产分类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将结果向上级行或董事会作出书面汇报,并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

检查、评估的频率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6)本指引规定的贷款分类方式是贷款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各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贷款分类制度,细化分类方法,但不得低于本指引提出的标准和要求,并与本指引的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

商业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制度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报备。

(7)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也应根据资产的净值、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债务人的信用评级情况和担保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分类时,要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具体可参照贷款风险分类的标准和要求。

(8)商业银行应在贷款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损失。

5.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一是业务经办行(部门),二是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部门等,三是审计、监察部门。

6.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巴塞尔委员会将商业银行的风险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