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被牵连 山东金升有色被银行追债
山东临沂最大有色金属生产企业的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升有色”),近期陷入被银行追债的困境。据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王景连日前已卸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职务。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今年3月20日,临沂最大的食用油生产企业山东三维油脂集团,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金升有色是三维油脂集团的主要担保人之一,债务逾期事件引发了各大银行向担保人求偿。公开披露法律诉讼文书显示,向金升有色追偿债务的银行,至少已经有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日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6家银行。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金升有色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8亿元,公司股东均为自然人,其中王京连持股75%(王京连与王景连为同一人),是第一大股东。
而天眼查披露,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金升有色已经先后5次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执行金额少则两千多万,多则近3亿元。同时多份司法文书披露,金升有色下属企业股权已陆续被法院冻结或轮候冻结。
此外公开信息还显示,去年以来金升有色开始频繁进行股权出质和动产抵押。而临沂中院去年11月公开的一份执行裁定书显示,该院当年10月13日传唤被执行人山东金升有色,调查了解财产线索,但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据山东省工商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数据,金升有色的再生铜总产能规模已达101万吨,其中各类铜杆线35万吨,高纯阴极铜30万吨,阳极铜36万吨,是国内最大的再生铜生产加工企业。
近年来,金升有色还在多元化上有不少动作,陆续涉足金融、房地产、电商等领域,成立了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广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商城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兰山区金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全国工商联发布2018中国民企500强名单,金升有色以175.08亿元的营业收入排在442位,同年还入围山东省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山东民企100强榜单,位列第66位,在临沂上榜企业中排在第六位。
王景连出生于1962年,今年已经57岁。早在2008年,42岁的王景连就以31亿元的财富,登上“2008胡润中国富豪榜”,位列255位。而在山东地方媒体去年发布的“2018山东创富榜”中,他则以124.09亿元排在第35位。
虽然金升有色官网上,王景连仍旧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出现在各大场合,但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他其实在去年8月就已经卸任金升有色法人代表、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徐德强开始同时兼任董事长、法人代表,徐德强在金升有色的持股比例只有2.94%。
金升有色官网显示,上图为“今年5月1日,集团召开庆‘五一’劳模座谈会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优秀青年座谈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景连出席会议并讲话。”
山东财经报道注意到,今年山东省两会期间,王景连曾围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提出建议,希望通过政、银、企三方联手,给予有效化解,使重点优质企业从担保圈“捆绑”中合理有效得到“松绑”,以确保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运通网络支付公司被央行罚款91万:已连续3年遭罚
中国青年网济南12月14日电(记者宿希强)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罚款91万元。中国青年网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竟连续三年因同一原因遭到处罚。
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截图。
据人行济南分行“济银罚字〔2018〕第20号”、“济银罚字〔2018〕第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运通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处以警告,并处91万元罚款;该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此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
公开资料显示,金运通支付成立于2013年,注册地为山东临沂,是山东金升集团投资控股设立的一家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2014年7月,金运通网络支付获得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牌照,是临沂市首张第三方支付牌照。山东金升集团是以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加工、冶炼为主,金融投资、互联网金融、商贸地产为辅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下设15个子公司。除了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金升集团还涉及小额贷款、民间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
中国青年网记者查询发现,金运通支付已连续3年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遭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处罚。其中2017年11月,济银罚字(2017)第3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金运通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20万元;2016年6月,济银罚字(2016)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金运通支付同样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3万元。
金运通支付缘何屡屡违规?中国青年网记者就此致电金运通支付官网客服电话,但接线员表示无法解答。
两支付公司违反业务规定 共计被罚近130万元
这两家支付公司均非首次被罚
日前,央行济南分行、央行石家庄支行分别公布两则支付机构罚单。两家公司分别为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运通支付”)、河北北人冀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冀通支付”)。
罚单显示,金运通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济南分行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91万元罚款;对该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7日。
此外,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冀通支付未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石家庄支行处以人民币36万元罚款。
同时,对冀通支付1名高级管理人员、1名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人民币3.4万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42.8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4日。
公开资料显示,金运通支付是山东金升集团投资控股设立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成立于2013年1月。主营业务范围为电子网络支付、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销售。2014年7月10日,金运通网络支付获得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19年7月9日。
而除了支付业务外,金运通支付母公司金升集团还涉及小额贷款、民间融资服务、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支付公司均非首次被罚。此前,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金运通支付曾在2016、2017年分别被央行罚款3万元、20万元。
2017年12月11日,冀通支付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石家庄支行处以罚款5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此外,冀通支付成立于2009年2月6日,法定代表人汪克宁,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预付卡发行与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