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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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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互联网贷款新规“宽严并济”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从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贷款资金管理、规范合作业务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通知》态度较为积极,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至2023年6月30日,较好平衡了加强监管和促进创新的关系,将推动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高质量发展。

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一年

记者注意到,加上此次《通知》,快速发展的互联网贷款在过去两年三度迎来文件规范。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提出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两年的过渡期,即到2022年7月。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办法》进行细化和修正,从联合贷款出资比例、集中度、限额管理等三个方面设定严格的定量指标,并严控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大幅度收紧互联网贷款业务政策要求。

“此次发出的《通知》,既肯定了互联网贷款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居民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又指出了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过度依赖外部合作等方面的不足,着重细化了明确贷款管理和自主风控要求,提出规范外部合作,并延长过渡期一年至2023年6月,总体而言,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董希淼认为,延长过渡期是《通知》的亮点之一。较长的过渡时间,有助于市场机构有序整改、平稳过渡,确保互联网贷款对实体经济服务力度不减。

谈及整改期限的延长,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近两年,疫情反复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进程造成了一定影响。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部分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特别是合作贷款业务面临到期合规的压力。为审慎推进整改、创造更好条件,避免因业务停办产生收缩效应影响小微企业和居民融资需求,同时综合考虑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整改进度、业务连续性以及与征信规定衔接等因素,有必要对过渡期作出统筹安排。

“《通知》对前期已发布的互联网贷款相关规定作了部分细化要求,尤其是针对整改过程中信息管理、资金管理、合作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薄弱环节作了更清晰明确的规定,有助于更好地推动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开展。”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表示。

整改期限的延长,基本符合市场预期。一位从事助贷相关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次《通知》内容更多压力在银行侧,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监测等。

多领域提出新要求

除延长过渡期外,《通知》在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和强化信息数据、资金管理以及业务规范等方面也提出了新要求。

例如,《通知》要求,互联网贷款涉及与合作机构开展营销获客、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合作的,商业银行应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得因业务合作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商业银行应当规范与第三方机构互联网贷款合作业务,对共同出资、信息科技合作等业务分类别签订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权责,不得在贷款出资协议中掺杂混合其他服务约定。

合作机构及其关联方违法违规归集贷款资金、设定不公平不合理合作条件、未依法依规提供贷款管理必要信息、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或违反互联网贷款其他规定的,商业银行应当限制或者拒绝合作。

“银行在互联网贷款发展特别是联合贷款业务中不应做‘甩手掌柜’,应切实加强对贷款的管理,独立自主风控,不得将核心环节外包。同时,要规范外部合作,不与资质低、口碑差的机构合作。”董希淼强调,在互联网贷款业务中,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突出,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尤为重要。因此,银行应全面真实地披露互联网贷款息费水平,杜绝捆绑消费、暴力催收,推动互联网贷款可持续发展。

被多方关注的互联网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问题也在《通知》中被正式提及。此前,《办法》要求互联网贷款应明示年化综合资金成本。此次《通知》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发挥助力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定期评估合作发放互联网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

“对互联网贷款利率定价,须统筹考虑各项成本、客户违约风险和微利等综合因素,注重各方平衡。单纯片面追求高利率或者低利率,均不利于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持续开展。”招联金融总经理章杨清建议,互联网贷款可以以更契合市场的“LPR+”方式为参考,即“客户终端贷款利率定价=资金成本(LPR基础上浮动的融资成本)+风险损失成本(决定服务客户群体范围)+整体运营成本(含流量获客、平台运营等)+可持续经营的微利空间”。

“互联网贷款客户终端年化利率应保持在24%以下,并继续下行。互联网贷款从业机构应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的要求,全面、准确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主动接受价格监管,逐步降低客户综合融资成本。”章杨清说。

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质效

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互联网贷款有利于更便捷地满足企业和居民合理的融资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可以服务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达的客户群体。

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为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通知》提出,商业银行应当在统筹经营管理规划基础上,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立足自身定位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提高贷款响应率,优化贷款流程,充分发挥互联网贷款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优化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董希淼表示,总体来看,《通知》将有助于互联网贷款占比较高、自主风控能力较强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及较为规范的互联网平台提升发展质量。同时,部分银行与外部机构合作的联合贷款、助贷产品应进行流程重构。

作者:□记者向家莹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互联网贷款新规整改延期,助贷机构长舒一口气,下阶段整改重点在于这些方面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发关注,尤其是其中提到的延长存量合规整改一事,不仅让银行获得“喘息”机会,也让不少助贷机构长舒一口气。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通知》一共八条,其中五条就大篇幅强调与合作机构的业务规范,从风险管控、信息保护、资金管理、营销获客等多方面提出要求。在业内看来,这也将利好头部助贷机构,后续整个助贷行业也或将进一步向头部集中。

留给助贷机构更多时间

7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就通知要求向多家助贷机构采访,要说影响最大的,当属“整改延期”这一决定。

为审慎推进整改,避免因业务停办产生收缩效应,《通知》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将互联网贷款存量业务过渡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这也意味着,作为合作机构的助贷公司,也迎来喘息的时间。

“这一整改期限的延长,其实给了更多机构时间和机会去整改,对整个行业都是利好。”一助贷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他看来,此次通知内容主要压力在银行侧,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监测等,从整改上来看,在技术上没有难度,但比较难的是,风控这块银行需要做到完全自主风控。

“具体整改方案和后续业务调整,我们也在做计划,更多还是想观望下行业的走向。”前述相关业务负责人说道。

另外也有银行、消金公司相关人员透露,对于自营业务与合作业务,已经持续进行了两年的自查整改工作,目前在进度上已基本完成。

这一业务整改项,主要来源于2020年7月实施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时《办法》从风险体系等方面对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提出要求,尤其是着重对合作机构细化管理,也因此被业内解读为监管对“助贷”模式的初步认可。

不过由于“助贷”机构良莠不齐,在合作模式不统一的情况下,产品合规问题和风险时有发生。因此,《办法》也提出一系列规范要求,并设置了两年过渡期。

整体来看,此次发布的《通知》,对比此前《办法》来看,进一步细化了助贷业务部分要求,但总体监管原则上未做出变化。

博通咨询金融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指出,此次延长过渡期,是监管在准确评估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整改情况后,对市场实际需求做出的回应。一方面对之前的规定做出进一步细化,另外也将促进助贷业务更加合规化,这实际上是对助贷机构特别是头部机构的一个利好。

此次《通知》延长“过渡期”也基本符合市场预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天同样认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相关机构整改的难点之一是难以与存量业务进行“脱钩”。考虑到目前信贷市场有效需求整体疲软,商业银行自身也存在放贷压力,给予适当的宽限时间可以减少市场冲击,缓释机构压力。

数据、风控等仍存整改压力

此次《通知》发布前,舆论就对机构整改进度高度关注。根据前述助贷公司相关业务负责人所述,就在前几日,还曾有不少媒体向其询问整改进度,但公司业务层面实在不好回复。

此言不虚,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发现,大多助贷公司对业务问题极少发声,对于助贷话题参与更是步步小心,一度将该内容视为对外的“敏感业务”。

“三缄其口”背后,或是因为业务整改遇到了不少压力。

北京商报记者从多位行业人士及多次实测了解到,当前线上助贷业务模式大致为:消费者有贷款需求后,直接注册互联网平台账号,向平台提出个人申请;然后再进行资料上传、身份认证;经平台审核贷款需求后,再共享给银行、消金公司、信托机构等资金方;最终由贷款机构通过平台放款。整个过程中,消费者几乎不会与实际贷款方有所对接。

不过在这一过程中,也容易出现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就在近期,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公司在助贷业务上,出现宣传贷款机构与实际贷款机构不一,且信息授权协议出现一揽子授权的情况,损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

另外在贷款审批发放方面,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也指出,商业银行仍存在履行贷款主体责任不到位,授信审批、贷款发放、资金监测等核心风控环节过度依赖合作机构等问题,与监管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不利于业务持续发展。

“消费信贷以中短期为主,一年左右的过渡期可以较好地实现‘新老划断’,引导机构加速合规转型。但从以往实践看,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真正实现自主独立风控仍有难度,因为合作过程中场景、流量、客户均需要助贷机构导入,银行侧需要建立研发、运营团队来搭建全流程风控审批系统、制度,同时其对线上客户、域外客户缺乏风险把控,在系统、人员、运营能力各方面都需要长期积累。”在谈及整改压力上,金天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道。

金天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过去两年来,头部机构在压降网贷规模、优化牌照布局、满足合规要求等方面已有一系列先行动作,但对大量中尾部机构而言,将在加快合规进程方面面临更大压力。

比如,如果全链路中关键环节指令都需要由银行发起,那么助贷机构的能力输出将如何进行、其与银行间的信息交互将是何种形态等,均需要双方研发、运营和风控同事做好对接安排。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同样称,商业银行与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贷款,已经持续了几年时间。从早些年的粗放合作,到2020年开始的互联网贷款新规后的冷静合作,不少银行通过探索、磨合、风险评估以及制度建设,已经逐步建立了自身的互联网贷款合作模式。对银行来说,互联网贷款已不是新鲜事物,对其监管原则、业务方式以及风险控制等已经有所了解。但近两年疫情反复等背景之下,互联网贷款业务也受到冲击,信贷风险抬头,同时数据“断直连”等新政策落地也还在磨合中,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的难度也在增加。

持牌及合规将是最重要的关键词

不破不立。此次《通知》也为后续助贷业务进一步“立标”。

例如风控管理上,互联网贷款涉及与合作机构开展营销获客、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合作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得因业务合作降低风险管控标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在与提供和处理个人信息的机构合作时,商业银行应当切实做好合作机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监督机制、处理信息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

此外资金管理上,商业银行应当自主完整保留贷款资金发放、本息回收等账户流水信息,主动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贷款用途进行监测,确保贷款资金安全,防范合作机构截留、汇集、挪用;营销管理上,应当加强对合作机构营销宣传行为的合规管理,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禁止性行为等。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限制或者拒绝合作”,从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话不难窥出,对于助贷机构,可谓是机会与压力并存。

“后续助贷机构与银行合作中,持牌及合规将是最重要的关键词,也是双方建立合作的大前提。”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指出,目前看,由于个人征信牌照的稀缺性,在助贷领域中的”断直连“面临较大挑战,一方面将推动机构与持牌征信进行合作,另一方面也促进机构在隐私计算等领域加速布局。总体看,技术水平优、合规架构好,同时还能在合作过程中帮助银行机构提升自主业务水平的助贷机构,将更加受到合作银行的青睐。

展望后续助贷行业走向,王蓬博则称,后续,银行对助贷机构的需求可能仍然会持续存在,但银行也会慢慢调整思路重视起自建的渠道。在他看来,后续,场景和用户才是营销类助贷机构的“王牌”,只有越来越满足监管的合规化需求才能走得更远。也建议相关机构提升自身科技服务能力,保持用户触达和场景把控,先做好内功,跟随市场做持久建设。

北京商报记者刘四红

互联网贷款新规出台!博彦科技助银行强化“风控生命线”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衣食住行、消费、储蓄、投资等行为与互联网联系紧密,形成了庞大的网民基数,给互联网贷款乃至银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发展的基础。

凭借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博彦科技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关键驱动力,为银行等金融客户提供自主、安全、可靠的智能数字化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数据智能、移动金融、风险管理、监管合规、开放银行、等全方位的产品、技术和解决方案,助力银行重塑发展格局,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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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持续赋能银行数字化转型

互联网贷款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补充传统线下贷款空白市场,另一方面提升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从发展模式上来看,目前我国互联网贷款大体可分为三种,即银行自营模式、助贷模式和联合贷款模式。

据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截至202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贷款余额5.75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互联网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互联网贷款同比分别增长68.1%、46.3%。

为了进一步提升银行服务质效,2022年7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14号文),鼓励商业银行稳妥推进数字化转型,精准研发互联网贷款产品,增加和完善产品供给。

其中,14号文要求银行强化信息数据管理。强调银行需要完整准确获取身份验证、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贷后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据,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性,在数据使用、加工、保管等方面加强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

为了助力银行数字化转型,博彦科技技术服务覆盖了数据全生命周期,并对数据可视化、机器人流程自动化(RPA)、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语义理解、知识图谱、用户行为分析等数据智能的诸多细分领域给予重点投入。同时自主研发安全可信的数据管控平台。该平台有数据标准规范化、数据关系脉络化、数据质量度量化、数据服务电子化等亮点,能够帮助客户建立全面的、流程化的、自动化的数据治理能力,进一步助力银行重塑业务流程,构建良好数据生态,最终实现价值创造。

目前,博彦科技已经为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私人银行中的210多家银行客户提供了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为中国银行业数字化转型贡献力量。

初心如磐,奋楫笃行。博彦科技目前以“数据+技术+生态”的三足鼎立战略,通过“研发+并购+合作”等多方式不断完成自身进化,继续引领银行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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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助银行强化“风控生命线”

在短短两年内,快速发展的互联网贷款迎来了三次文件规范。

早在2020年7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之前政策,从联贷出资比例、集中度、额度管理等三个方面设定严格的量化指标,严控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经营,大幅收紧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政策要求。

此次新规14号文提出,商业银行应当提高互联网贷款风险管控能力,独立有效开展身份验证、授信审批和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贷款调查、风险评估、授信管理、贷款资金监测等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金融管理部门对征信、支付和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防范贷款管理“空心化”。互联网贷款涉及与合作机构开展营销获客、支付结算、信息科技等合作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核心风控环节管理,不得因业务合作降低风险管控标准。

业内专家表示,14号文重点细化贷款管理和独立风险控制要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贷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网贷业务高质量发展。

博彦科技帮助银行强化“风控生命线”,以“数据+AI”加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全面建成一体化金融数据协同治理和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助力金融机构有效识别以钱炒钱、违规骗贷等金融乱象,帮助金融机构最大化规避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前不久,博彦科技战略投资诺祺科技,双方共同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力金融智能风控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帮助金融机构建设核心智能风控管理体系。

诺祺科技为银行构建航母级的风控体系,帮助银行通过“变革智能决策IT架构、整合第一道防线风险甄别能力、提升第二道防线风险管控能力、优化第三道防线风险前瞻前置能力”等举措,建立新一代智能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以创新的风控体系去支撑金融产品和金融模式创新,升级银行的风险管理自主性。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数字化浪潮之下,互联网贷款等创新涌现,为我国金融业发展注入了全新活力。展望未来,博彦科技将继续赋能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系,为我国数字经济建设提供高质量支撑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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